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四龍教授:論中國佛教的民族融合功能

中國佛教的民族融合功能

李四

在亞洲的版圖上,中華文明與印度文明是兩大文明板塊。佛教的融入,讓中國文化具備一種開放的心態,全力吸收印度文明的思想養份,打破了狹隘的民族主義。特別是在東晉十六國」、「北魏南北朝」、「宋遼西夏」以及「蒙元」時期佛教是多個民族之間互相交流與溝通的橋樑與紐帶,促成了一個多元並存的文化體系;在歷史上的分裂時期佛教同時發揮了政治上的融和作用

中國佛教的這種融合功能,充分表現了佛教作為一種世界宗教的超越性,有助於增進中華民族彼此的認同感。

一、夷夏論與邊地意識

大約2500年前,釋迦牟尼誕生的時代,是中國春秋戰國時代。剛剛經歷了民族大遷徙、大融合的春秋時代中國成了具有強烈文化優越感的民族理論,「夷夏論」。「華夏」民族居住在世界的中央,「夷、戎、蠻、狄」分別居住在世界東西南北四方。這種地理概念,被稱為「四裔五方」的「中國意識。華夏,是中國的代名詞。「夷狄之有君,不如諸夏之亡也」,孔子的這句話成了「夷夏論」的宣言。

佛教傳入中國以後,遭到了儒家道家的雙重阻力。儒家批評佛教沖擊了中國社會既定的倫理秩序,道家道事實上擔心佛教擠占他們的信徒資源。兩家都在運用「夷夏論」排斥佛教中國的傳播。《牟子理惑論》里就有「問者」站在儒家的立場上說:

孔子曰:「夷狄之有君,不如諸夏之亡也。」孟子譏陳相更學許行之術,曰:「吾聞用夏變夷,未聞用夷變夏者也。」吾子弱冠學堯舜周孔之道,而今舍之,更學夷狄之術,不已惑乎?

儒生從小學的是周孔之道,現在卻要改學夷狄之術,豈不荒唐?這樣的問難,在牟子看來,只是看到了孔孟言論的字面意思,而沒有體會他們深層的「大道」,所謂「孔子所言,矯世法矣;孟軻所雲,疾專一耳。」其實,牟子認為,學佛並不妨礙尊孔。不過,牟子在辯解時,援引中國傳統的星象學說法,北辰在天之中,提出「漢地未必為天中」的觀點這就委婉地挑戰了傳統的以「四裔五方」的中國意識。在後來的佛教徒中間,這股情緒演變成為一種「邊地意識」。

公元266年,曹魏甘露二年,朱士行,中國第一個和尚,毅然決然,西行求法。從此以後,數以百計的中國和尚,涉流沙,渡鯨波,不遠萬里,前仆後繼。他們有的像玄奘那樣沿著沙漠綠洲上的絲綢之路,有的像義凈那樣通過海上絲綢之路,遠涉重洋,求取真經。在這求法高僧心中印度才是世界的中心,而華夏不過是未開化的「邊地」。這種邊地意識,促使中國人放眼看世界,放棄單純的文化優越感,突破狹隘的民族主義。沒有這樣的突破,中國文化就很難形成「儒釋道」三足鼎立的結構。

儒家文化雖有「夷夏論」,但是,中國文化向來就有提倡「和而不同」的傳統,強調「和為貴」,這使華夏民族能夠不斷地包容其他的民族或文化邊地意識的出現,一方面是在挑戰傳統的夷夏論,另一方面,也是中國文和諧思想的具體表現。以漢傳佛教來說,既保存了印度佛教的根本大義,又能結合中國社會的具體情況,在堅持佛家理想的同時,配合實踐儒家倫理秩序。中國佛教之所以能有自己的獨立品格,這與歷代高僧努力有關,更與他們的邊地意識有關。

二、戎神與異族統治

中國佛教徒的「邊地意識」,挑戰了傳統的「夷夏論」,為外來文化融入中國社會提供了範例,客觀上增進了中國社會對少數民族的親和力與包容性。佛教的這種親和力與包容性,亦即佛教的民族融合功能。這在我國歷史上的異族統治時期,得到了最充分的體現。

東晉時期北方地區在短短的100多年裡,先後16個少數民族政權,走馬燈似的政權更迭,史稱「五胡十六國」。西晉的遺民,被外來的胡族蔑稱為「漢子」,一個在當時帶有侮辱性的稱呼。這些占領中原的少數民族統治者,覺得佛教也是外來的文明,與他們是天然的盟友。後趙皇帝石虎說,「佛是戎神」,不分胡漢,境內的老百姓都可以信奉。石虎,這位歷史上罕見的暴君,在聽信了神僧佛圖澄的勸告後,大力推廣佛教,這使「胡漢雜居」的北方,很快實現了民族的和解。以前的漢人政權,並不允許漢人出家佛教往往是在西域來的僑民中間流傳。但到這個時期,禁令已經不復存在,漢人可以自由出家為僧。在北朝拓跋族決定「漢化」以前,佛教,是各民族間友好相處的紐帶。

