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廣錩教授:敦煌遺書中的《妙法蓮華經》及有關文獻

敦煌遺書中的《妙法蓮華經》及有關文獻

方廣錩

內容提要:佛教經典的理論淵源、形態演變、版本區別、流傳經歷、真偽鑒定及其在佛教 研究中的價值,從來是佛教文獻學研究的一個重要內容中國僧人往往在對印度經 典的註疏中構築與發展自己的思想體系,因此,對佛教註疏的整理又成為中國佛教 研究的重要組成部分。本文對敦煌遺書所存《法華經》及其註疏進行了較為全面的 收集整理與介紹,目的是為上述研究提供一些基本的資料。本文最後就《法華經》 在中國的主要興盛時期及流傳方式提出若幹個人的見解作者方廣,中國社會科學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員。

妙法蓮華經》,又名法華經》。印度大乘佛教主要經典之一。本經稱釋迦牟 尼成佛以來,壽命無限,為了給眾生開示悟入涅槃之大智慧,時一宣 說三乘(聲聞 乘、緣覺乘、菩薩乘)歸一(佛乘)之微妙法,並給諸聲聞授記。經中調和大小乘 各種觀點,稱一切眾生皆能成佛。並稱佛說此經時,多寶塔從地湧出,十方諸佛集 會證明,六萬恆河沙等菩薩及其眷屬護持流布。又稱凡護持、誦讀、書寫《法華經》 者,均可得無量無邊功德

本經剛被譯出,就被視為「諸佛秘藏,眾經之實體」[1],產生較大影響, 在 我國極為流行。尤其在天台宗興起以後,更被視為諸經之王,視為作功德之絕好對 象,由此並產生不少諸如靈驗功德記之類的作品。在我國的佛典崇拜長河中,《法 華經》崇拜占據重要地位。如《岳州聖安寺無姓和尚碑銘並序》稱無姓和尚「讀《法 華經》、《金剛般若經》,數逾千萬」[2]。《宋高僧傳·神皓傳》,稱神皓「誦 《法華經》 九千餘部」[3] 。又,《宋高僧傳·守素傳》載:「素誓不出院,誦《法華經》三 萬七千部」[4]。《延壽傳》:「其性純直,口無二言,誦徹《法華經》,聲不綴 響。……誦 《法華》計一萬三千許部」[5]。《若虛傳附亡名傳》稱「潭州釋亡名,恆誦《法 華經》, 口無他語」[6]。據《宋高僧傳·楚金傳》載,釋楚金,俗姓程,廣平郡人。因曾 入 夢玄宗,故聲騰京輦,被封為國師。他專念《法華經》,修建多寶塔,在塔中置法 華道場供養法華經》,六時念誦。據說,他還曾以「頂中之血,刺寫經王」[7] 。

據《開元釋教錄》卷十一、卷十四,本經先後六譯:

一、《法華三昧經》,六卷,吳外國三藏支畺良接譯。

二、《薩芸芬陀利經》,六卷,西晉三藏竺法護譯。

三、《正法華經》,十卷,西晉三藏竺法護譯。

四、《方等法華經》,五卷,東晉沙門支道根譯。

五、《妙法蓮華經》,八卷,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

六、《妙法蓮華經》,七卷,隋天竺三藏崛多、笈多二法師添品。現《大藏經》 中一般稱為《添品妙法蓮華經》。

上述六譯中,竺法護一人就有兩譯,有點不合情理。關於這一點,智昇 是這樣敘述的: 「謹按《長房錄》,其《正法華》是竺法護太康七年(286)譯,見《聶道真 錄》。復雲太始元年(265)譯《薩芸芬陀利經》,六卷,出《竺道祖錄》。同 是一經,不合再出。名目既殊,本復存沒,未詳所以。或可『薩芸芬陀利』是 梵語,『正法華』是晉名。梵晉俱存,錄家誤也。」[8]

