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星橋居士:如何識別與防範附佛外道

如何識別與防範附佛外道

陳星橋

  「外道」為梵文底體加(tirthaka)意譯,原指佛教以外的宗教學派,本無貶義。後來才有了「心游道外」的詮釋,便帶有非正道乃至邪道的意味。佛典中分外道「為佛法外道」、「附佛法外道」、「學佛法外道」三類(見《摩訶止觀》卷九等)。其中,「附佛法外道」指佛教內部見地與釋尊正法不符的人和派別,如犢子部、方廣道人等。此類多是佛教弟子不善修學而致見地不正,雖人屬佛教,身披袈裟,實際上心離佛法,與佛教外的諸外道墮於同類,因而被斥為外道。這里所說的「附佛外道」,主要指佛教內外依附、攀附佛教,利用佛教招牌販賣非佛法、邪法貨色的種種宗教、准宗教、邪教。

   在提倡信仰自由文化多元化的當代,新興宗教不斷湧現,外道和附佛外道多如牛毛。就附佛外道來說,雖然有一部分屬於良性,具有順應時代、安撫人心利益社會作用,但多數弊大於利。它們在教內與傳統佛教爭奪信眾、誤導信仰壞人慧命;在教外招搖撞騙、聚斂錢財,極易發展為邪教,禍亂社會,同時也嚴重敗壞佛教的聲譽。無論從續佛慧命還是從報四重恩來說,佛教高僧大德都有責任義務對附佛外道予以深入剖析,對其中的邪教更要堅決地揭露批判。

   不過,附佛外道有著悠久的歷史淵源與複雜的社會文化背景。以佛教界自身來說,究竟誰為「心游道外」的外道,古來也是聚訟爭端,莫衷一是。當然,從理性的角度,我們還是可以作出一些基本的界定。

一、附佛外道的歷史回顧

  附佛外道由來已久,早在釋迦牟尼佛創教時期即已存在。如以神通獲取名利、分裂僧團、欲圖佛陀教主之位、多次謀害佛的提婆達多,堪稱一切附佛外道的始祖。佛教傳入中土蔚成大勢後,漸有附佛外道出現。起初多是不法僧徒及妖妄刁民,借佛教威望、假佛僧旗號,造反作亂。如東晉建武元年(317)北平人吳祚立沙門天子,聚千人造反;後趙建武三年(337)安定人侯子光自稱佛太子,聚眾稱帝。北朝亂世,不法沙門造反者,如張翹、司馬百年、曇標、法秀、司馬惠、劉惠汪、劉光秀、劉僧紹等,不勝枚舉。其最著者為北魏武帝時冀北沙門法慶,他自命「新佛」,創「大乘教」,力倡殺人,謂殺一人者為一住菩薩,殺十人者為十住菩薩,「又合狂葯令人服之,父子兄弟不相識,唯以殺害為事。」

   法慶自稱「新佛」,當是利用佛經中「彌勒下生成佛」說的廣大影響,迎合民眾不滿現實,渴望像彌勒那樣的救世主降臨的社會心理,以煽惑民眾、起事造反。此後,假彌勒降世為旗號的起事者此滅彼興,如北魏五城郡胡人馮宜卻、賀悅回城,隋代唐縣人宋子賢、扶風沙門向海明,唐貝州王懷古、懷州沙門高曇晟、四川萬年縣女子劉凝靜、延州白鐵余等,皆假稱彌勒造反。

   宋代以降,附佛外道更為活躍。如宋金元之白蓮教、毗盧教、糠禪、香會,明清之羅祖教、聞香教、齋教、黃天教、大乘教、圓頓教、青幫,近代人之同善社、先天教、燈花教、歸根道,一貫道等,其名目流派愈演愈繁,勢力愈來愈大。在有些地區其教勢遠遠超過正統佛教,如明萬曆十四年(1586),憨山大師到山東嶗山一帶時,發現當地人已不知有佛教,多信奉羅祖教。由於歷代朝廷嚴禁,附佛外道與其它類似道門只能在民間秘密傳播,至民國肇興,政府失馭,乃得公開活動,泛濫成災。

   解放初,人民政府對會道門嚴加取締,附佛外道一時消聲匿跡。直至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國家實行改革開放,藉助於宗教復興和風行全國的氣功熱潮,附佛外道又乘勢而起。大多數氣功門派爭相與佛教拉上關系,有的甚至以正宗佛法或最高佛法自居,其中以******最為典型。此外還有從境外傳入的,如盧勝彥的靈仙真佛宗,清海的觀音菩薩修行法門等。

二、附佛外道產生的原因及其特徵

  產生附佛外道因素很多。從認識根源來說,佛法義理深邃,法門廣大,名相繁多且艱澀,窮其一生也不易認識和掌握,真能大徹大悟、親證佛法真諦者更是若鳳毛鱗角。從滋生附佛外道的根源來說,或因修行如法走火入魔或因我慢山高,而欲標新立異。此外,大多數民眾有渴望佛菩薩救度解脫苦難、改變人間黑暗需求,其信仰往往虔誠熱切,但對佛法不求甚解,不能明辨佛法真偽。從社會根源來說,佛教國家民眾認同的一大宗教,有著巨大的影響,無論在政治是在經濟文化上,都有很大的利用價值。在佛教界,佛教慈悲,講自修自悟,自業自受,具有很大的包容性,真能與形形色色的附佛外道論爭、抵制、批判者不多。許多附佛外道或邪教正是抓住了佛教的這些特點,大肆利用,樂得魚目混珠,乘勢發展。

