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建福
佛教在中國流傳二千年,一靠一批知識階層人士孜孜不倦地深研教理,二靠一些王公貴族和平民百姓的刻意弘揚,於是才能流傳到今天。在鼎盛期的唐朝,佛教之所以能在民眾中廣為傳播,與俗講有不可分割的聯繫。
所謂「俗講」,就是佛教經典及其有關內容的通俗化演講,是唐代寺院中普遍流行的一種特別的講經說法形式。俗講的對象,主要是俗處大眾,尤其是沒有文化或文化水平較低的人。其目的是直接向廣大聽眾宣傳佛教思想、普及佛教知識。形式上採用的是大眾喜聞樂見、生動活潑的說唱藝術,說與唱結合為一,說話、唱詞完全用當時流行的口語俚俗語和押韻文,通俗易懂,引人人勝,歌唱曲調婉轉而流暢,富於感染力,觸動聽眾感情。講唱者稱為俗講法師(講師、法師)、都講,所講唱話本,稱講經文,稱變文、俗文、講唱文、唱文,稱押座文。
俗講的程序,一般是先敲鍾集眾,眾人依次進入講堂,法師隨人升座。然後大眾合聲唱佛名禮拜。又有一僧舉聲唱梵贊,大眾唱和。其後唱押座文,再次開經、開贊、懺悔、讚歎、解釋經題、入經說緣喻、申讚歎、迴向發願。其中人經說緣喻,即是說經本文,本文與一般經疏相同,分為序分、正宗分、流通分。它的講說順序,先由都講唱一段經文,隨後由法師解釋此段經義,復以韻文吟唱。俗講的本文如果是經文,便稱其為講經文,如果俗講的本文是經典故事或民間故事,則所講為變文,變文亦說唱結合,散文、韻文相次而輔。
講經文是俗講話本的主要體裁,大致分散文與韻文二大部分,散文用科判方式分析全經結構,韻文以七言為主,間雜以三言、五言、六言,末尾總以「某某某某唱將來」的格式結束。內容以解釋、敷衍全經者為多。敦煌出現了很多這類作品,如《長興四年中興殿應聖節講經文》、《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經文》、《佛說阿彌陀經講經文》、《妙法蓮花經講經文》、《佛說觀彌勒菩薩上生兜率天經講經文》、《無常經講經文》、《父母恩重經講經文》等。
押座文,亦作押坐文。押,通壓,為鎮定、安靜義,座,即指在座聽眾,押座,即是正式開講之前梵唄贊唱以使聽眾鎮靜下來,收攝心意,專注聽講,與人話、引子等的作用相當。押座文的正本題某經押座文或某某押坐文,如敦煌發現的s.2440卷子之4、5題《溫室經講唱押座文》、《維摩經押座文》。押座文均為七言押韻文,文字較短,一般四句一偈,共約八至十幾偈。有的如《維摩經押座文》每偈後標有「佛子」的注文,最末注有「重述」二字,當是用來作白及提醒自己。最初二句或一偈是頂禮文,最末二句或一偈是用來引起下文或提醒聽眾的,如上文最末一首作:「不僅聽經求解脫,學佛修行能不能?能者虔恭合掌著,經題名目唱將來」。《溫室經講唱押座文》亦作:「能者恭敬合掌著,經題名字唱將來」。《三身押坐文》作:「既能來至道場中,定是願聞微妙法。樂者一心合掌著,經題名字唱將來」。《八指押坐文》作:「願聞法者合掌著,都講經題唱將來」。
變文是演繹佛經故事及有關內容而成的說唱體話本,其演繹的內容還包括中國歷史故事和民間故事。變,即是轉變、演繹、依經中故事為根據繪成圖畫,稱「變相」,依經中內容及其思想為根據而編成說唱之文,則是「變文」。變文的唱詞,一般是七言為主而間雜以三言,也有少數間雜以五言或六言的。變文的說詞,是長行散文白話,也有以當時的駢體文來寫人狀物的。其文從數十字經文而渲染誇張成為千數百字,體制宏偉,描寫活潑,詞藻華麗,想像豐富,為俗文學中的傑作。變文中也有隻是散文體的,但一般都帶伴唱音樂,唱詞中往往注有「平」、「側」、「斷」等字,可能是指唱時用平調、側調或斷調而言(周叔迦《法苑談叢》「佛教文化藝術」,中國佛教協會出版,1985年9月)。敦煌出土的俗講變文很多,其中比較流行的如《目連救母變文》、《降魔變文》、《維摩經變文》、《八相成道變文》及《舜子變》、《伍子胥變》、《王昭君變》、《孟姜女變》等。變文的出現,與六朝以來的佛教通俗的諷詠轉讀與唱導有關,是轉讀與唱導合流的結果。印度佛經有歌詠的「唄」,傳譯的漢文經典也有用梵律製成的曲調「轉讀」,而歌贊則另有「梵唄」,轉讀與梵唄同是有聲調的,但轉讀不入曲,而梵唄人曲。六朝以來佛經的轉讀與梵唄盛行,行其法者稱「經師」。同時另有一種「唱導」,以宣唱為業,有唱導專文,其內容以歌唱事緣為主,不同於詠經為主的經師。但至梁陳之世,經師與唱導合流為一,後來便出現了俗講式諷詠唱導。「在六朝的時候,佛教通俗既用轉讀與唱導兩種方式,當時轉讀是用原經文的,因為經典大都是六朝的翻譯,譯文與當時口語沒有多大距離。諷詠原文,一般士俗還可能了解。到了中唐以後,民間的口語有了轉變,諷詠原文是不能使人聽懂的。於是不得不將經文譯成唐代的俗語,這就成為『變文』了。佛經的體裁既然是長行與重頌兼用,自然在『變文』中也是散文與韻文兼用,而說唱同時了。在現在所發現的『變文』之中有的是演繹佛經的,有的是敘述中國歷史中故事的。但既同是在敦煌經卷中所發現,二者必然都是僧侶所慣用。……可以假定,那演繹佛經的變文是經師用的,那敘述史事的變文是唱導用的。經導二者既然在隋唐已經合流,當然二者是同時而不可缺一的東西了」(周叔迦「變文的起源」,《周叔迦佛學論著集》下冊,中華書局,1991年1月)。
俗講在唐初即已出現。《續高僧傳·善伏傳》記載,貞觀三年(629)善伏在常州「日聽俗講,夕思佛義」(卷二十)。可知唐初俗講已流行於常州一帶,長安等地自然亦流行。據圓仁《人唐求法巡禮行記》卷三的記載,直到中唐時俗講仍盛行於京師,且有敕令開講者。開成六年 (841)敕令於左、右街七寺開俗講,其中海岸法師開講《華嚴經》於資聖寺,齊高法師開講《涅般經》於菩提寺,體虛法師開講《法華經》於保壽寺,光影法師開講於景公寺,文漵法師開講於會昌寺。而在眾多法師中,「城中俗講,此法師(文漵)為第一」。文漵法師俗講之影響,據《因話錄》記載,說他「為聚眾禪說」,信徒「轉相鼓扇扶樹,愚夫冶婦,樂聞其說,聽者填咽寺舍,瞻禮崇奉,呼為和尚。教坊效其聲調,以為歌曲」(卷四)。
20世紀初,敦煌出土了很多俗講變文,說明除長安城以外,俗講已經流行到邊遠之地。五代時俗講還在流行,而至宋代便廢止不行了,但變文卻直接影響到後來小說、評話、寶卷、彈詞等文學體裁的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