智昇的推測是合理的。近代有的研究者認為,支畺良接與支道根 的譯本似乎也 屬誤傳,實際並不存在。這個問題需要進一步考證。總之,現存譯本只有法護、羅 什、崛多等三個。 這三個譯本中,《正法華經》,又名《方等正法華經》。西晉竺法護譯,十卷二 十七品,是現存三個經本中最早譯出的。接著譯出的是鳩摩羅什的《妙法蓮華經》 (以下簡稱《妙法華經》),七卷二十七品。由於後出,故當時曾稱《新法華經》。上述兩個 譯本除了行文參差 外,結構等也略有差異,主要有如下幾點:

一、《正法華經》之《藥草喻品》第五有兩組長行與重頌組成。而《妙法華經》 之同品只有前一組長行與重頌,缺失後一組。見《大正藏》,第九卷,第85頁上19 行至第86頁中17行。

二、《正法華經》之《授五百弟子決品》首部有一段長行與一段重頌,內容導師帶人入海采寶。可見《大正藏》,第九卷,第94頁下第11行至第95頁中第28 行。但《妙法華經》相應之《五百弟子授記品》中無此內容

三、《正法華經》之《藥王如來品》第十由三組長行與重頌組成,但《妙法華 經》相應之《法師品》只有後兩組,缺失前一組。參見《大正藏》,第9卷,第99 頁上第25行至第100頁中第13行。

四、《正法華經》在《七寶塔品》第十一中有佛陀提婆達多的內容,參見《大 正藏》,第9卷,第105頁上第27行至第106頁上第25行。而《妙法華經》相應 之《見寶塔品》中則無此內容

五、《正法華經》把《囑累品》作為第二十七品,置於全經之最後;而《妙法 華經》則把《囑累品》作為第二十二品,置於經文中間。

所以產生上述差別,據隋撰《添品妙法蓮華經序》研究,主要是各自依據的底 本不同。該序稱: 「考驗二譯,定非一本。護似多羅之葉,什似龜茲之文。余檢經藏,備見兩本。多 羅則與《正法》符會;龜茲則共《妙法》允同。」 [9]

也就是說,《正法華經》是根據梵文貝葉經翻譯的,而《妙法華經》則是根據 西域的龜茲文本翻譯的,這才造成如此差異。隋時這兩種經本都還存在,當時的僧 人根據兩種原本對勘前此的兩個譯本發現除了上面五個問題外,還有兩個問題:

一、據梵文本,《陀羅尼品》應為第二十一品,排在《如來神力品》之後。而 《正法華經》、《妙法華經》卻都把該品放在觀世音菩薩普門品》之後。

二、據梵文本,《觀世音菩薩普門品》中應該有重頌,但《正法華經》、《妙法 華經》中卻都沒有。

其實,《妙法華經》有缺漏這一事實隋代以前人們就已經知道。故曾經有人 將南齊法獻與達摩摩提譯的《妙法蓮華經·提婆達多品》收入羅什譯本,作為第十 二品單獨列為一品,使得《妙法華經》從此成為二十八品。另外,人們又把北周 那崛多譯的《普門品》重頌收入羅什譯本。這就在原羅什本的基礎上出現了一個修 訂本。

鑒於上述情況,隋仁壽元年(601),大興善寺某大德,亦即《添品妙法蓮華經 序》的作者與崛多、笈多一起,根據從印度傳來的梵文貝葉經對羅什譯《妙法華經》 重新作了校定。由於在他們所依據的梵文貝葉經的《授五百弟子決品》與《藥王如 來品》中也沒有羅什本所缺失的內容;而羅什本原缺的關於提婆達多的內容以及《普 門品》中的重頌已經補足;所以他們的校定主要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一、從梵文本《藥草喻品》中譯出羅什本所缺的內容,補足之。