   附佛外道有兩大來源一是產生於佛教內部,多表現為學理和行為上的異端,影響大的可造成佛教混亂、分裂和嚴重異化;二是產生於佛教外部,如形形色色的氣功門派、民間宗教等,或附庸風雅以求得生存空間,或惡意歪曲利用以至喧賓奪主。這兩類附佛外道雖然都受到正宗佛教的排斥,但在一定的政治經濟和地域環境下,都可能形成規模,或秘密結社,或公開發展。隨著社會的民主化,政治力量對附佛外道壓力越來越小,任其公開自由地發展,將有可能升格為合法的新宗教,與佛教新派相混。在日本和南韓,新興宗教層出不窮,數以百計,其中便不乏背離佛陀正法的附佛外道。這已成為現代宗教發展的一種新趨勢,佛教界對此必須保持清醒的認識和高度的警惕。

   中國形形色色的附佛外道,多表現出以下共同特徵:

   1、具有相當的功利動機。其教首或求名,或求利,或求神通,或為實現自己宗教政治的抱負而歪曲、利用佛教。他們往往離經叛道,有反當局的政治目的,一有機會即造反作亂。 

   2、喜歡搞個人崇拜。附佛外道皆表面崇佛,打著佛教佛教新派的旗號,其實並不真正皈依佛法三寶尤其是皈依僧伽核心佛教教團,不皈依代表佛陀正法佛教祖師大德正見,而且多反對、否認、排斥正統佛教住持僧伽。其教首多自稱為未來彌勒菩薩降生,或稱是觀音菩薩的傳人,或稱自己苦修得道,已證得很高果位,或已得到佛的冥中印記,甚至自奉為真佛,是最大的佛。雖然也有奉、誦《金剛經》等佛經、念阿彌陀佛者,但實際主要尊奉其教祖編造的《五部六冊》等偽經,其說多雜糅三教言句,鄙俚粗淺。

   3、喜歡強調神通感應,強化末劫意識。其教首或詐現神跡吸引人,或以扶乩、靈簽迷惑人,或詭說惡報、災祥恐嚇人等等。

   4、附佛外道的教首祖師,絕大多數為文化程度社會地位很低的在家俗人,在正統佛教中沒有地位,或出生於民間宗教家庭或聚居地,多有家室之累,往往傳位於其子女。即使是僧尼也多不守佛戒、不通佛法的偽僧、庸僧,多帶頭破戒,但有一定宗教社會活動能力

三、如何識別附佛外道

  首先應當了解什麼是佛教正法?什麼是附佛外道?附佛外道有哪些基本特徵?然後對自稱為佛法或源自於佛教的某一教門、某一功法及其倡導者,從如下幾方面來加以甄別。

   1、從教義上加以甄別。看它講的是否符合佛教的基本教義,如四諦十二因緣、八正道等,尤其是不是符合「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這三法印。

   2、從行為上加以甄別。看他是否尊重三寶?是否守持佛教的基本教規?看他道德修養如何?創教的目的和落腳點在哪裡?對世俗名聞利養的態度如何?平時是否講究享受?等等。

   3、依據佛經加以甄別。《佛藏經》載佛言:「當來之世,惡魔變易,作沙門形,入於僧中,種種邪說,令多眾生入於邪見。」《楞嚴經》預言末法時期「邪師說法如恆河沙」。許多佛經都有辨析和破斥邪偽的教誡與方法。如《楞嚴經》開示,修禪那者達靜寂之境,色、受、想、行四陰已盡而識陰未盡、未見真道之際,各有十種陰魔境界,或心理變態、煩惱膨脹、狂慢自大,自認開悟得道,教主欲、控他欲、名利慾難以按捺;或被各種鬼魔所附,能現身化紫金光聚、手執火光、履水行空、穿牆透壁、存沒自在,及令人得神通使人歸服座下等神異;或發種種邪見邪解。當事人不知被魔所附,自認成佛,乃聚徒說法,潛行貪慾。被外魔所附的關鍵,還有自心貪著名利神通等的陰魔,所謂「主人若迷,客得其便」,自心有魔,外魔才有空子可鑽。《楞嚴經》描述末法時期的魔事時說:

   「彼等群邪,亦有徒眾,各各自謂,成無上道。我滅度後,末法之中,多此妖邪,熾盛世間,潛匿奸欺,稱善知識,各自謂己,得上人法,玄惑無識,恐令失心,所過之處,其家耗散。」

