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恆志居士:涵芬集 第一部分 心法指歸 一、關於參禪的幾個問題

一、關於參禪的幾個問題

  徐恆志

  祖光居士:你給本刊編者的信中,對拙著《怎樣實踐佛法》的參禪一段,提出了幾點意見。這里,想就你所提的問題敘述一下我的看法希望大家討論和指正:

  一、假使談到此段「大事」,本來非禪非凈,就在無言說中拈取。所以上智的人,以無法之法,印無心之心,觸境遇緣,直下得自悟去,這正因為本來現成,也就是你所說的「貴不說破,指歸本分」。但是我們卻本來現成而不自知,就不得不借重於法。法又隨機隨病而有不同,所以說「法無定法」。可見一句話頭,仍是不得已的引法,假使執著以為非此不可,那就錯了。六祖以前,直指人心,沒有聽到有參話頭說法,以後因為根機關系,不能不委曲方便,為之發明。黃檗禪師說:「直下無心本體自現。」六祖說:「用自真如性,以智慧觀照,於一切法不取不舍,即是見性佛道。」又說:「持誦金剛般若經,即得見性。」那都是方便接引的意思。

  二、宗下功夫用了還須放卻。因為不用則不實,不放則不活,假使執取無法,便又立法,這就是做功夫的難處。祖師所說:「外息諸緣,內心無喘,心如牆壁,可以入道。」這也是無法之法,如果固立以為法,那麼與教又有什麼分別呢?

  三、拙著所說:「我們平時,其實也常有這種無念境界現前」。這當然不能求之於一切人,然而也並非一切人中都沒有這種境界;況且我寫這段話,是針對有這類根性及平日在做佛法功夫的人而說。利根人一覺就識得,一把拿住,永遠不忘。能識得這本來面目,便無一處不是這個,無一處不見這個。一般參禪的人,往往十年,二十年,了無消息,畫龍而不能點睛,坐失大利。又你信中說:「平日不必下苦功,只要一段時間准備,把它碰到時抓住就是」。我以為假使有這樣的等待心,那麼雖歷塵劫也不能碰到了。真為生死的人,決不會這樣做的。要知道:文字無性,存乎其人。(所說你處一般參禪學悟的人,正同拙著第一章中所說第一種人——未見性人,口口說空,卻處處著有,正是天下學禪人的通病,深堪痛心!)

  四、拙著所說:「啊!原來就是你!」是形容默契時的情景,古德所謂:「識得不為怨」,是在親自體驗。《四十二章經》所謂,譬如一人萬人戰,觀面即不放鬆,(但一落對待時,即又不是。)原不能作容易的想法但也不是奇特的事情。因為即使功夫到家,也極尋常,正因為我平時不肯承當這一尋常的,以致往往當面錯過。總是不痛切生死緣故

  五、來信引虛雲老和尚的話,很好。但「靈靈不昧,了了常知」又是什麼?宗下見性功夫,原不落階第;但圓頓人,雖頓悟同佛,習氣未除,因此大事已明,尚有一個「如喪考妣」在。若說「本來真面目」,至佛分上,才能徹底擔荷,其餘不過分證而已。

  六、拙著所說:「前念已滅,後念未生」,正是萬緣放下,「不思善,不思惡」的時候。又所說:「這中間究竟是怎樣的?」也即「正與么時,那個是明上座本來面目!」(惠明因此而悟)。字面不同,義正無別。來信所說:「這中間是糊塗的有念的無記心」。這是各人的境界問題,六祖所謂:「法即無頓漸,迷悟有遲疾」。

  七、居士悲心真切,感於末世的人,根性日鈍,不能直下見到,提出「真參實究」。正知正見,實堪欽仰。拙著參禪第二段文中,也因此有所提到,上段所說則是對另一類根性而立。

  [《覺訊月刊》(7)271頁]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