二、把已經單獨立品的有關提婆達多的內容,仍然按照梵文本的結構方式歸入 《見寶塔品》中。

三、按照梵文本的次序,把《陀羅尼品》改為第二十一品,放在如來神力品》 之後。

四、把《囑累品》改為第二十七品,按照梵文本的次序,放到全經的結尾。 他們把自己校定後的本子稱作《添品妙法蓮華經》,一般簡稱為《添品法華經》, 七卷二十七品。傳統佛教目錄都稱該《添品妙法蓮華經》是崛多、笈多兩人完成 的,實際還應該加上那位不知名的《添品妙法蓮華經序》的作者。疑或為彥琮。《添 品法華經》與《妙法華經》相比,除了結構有所變動,略微增加了一些內容之外, 沒有太大的不同。

上述三種經本中,傳統以羅什修訂本最為流行。

敦煌遺書中三種法華經》均有保存,也以羅什修訂本為最多。下面把敦煌遺 書中的各種《法華經》本介紹如下,順便也介紹若干吐魯番出土乃至傳世的寫本:

《正法華經》,北圖藏有3號:(一)昆66號,首尾均殘,存154行。(二) 地65號,首尾均殘,存140行。(三)金20號,首尾均殘,存84號。英國亦有 收藏。從總體來看,敦煌遺書中所存該經的數量不多。本經已為歷代大藏經所收, 敦煌本可供校勘。印度國立博物館藏有一件吐魯番出土的《正法華經·光世音品》, 題記謂: 「魏(巍)隆大道,玄通無津。廖廓幽微,眺睹叵聞。至人精感,皇然發真。三光 俱盛,乾坤改新。無際含氣,現民顯矣。世尊明德感神。 神璽三年(399)七月十七日,張施於冥安縣中寫訖。手拙具字而已。 見者莫笑也。若脫漏,望垂珊(刪)定。三光馳像,機運回度。丈夫失計,志意錯虞。 一計不成,亦為百□虞。」 「冥安縣」,屬敦煌郡,由此可知四世紀時敦煌與吐魯番之間就有著密切的關 系。 《妙法蓮華經》,北圖藏有菜17號、新16號等約二千號。英、法、俄、日等 國所藏數量亦較多,總數約在五千號以上。是敦煌遺書中單種經保留數量最多者。 日本兜木正亨著有《斯坦因、伯希和搜集敦煌法華經〉目錄》 ,對諸種寫本作了詳 細的著錄,用功甚勤。但收羅尚不夠齊備,著錄亦偶有錯謬敦煌遺書中所存的《妙 法華》,雖有少量與羅什原譯本相符的經本,但主要是與現今流通本(即修訂本) 相符的經本。

據《開元釋教錄》載,本經以八卷本為主,但也有七卷本。不過從敦煌遺書以 及傳世大藏經來看,歷史上的主要流通本應該是七卷本。我們知道,智昇的《開元 釋教錄·入藏錄》是根據西崇福寺的現前藏經編纂的。大約因為在該藏經中,《妙 法華》是八卷本,所以智昇把八卷本作為主要流通本加以著錄。

敦煌遺書與傳世藏經一樣,所存主要是七卷本。但也有八卷本,甚至還出現從 來未見著錄之十卷本。三種卷本之卷品開闔雖然不同,但內容一致。在此三種卷 本的卷品開闔對照表列如下(轉引自上述兜木正亨《斯坦因、伯希和搜集敦煌法華 經〉目錄》):

