利人即是利己,傷人即是自傷

  01

  十多年前,在我上班的醫院,芸和梅是一對形影不離的好閨蜜。她們同住在單位安排的單身宿舍樓,下了班,一起買菜做飯、一起吃飯、一起聊天。有人請吃飯時,互相都要帶上對方。

  芸長得高挑漂亮皮膚白凈又有些才氣,業余時間經常寫文章投稿,漸漸在當地小有名氣。梅皮膚稍黑,微胖,兩個人一起出去,總有人當著梅的面誇獎芸「美女」「才女」,梅漸漸有了嫉妒。

  表面梅跟芸還是好閨蜜,背地裡卻到處說她壞話,甚至無中生有。因為兩個人太密切,她知道芸某些細節的東西,雖然不是什麼大過,但被她添油加醋一說,就面目全非了。比如芸穿了新衣服,梅就在人面前說那是某某男人送的;芸上夜班去了,梅就跟人說她經常夜不歸宿;芸發表了文章,梅就說她那是跟編輯有一腿,甚至有模有樣地編造出主編請她們吃飯喝酒等等場景……最親近的人嘴裡說出來的話,自然讓人深信不疑

  後來芸覺得單位一些人看她的眼神怪怪的,領導也明裡暗裡說她「不務正業」,芸陽光開朗,壓根兒想不到自己最好的閨蜜竟在後面動這些小手腳。

  有一天,梅的男朋友騎摩托車帶她,兩人邊騎車邊說說笑笑,摩托車一不留神撞到了路上的欄桿上,男孩子倒是沒受傷,但梅的上嘴唇撞開了一道大口子,血流不止。男孩趕快把她送到醫院,清創,縫了十幾針,又輸液、消毒,折騰了半個多月。傷口恢復以後,上嘴唇直到人中的部分,留下一條黑色的疤痕。這個致命的疤痕,讓原本不太漂亮的梅更加醜陋了幾分。男朋友也開始嫌棄她,漸漸從她的世界消失了。

  小評

  傳播謠言,搬弄是非,剛好傷在嘴上,這僅僅是巧合么?

  02

  我們這里曾經有一名處級領導,正是春風得意的時候,忽然病退。原來他查出患有尿毒症,必須每個星期去醫院透析一次,每次費用近萬元。儘管如此,他的健康狀況仍然每況愈下,無法正常工作,只好辦理了病退。

  說起這名處級領導,在位時真是霸道。他喜歡應酬,仗著自己官大壓人,不管去哪裡吃飯,一桌人要挨個來敬他酒,不分男女老少,一個都不能缺。而且他不管人家能不能喝,要求每個人裝喝水杯子那麼大的滿滿一杯白酒(足足有二兩),當著他的面喝得一滴不剩。一些不會喝酒的、或身體有病的、或滴酒不沾的女下屬,求他高抬貴手,他也決不肯退讓。生氣了就破口大罵,一定要執行他的「大杯喝光」政策。而他自己,只是端個小杯子到嘴邊做做樣子誰也不敢跟他計較。

  而且次次是高度酒,他的「大杯喝光」政策,一般人都抵不住,何況那些不會喝酒的。常有人二兩高度白酒一口下去,當場就醉得不省人事。把滿桌人一個個喝翻,他就很高興。酒醉後種種問題,比如喝出毛病的,舊病復發的、酒後車禍的,酒後亂性的……諸如此類,時有所聞。

  大家都害怕跟他吃飯,甚至害怕見到他,一聽說有他在的場合,很多人就找借口不去。而他又是那種心眼特別小的人,一旦發現,就上綱上線,利用職權讓人降職、下派或受批評

  機關里暗暗詛咒他的人很多,眾心即是天意,最終他自己也在春風得意時,患了很重的尿毒症,基本就是絕症了。他病退後,大家都覺得單位這方天地從此清明了很多。

  小評

  長期喜歡灌醉別人,行為上看小事,實則損害了很多人,造成了下屬很多的嚴重後果,故而終究報在自身。如《法句經》所說:「莫輕小惡,以為無殃。水滴雖微,漸盈大器」。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