   「自言是佛,身著白衣,受比丘禮,誹謗禪律。」

   「誹毀戒律,輕賤出家。」

   「口中常說十方眾生皆是吾子,我生諸佛,我出世界我是元佛,出世自然,不因修得。」

   「口中好言,我於前世於某生中先度某人,當時是我妻妾兄弟,今來相度,與汝相隨歸某世界。」 

   「口中好言佛有大小,某佛先佛,某佛後佛,其中亦有真佛假佛,男佛女佛,菩薩亦然。其人見故,洗滌本心,易入邪悟。此名魅鬼年老成魔,惱亂是人。厭足心生,去彼人體。弟子與師,俱陷王難。」

   「我滅度後,教諸菩薩阿羅漢,應身生彼末法之中,作種種形,度諸輪轉,或作沙門白衣居士,人王、宰官、童男童女,如是及至淫女寡婦、奸偷屠販,與其同事,稱讚佛乘,令其身心入三摩地,終不自言我真菩薩、真阿羅漢,泄佛密因,輕言未學,唯除命終,陰有遺付。」

   「汝等必須將如來語,於我滅後傳示末法,遍令眾生開悟斯義,無令天魔得其方便,保持覆護成無上道。」

   4、從社會效果上加以甄別。看它所說和提倡的修行方法是否如法,是否有益信眾身心健康人格升華,是否有益家庭和睦社會安定

四、如何防範和抵制附佛外道

  ******是一個典型的附佛外道。它發展迅速,迷惑了那麼多人,對社會各界來說,教訓十分深刻,引起全社會對附佛外道和邪教的廣泛關注。從佛教界來說,尤其應反求諸己正法不立邪法興,附佛外道佛教衰頹的伴生物,也是反射佛教弊病的鏡子佛教應從這面鏡子發現自身的病症缺陷,從而針治弊端,加強佛教自身建設,大力弘揚佛法,振作圖強。這是佛教界防範、抵制附佛外道和邪教的根本途徑。我以為,佛教界當前亟需做好以下五方面的工作

   1、應在保持佛教精神特色的基礎上,根據時代發展建立新的思想體系,提出符合眾生根機的理念修行方法,解答信眾在生活中遇到的信仰問題和當今人類面臨的種種現實問題。應進一步完善人佛教思想體系,以人為本,實現對佛陀創教本懷的回歸。在適應社會的同時,應注意保持和維護佛教的出世性、神聖性品格。

   2、應呼籲國家佛教給予切實的法律保障和必要的政策扶持、引導。政府主管部門應對佛教依法實施監督和管理,但不宜對佛教的內部事務包辦代替,或單純為了政治經濟目的加以利用。因為這往往會使佛教嚴重異化,滋生宗教腐敗,損害佛教應有的宗教功能和對廣大信眾的吸引力。

   3、應開展多種形式的弘法活動,擴充佛教信仰空間,不給附佛外道的歪理邪說留市場。僧人的定位有重新審視的必要。應加強自律,以堪作信眾修行榜樣;應不斷提高宗教學識和文化修養,以堪作信眾精神導師;應在契機施教上大下功夫說法應盡量通俗易懂,盡量契入民眾生活,使廣大民眾容易接受,能從佛法中首先得到祛病健身、安和吉祥的實效。應盡量提高佛教徒的素質,提高信仰層次佛學水平,積極弘揚充滿智慧佛教哲理,充分發揮富有倫理道德指導意義佛教教義,發揚豐富多彩的佛教文化,以真實體佛教的不朽價值。 

   4、應改進和加強寺院的建設與管理。寺院在我國具有多方面的功能,它首先是宗教活動場所,應讓四眾弟子廣泛參與各種修行活動;其次是弘揚佛法的場所,應經常組織學經講經活動;第三是清凈儉樸、禪意濃厚、品味高雅的場所,應懂得如何營造和維護。然而許多寺院往往有些本末倒置,如經懺佛事過多,鬼氣、陰氣過重;殿堂建築及諸造像求大、求多、求奇,忙於旅遊觀光應酬接待,商氣、浮華之氣過重;管理理念與體制不夠完善,缺乏民主作風與六和精神佛教重戒、重德、重學、重修的傳統得不到體現,官氣、俗氣過重。這就使有道之人只好遁入「深山」,廣大有識之士難免疏遠寺院、藐視僧人,廣大信眾也難以從寺院中學到佛法,往往停留於盲目、偏執迷信等不如法的低層次信仰狀態

   5、應加強佛教團體組織建設,加強四眾弟子間的團結,增強教團意識,切實維護佛教的合法權益。三大語系佛教間有不小的差異,各種宗派修法亦多有不同,對此應相互尊重、求同存異、加強團結。對佛教內部的附佛外道,應予驅擯揭露;對誤信附佛外道的人應以友善的態度予以勸導,幫助他們棄暗投明。對教外的附佛外道佛教界應向民眾和政府有關部門揭露其假佛教旗號販賣邪法的行徑,批駁其邪說,揭示其禍害,以佛教團體的名義對其毀謗、偽托佛教做法和助長附佛外道宣揚邪法的有關部門提出嚴正抗議,乃至通過法律程序維護佛教權益。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