品 次 品 名七 卷本卷次八卷本卷次九卷本卷次

1 序品 第一卷 第 一卷 第一卷

2 方便品 第一卷 第一卷 第一卷

3 譬喻品 第二卷 第二卷 第二卷

4 信解品 第二卷 第二卷 第三卷

5 藥草喻品 第三卷 第三卷 第三卷

6 授記品 第三卷 第三卷 第三卷

7 化城喻品 第三卷 第三卷 第四卷

8 五百弟子受記品 第四卷 第四卷 第五卷

9 授學無學人記品 第四卷 第四卷 第五卷

10 法師品 第四卷 第四卷 第五卷

11 見寶塔品 第四卷 第四卷 第六卷

12 提婆達多品 第四卷 第五卷 第六卷

13 勸持品 第四卷 第五卷 第六卷

14 安樂行品 第五卷 第五卷 第六卷

15 從地湧出品 第五卷 第五卷 第七卷

16 如來壽量品 第五卷 第六卷 第七卷

17 分別功德品 第五卷 第六卷 第七卷

18 隨喜功德品 第六卷 第六卷 第八卷

19 法師功德品 第六卷 第六卷 第八卷

20 常不輕菩薩品 第六卷 第七卷 第八卷

21 如來神力品 第六卷 第七卷 第九卷

22 囑累品 第六卷 第七卷 第九卷

23 藥王菩薩本事品 第六卷 第七卷 第九卷

24 妙音菩薩品 第七卷 第七卷 第九卷

25 觀世音菩薩普門品 第七卷 第八卷 第十卷

26 陀羅尼品 第七卷 第八卷 第十卷

27 妙莊嚴王本事品 第七卷 第八卷 第十卷

28 普賢菩薩勸發品 第七卷 第八卷 第十卷

敦煌與吐魯番發現的《妙法華經》之寫本不少均附有題記,現知題記的總數達 一百多條。其年代最早者為大谷探險隊所得之吐魯番寫經,題記曰: 「比丘弘僧疆寫。建初七年(411)歲辛亥七月二十一日,比丘弘施、惠 度(?)、興達,共勸助校一遍。時勸助磨墨,賢者張佛生。經名《妙法蓮花》, 興達所供養。」 敦煌遺書中之題記則以上海圖書館所藏52號為最早,題記謂: 「乙卯之歲四月中旬,清信女姚阿姬為一切眾[生]頂戴供養。願所往生 處離苦得安。」 研究者或謂該「乙卯之歲」為公元415年或475年。但本號為李盛鐸舊藏,故 真偽待考。敦煌遺書中較為可靠的早期題記為伯422號、伯2522號、伯2836號, 略謂: 「使持節侍中都督南徐袞北徐袞青冀六州諸軍事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 錄尚書事南徐州刺史竟陵郡開國公蕭道成,普為一切,敬造供養。」 該卷系劉宋升明元年(477)蕭道成所造。 當時人們寫造《法華經》,有的是亡靈作福,如伯2334號題記謂: 「大隋大業十三年(617)歲次丁丑月日,比丘尼法藏奉為亡妣敬造 此經一部,莊嚴究竟。以斯福善,奉資久遠已來、過去眷屬,即日所為亡妣神 靈,唯願承茲《妙法》,與一切含生,俱登正覺。」 有的是為國運祈祚,如上海圖書館51號題記謂: 「義和五年(618,高昌年號)戊寅歲十月十一日,清信女夫人和氏伯姬, 稽首歸命常住三寶。聞一諦幽昧,顯自九經之文;三空淵旨,彰於十二之說。 弟子仰維斯趣,敬寫《法華經》一部。冀金教永傳於千載;玉□不朽於萬祀。 庶以斯福,仰願國祚永隆,本枝萬葉。願過去先靈,面聖餐音。現在親因緣眷 屬,恆履休和,未來見佛。普共有識,同沾斯潤。」 有的為皇室祈福,如日本書道博物館所藏卷五,題記謂: 「貞觀二十二年(648)十月二日,菩薩戒弟子蘇士方,發心願漸轉寫諸經經論等 ,奉為至尊皇後殿下儲妃,又為師父母諸親眷屬、四生六道,等出 塵勞。法界有窮,斯願無氓(泯)。頌曰:『寫《妙法功德,普施於一切。 同證會真如,速成無上覺。』」 有的為自己病癒,如斯791號題記謂: 「垂拱四年(688)十一月,清信佛弟子王琳妻,比為身染纏痾,敬寫《法 華經》一部,以此功德,資益一切含靈,俱登佛果。」 有的為親人有病,如龍谷大學圖書館藏卷六題記謂: 「辛未年(911)二月七日,弟子太子為男弘忽染痢疾,非常困重。遂 發願寫此《妙法蓮華經》,上告一切諸佛、諸大菩薩摩訶薩及太山府君、平等 大王五道大神、天曹地府、司命司祿、土府水官、行病鬼王、疫使、知文籍 官院長、押門官、寺使、可藍(伽藍?)官、並一切幽冥官典等,伏願慈悲救 護,願弘疾苦早得痊平,增益壽命。所造前件功德,唯願過去、未來、見在, 數生已來所有冤家債主、負財、負命者,各願領受功德,速得升天。」