大約過了五百年,進入兩宋時期佛教再度成為民族融合、文化交流的催化劑。當時若沒有佛教的交流與融合,實行「胡漢分治」的北方社會可能會產生與唐代難以想像的斷裂現象

大唐帝國崩潰以後,中國又陷入長達半個世紀的亂世,史稱「五代十國」。公元960年,宋太祖建立北宋王朝,而北方有契丹族的遼國,50多年以後,在西北邊陲,黨項族的西夏國慢慢崛起。隨著遼國的滅亡,女真族的金國迅速崛起。

這些少數民族政權,全都信奉佛教,特別是遼國統治的北方,繼承了中晚唐的佛教傳統,最盛行密宗華嚴宗。西夏正式建國以後,大興佛教,先後六次向宋朝請賜佛經。軍事上並不強大的宋朝文化建設卻是空前的發達,很有意識地利用佛教化解民族之間的矛盾,把自己刊刻的佛教藏經,頒送給契丹、高麗和西夏

公元13世紀初,成吉思汗的蒙古軍隊,在歐亞各地發動掠奪戰爭,幾乎引起了整個歐洲的恐慌,他們的鐵蹄還踏上了印度的腹地。這支所向披靡的軍隊,1227年,消滅了西夏;7年後,消滅了金國。後在公元1271年,忽必烈定都北京,建立元朝;又過8年,公元1279年,蒙古消滅南宋政權。此時,先前的那些民族,契丹、女真、黨項,乃至海東的高麗,統統被稱為「漢人」。

即將入主中原的蒙古人,致信薩迦派的領袖薩班,希望蒙藏結盟。薩班,全然不顧年邁,毅然離開西藏,翻山越嶺,走了兩年多時間,抵達涼州,現在的甘肅武威。1247年,蒙古大汗王子闊端,成吉思汗的孫子在這里與薩班舉行了歷史性的會晤,蒙藏結盟。會盟的結果,西藏從此正式歸入中國版圖,中央政府自此管轄西藏地區的政教事務。

會晤後,薩班致信西藏各派領袖,講明西藏歸順中央的政治必要性與歷史必然性。這封信,就是著名的《薩班致蕃人書》,是藏族人民自願加入祖國民族大家庭的歷史見證。1260年,忽必烈稱蒙古大汗,立即冊封薩班的侄子、薩迦派高僧八思巴為「國師」,賜玉印。不久,他又加封八思巴為「帝師」、「db法王」,統領全國的佛教事務。蒙古族,隨後逐漸全民信仰藏傳佛教;藏傳佛教同時也逐漸傳入中國內地。

風雲際會,掌握政權的民族變換不定,然而,當時能保持不變的,是這些民族都曾信奉佛教就在蒙古帝國橫掃歐亞、定鼎中原之際,佛教再次成為民族團結的交流工具。

三、佛教與民族認同

中國佛教的民族融合功能,表現了佛教的超越性。1879年,英國詩人阿諾德寫了一首贊揚佛陀的長詩,把佛教譽為「亞洲之光」。佛教傳到了亞洲各地,這個源出於印度宗教,並沒有像印度教那樣局限於自己的民族,而是成為不同民族的共同信仰

這種超越性並不妨礙佛教的民族性,中國佛教增強了中華民族彼此的認同感。佛教的傳播,首先是應本土化,佛典的翻譯、思想的融合、民俗的養成,無不需要採用民族化的形式漢傳佛教的成形經歷了儒釋道三教的互動;藏傳佛教的發展,吸收了民族宗教苯教的元素,同時還曾受到禪宗等漢地佛教的影響;雲南的南傳佛教,也是受到漢地佛教的影響,改變了巴利三藏的編排方式,把「律經論」的順序易為「經律論」。

這種民族化的表現形式,已使佛教成為民族認同的有機組成部分。中國以漢民族為主體傳統文化,明清以來就已形成了儒釋道三足鼎立的格局,大量的佛教辭彙成了現代漢語的基本用語,如「世界」、「輪迴」;藏族蒙古族、滿族、土家族、裕固族、納西族、錫伯族、達爾斡等10多個民族,信奉藏傳佛教,而在藏族蒙古族等民族裡,佛教是其民族文化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甚至是最主要的文化特色。

在歷史上,清朝政府即以佛教協調民族關系。清初在五台山,把十座寺廟改建為喇嘛廟,供奉宗喀巴大師像,延聘蒙藏僧人入住,後來還在北京建雍和宮、在承德建外八廟。1792年,乾隆五十七年,清政府還規定,活佛轉世靈童,須經金瓶掣簽方可認定,並批准特製了兩個金瓶。一個送往西藏,供於大昭寺釋迦牟尼佛像前,用以掣定達賴喇嘛和班禪大師等藏區大活佛;另一個供在雍和宮,用以掣定蒙古及青海、甘肅等地大活佛。這些措施,實現了滿、蒙、藏、漢的民族團結,維護蒙藏地區的長期穩定

鑒往知來,佛教是加強民族認同、增進民族團結的重要法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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