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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就是相信人生中有一種東西,它比自己的生命重要得多,甚至是人生中最重要的東西,值得為之活著,必要時也值得為之獻身。這種東西必定是高於我們的日常生活的,像日月星辰一樣在我們頭頂照耀,我們相信它並且仰望它,所以稱作信仰。但是,它又不像日月星辰那樣可以用眼睛看見,而只是我們心中的一種觀念,所以又稱作信念。
提起信仰,人們常常會想到宗教,例如基督教、佛教、伊斯蘭教等等。在人類歷史上,在現實生活中,宗教信仰的確是信仰最常見的一種形態。不過,兩者不完全是一回事。事實上,做一個教徒不等於就有了信仰,而有信仰的人也未必信奉某一宗教。
有一回,我到佛教勝地普陀山旅遊。在山上一座大廟里,和尚們正為一個施主做法事,中間休息,一個小和尚走來與我攀談。我問他:“做法事很累吧!”他隨口答道:“是呵,掙錢真不容易。”一句話表明了他並不真信佛教,皈依佛門只是謀生的手段。這個小和尚畢竟直率得可愛。如今,天下寺廟,處處香火鼎盛,可是你若能聽見那些燒香拜佛的人許的願,就會知道,他們幾乎都是在向佛索求非常具體的利益,沒有幾人是真有信仰的。
在同一次旅程中,我還遇見另一個小和尚。當時,我正乘船航行。船艙里異常悶熱,乘客們紛紛擠到艙內惟一的自來水管旁洗臉。他手拿毛巾,靜靜等候在一旁。終於輪到他了,又有一名乘客奪步上前,把他擠開。他面無慍色,退到旁邊,禮貌地以手示意:“請,請。”我目睹了這一幕,心中肅然起敬,相信眼前這個身披青灰色袈裟的年輕僧人是真正有信仰的人。後來,通過交談,這一直覺得到了證實,我發現他談吐不俗,對佛理和人生有很深的領悟。
其實,真正有信仰不在於相信佛、上帝、真主或別的什麼神,而在於相信人生應該有崇高的追求,有超出世俗的理想和目標。如果說宗教真的有一種價值,那也僅僅在於為這種追求提供了一種容易普及的方式。但是,一普及就容易流於表面的形式,反而削弱甚至喪失了追求的精神內涵。所以,真正看重信仰的人決不盲目相信某一種流行的宗教或別的什麼思想,而是通過獨立思考來尋求和確立自己的信仰。兩千四百年前,蘇格拉底就是被雅典民眾以不信神的罪名處死的。他的確不信神,但他有自己的堅定信仰,他的信仰就是:人生的價值在於愛智慧,用理性省察生活尤其是道德生活。在審判時,法庭允許免他一死,前提是他必須放棄信奉和宣傳這一信仰,被他拒絕了。他說,未經省察的人生不值得一過,活著不如死去。他為自己的信仰獻出了寶貴的生命。
信仰是內心的光,它照亮了一個人的人生之路。沒有信仰的人猶如在黑暗中行路,不辨方向,沒有目標,隨波逐流,活一輩子也只是渾渾噩噩。當然,一個人要真正確立起自己的信仰,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但需要獨立思考,而且需要相當的閱歷和比較。在漫長的人生道路上,改變信仰的事情也是經常發生的,不足為怪。在我看來,在信仰的問題上,真正重要的是要有真誠的態度。所謂真誠,第一就是要認真,既不是無所謂,可有可無,也不是隨大流,盲目相信;第二就是要誠實,決不自欺欺人。有了這種真誠的態度,即使你沒有找到一種明確的思想形態作為你的信仰,你也可以算作一個有信仰的人了,因為你至少是在信仰著一種有真誠追求的人生境界。事實上,在一個普遍喪失甚至嘲侮信仰的時代,也許惟有在這些真誠的尋求者和迷惘者中才能找到真正有信仰的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