這條題記中出現一批敦煌當地人民平日崇奉的神b05c,反映了人們 的信仰形態, 值得注意。有的出行前祈求一家團圓。如日本書道博物館所藏卷四題記謂: 「元年(552,西魏元年)歲次壬申正月庚午朔二十五日甲午成,弟子辛 興升南無一切三世常住三寶弟子興升自惟宿行不純,等類有識,稟受風末塵 穢之形,重昏迷俗,沉溺有流,無明所蓋。竊聞經雲:大覺玄監,信敬大乘果報無極。以是弟子興升,國遣使向突貴,兒女在東,即率單情。咸(減)割 身分之餘,為七世父母所生父母妻子親眷,敬寫《法華經》一部、《無量 壽》一部、《葯師》一部、《護身命經》一部,願持之功,一豪(毫)之善,使 弟子超纏群俗,形升無礙。托生紫宮,登階十住。辯才無滯舍利弗;不思議力 如維摩詰。行如文殊,得道成佛。又願弟子兒女相見,現家眷兄弟知識、 子侄、中表,普及弟子興升兒女得還家。慶會值佛聞法,含生等同斯契。」 有的是自己供養,如北羽28號題記:「大中七年(853),莫高鄉人陰仁衷所寶。」 有的乃與人受持,如斯194號題記謂:「垂拱四年(688)六月 日,信女楊阿僧與 人受持。」有的是校勘題記,如日本栗原貞一舊藏:「開元五年(717)十戒比丘凈 土寺慧聰勘了,敬禮供養。」有的是標點題記,如斯2577號: 「余為初學讀此經者不識文句,故憑點之。亦不看科段,亦不論起盡,多 以四字為句。若有四字外句者,然始點之;但是四字句者,絕不加點。別為作 為;別行作行。如此之流,聊復分別。後之見者,勿怪下朱言錯點也。」 對研究古代佛典的標點頗有參考價值。有的為本人研究此經的記錄,如北羽33 號題記:「開元九年(721)二月十三日,馬奉祿於此經略取要義。」有的是本人轉 讀大藏的記錄,如斯3510號題記:「清信尹玄受持開元九年(721)五月一日, 清信尹嘉禮為十方眾生轉一切經一遍。」抄寫者既有個人,也有集體。北玉77號題 記謂「第一千七百八十四部,凡一萬三百七十四言。」後者是本經的字數,前者則 大約是一次做功德所抄寫的《法華經》的部數。伯3788號題記則謂「奉為兩親, 敬造《妙法蓮華經》三千部。」可見當時對該經信仰之強烈。北果67號尾有「社經」 二字,可見是某社所有的經典,對研究敦煌的社提供了新的資料。北羽47號題記: 「天寶五載(746),五印度僧祗難寫。」說明寫經者還有在華的外國僧人

敦煌遺書中還有三十五號《妙法華經》的題記說明它們都是唐高宗時期的宮廷 寫本,現按抄寫日期先後列舉如下:

編 號 經名卷次 抄 寫 日 期

1 斯5319號 法華卷三 咸亨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2 斯84號 法華經卷五 咸亨二年十月十日

3 斯3079號 法華經卷四 咸亨二年十月十二日

4 敦煌縣博物館 法華經卷六 咸亨三年二月二十一日

5 伯4556號 法華經卷二 咸亨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6 伯2644號 法華經卷三 咸亨三年三月七日

7 斯4209號 法華經卷三 咸亨三年四月十五日

8 斯4551號 法華經卷四 咸亨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9 斯2573號 法華經卷三 咸亨四年九月十七日

10 斯312號 法華經卷四 咸亨四年九月二十一日

11 斯456號 法華經卷三 咸亨五年八月二日

12 斯3348號 法華經卷六 上元元年九月二十五日

13 上海圖書館 法華經卷一 上元元年十月十日

14 伯2195號 法華經卷六 上元二年十月十五日

15 上海博物館 法華經卷三 上元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16 李盛鐸舊藏 法華經卷四 上元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17 三井舊藏 法華經卷二 上元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18 京都博物館 法華經卷三 上元二年十二月七日

19 斯2181號 法華經卷二 上元三年四月十五日

20 斯1456號 法華經卷五 上元三年五月十三日

21 斯3361號 法華經卷一 上元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22 斯2637號 法華經卷三 上元三年八月一日

23 斯4168號 法華經卷三 上元三年九月八日

24 三井舊藏 法華經卷七 上元三年九月十八日

25 斯3348號 法華經卷六 上元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26 李盛鐸舊藏 法華經卷三 上元三年九月

27 北新637號 法華經卷五 上元三年十月十日

28 斯1048號 法華經卷五 上元三年十一月五日

29 李盛鐸舊藏 法華經卷四 上元三年

30 斯4353號 法華經卷一 上元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31 李盛鐸舊藏 法華經卷六 上元三年十一月

32 斯2956號 法華經卷七 上元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33 李盛鐸舊藏 法華經卷五 儀鳳二年正月二十七

34 上海博物館 法華經卷五 儀鳳二年二月十三日

35 斯3094號 法華經卷二 儀鳳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上述諸卷之題記包括書手、裝潢手、初校、再校、三校、多位詳閱、監護者等, 對研究宮廷寫經制度、皇家頒賜佛經以及敦煌與內地的關係提供了重要資料。

羅什譯《妙法蓮華經》已為歷代大藏經所收,敦煌文字與入藏本互有優劣, 可供校勘。

由於《添品法華經》是在《妙法華經》的基礎上校定的,與《妙法華經》區別 較小,因此,除了確有上面指出的幾個特徵,因而可以鑒別的少數卷子外,兩經的 寫卷一般無法區別。但敦煌遺書中確實保存有《添品法華經》,敦煌研究院與俄國 均有收藏。收藏在其餘各地的敦煌遺書中,究竟哪些屬於《添品法華經》,還需仔 細鑒定。

除了《法華》經本外,敦煌遺書中還保存了一批關於《法華》的註疏。現簡介 如下:

一、《妙法蓮華經論》,古印度著名論師世親著。此論元魏時曾先後兩度翻譯: 即沙門勒那摩提譯《妙法蓮華經論》一卷,侍中崔光、僧郎等筆受;沙門菩提流支 譯《法華經論》二卷,或一卷,曇林筆受並制序。兩種文本均已經收入大藏經。敦 煌遺書存2號。(1)斯2504號,系菩提流支譯本,一卷本。首殘尾全,有尾題, 作「《法華論》一卷」。全文基本完好,僅殘缺曇林序及論首約500字。(2)傅增 湘舊藏,現下落不明。尾有題記:「大魏永安元年(528)歲次戊申十二月,洛陽永 寧寺譯。執筆人比丘僧辯。」又有題記雲:「東魏大乘經論本,開元五年(717)歲 次己巳三月十四日寫。」該號屬哪一種譯本,現無法考證。

二、《法華經疏》,作者不詳。原著卷數不詳。北圖存2號:(一)玉26號, 首尾均殘,存337行,所疏為《譬喻品》第三(首殘)、《信解品》第四(尾殘)。(二) 暑70號,首尾均殘,存98行,所疏為《法師功德品》第十九(首殘)至《如來神 力品》第二十一(尾殘)。上兩號體例一致,筆跡相同,當為同一人所書之同一種 經疏。原卷無標題,今題系據內容所擬。因卷首已佚,本疏科分不清。釋文較精。 從行文風格看,似為六朝時作品。本疏未為歷代大藏經所收。

三、《法華經疏》,作者不詳。原著卷數不詳。敦煌遺書存2號。均無名題,現 題系據內容所擬。(1) 伯4567號,首尾均殘。現存文自「分別功德品第十七」(首 殘)至「法師功德品第十九」(尾殘)。(2)斯2439號,首尾均殘。現存文自「如 來神力品第二十一」(首殘)至「普賢菩薩勸發品》第二十八」(尾殘)。本疏非逐 句疏釋經文,重點在闡發每品大意。疏中《普門品》缺少對後補「重頌」的釋文, 不避「世」字諱,字體亦為南北朝寫本。釋文極少引用其他論師的論述,通篇幾乎 均由作者本人敘述。本疏未為我國曆代大藏經所收,敦煌出土後,《大正藏》據斯 2439號錄文收入第85卷。現可據伯4567號補充。

四、《法華經疏》,作者不詳。原著卷數不詳。斯2463號,首殘尾全。原卷無 題,現題系據內容所擬。所疏為羅什譯《妙法蓮華經》;自《隨喜功德品》第十八 (首缺)至《普賢菩薩勸發品》第二十八。本疏不是逐句疏釋文句,而是就每一品 敘述其大意、要點。釋文簡明扼要。如對《觀音品》,先指出「此品何由而來?娑 婆眾生,道悟不同,宜應普現諸門,救危拔苦,乘音齊物,當如觀音故有此品來 也。」然後從「顯觀世音德行」「為流通方軌」、「諸人德(得)道」三個方面對全品 進行疏釋,綱目清楚。據研究,本疏《普門品》缺少對隋譯「重頌」的釋文,故可 能是隋以前的作品。本疏未為我國曆代大藏經所收,敦煌出土後,被收入日本《大 正藏》第85卷。

五、《法華經疏》,作者不詳。原著卷數不詳。斯4107號,首尾皆殘,現題系 據內容所擬。所疏為羅什譯《妙法蓮華經》,自《如來壽量品第十六》(首殘)至《常 不輕菩薩品第二十》(尾缺)。因首殘。本疏對《法華經》的科分不詳。據研究,其 科分似與現存其它《法華經疏》均不相同,而與唐窺基之《玄贊》相近。本疏對《法 華經》逐句進行疏釋,所引用的經典有《阿含》、《正法華》、《俱含》、《法華論》、《 攝 論》、《十地》、《大智度論》等,釋文時頗重疏釋名相。本疏未為我國曆代大藏經所 收。敦煌出土後,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85卷,編號作斯520號,系已經作廢 的舊編號。

六、《法華經玄贊》,又名妙法蓮華經玄贊》、《法華玄贊》、《玄贊》、《法華經 疏》。唐窺基撰。十卷或二十卷。敦煌遺書藏有12號:(1)伯3832號,首全尾殘, 屬卷一。有首題「法花經玄贊卷第一」,並署作者名。(2)結48號(縮微膠捲號 8566),首尾均殘,屬卷一。(3)結43號(縮微膠捲號6203),首尾均殘,屬卷 一。(4)斯6474號,首殘尾缺,屬卷一。(5)昃68號(縮微膠捲號6502),首 殘尾全,屬卷二。(6)北新746號,首殘尾全,屬卷二。有尾題「法華經玄贊第 二」,並有題記:「開元五年四月十五日辰時寫了。」(7)河39號(縮微膠捲號 6207),首尾皆殘,屬卷四。(8)黃12號(縮微膠捲號6206),首殘尾全,屬卷 四。河39、黃12號兩號原屬同卷,現兩號間僅殘失二百餘字。(9)伯2176號, 首殘尾全,屬卷六。有尾題「妙法蓮花經玄贊卷第六」。(10)斯1589號,首尾均 殘,屬卷七。(11)日本書道博物館藏一號,屬卷七。題記謂:「天寶十二載(753) 七月二十二日夜亥時記。」(12)北新910號,首脫尾全,屬卷十。

窺基是法相宗的大師。本《玄贊》站在法相宗的立場上闡發《法華經》之一乘 妙法歷代評價很高。《玄贊》以六門科釋《法華》,(一)說明產生這部經的原因。 (二)闡述經的宗旨。(三)解釋各品的品名。(四)說明該經怎樣由羅什最初 譯的二十七品演化為二十八品。(五)闡述各品的先後次序為何如此安排。(六) 逐句引用經文,詳為疏釋。本《玄贊》我國曆代大藏經均未收入。後被收入日本《 b45a 續藏》及《大正藏》。敦煌本保存其古老形態,可供校勘。敦煌遺書中之《法華經 玄贊》有若乾草書寫卷,字體深得懷素小草《千字文》遺意,並兼有章草體勢,極 為古雅澹宕。北新910號(卷十)即為其中之精品。卷首新接天池,有近人收藏題 記五則: (一)「《法華玄贊》卷第十,草書,為敦煌石室寫經特品。筆近章草, 尤為難得。此贊中土久已失傳,近自日本流入,已見刊本。誰知原寫本尚在國 內也!初發見時,為一敦煌縣幕友某君所得。後余至甘,價讓於余。(某君在 敦煌時,尚未經法人搜羅,故所得皆精品。余藏六朝唐人經卷及佛相,皆其所 讓。)尚有《法華玄贊》卷第二,首書『大慈恩寺沙門基撰』,末書『沙門瑜於 西明寺寫記』,亦系草書,而不及此卷之精。頻年避地,轉入日本,而此卷猶 存。行篋常有吉祥雲為之擁護,誠至寶也。或以卷末贊詞前寫之數行,比後贊 少四句,或即當初沙門基自寫稿本也。並存其說。民國十一年(1922)壬戌十 月,衡山向炎記於申江。」 記敘了本卷之由來與考釋。北新746號亦為《法華玄贊》,系卷二,正為本題 記所提及之寫卷。 (二)「此卷共紙四十一張令(另)一條(計三行)。每張二十五行,共 一千另二十八行。每行二十二、三字不等。內有十四行全無字。從第一張『友 以為名』至末『卷第十』止,約計二萬數千字。誠鉅觀也。同日再記。」 記敘了本卷之行款、規模。 (三)「敦煌石室發見草書經卷,只此一部,共十卷。曩在甘肅見同寅所 藏,尚有五卷,紙墨捲軸,長短如一。近聞為日人以重值購去,存於國內者已 稀如星鳳矣。延年會合,不知何時,又為之恨然矣。癸亥(1923)十一月抱蜀 子炎再記此。」 為在日本尋訪同類寫經提供了線索。但謂敦煌石室草書唯此一部,則有誤。敦 煌遺書中草書卷子為數不少。 (四)「此經十卷,聞多為日人購去。昨晤羅貞松,雲伊尚藏一卷,紙墨 與此一如。張勳帛所藏二卷尚存,余在甘時曾見之。是國內者尚有四卷。保存 國粹,具有同心,誠為快幸,故記之。丙寅(1926)七月,炎記於申江。」 為在國內尋訪此經提供了線索。 (五)「敦煌石室草書《法華玄贊》卷第十,沙門基撰,不著寫經人名。 草有古法,且近章也。樂谷親家官隴時所得也。庚午(1930)初伏日衡陽曾熙。」 本草書《法華玄贊》亦有傳世本存世,現存於上海博物館,系卷六,上有明董 其昌題跋,謂此卷書風: 「簡澹一洗唐朝姿媚之習,宋四大家皆出於此。余每臨之,亦得一斑。壬子 (1612,萬曆四十年)十月,晦御湖舟中□,其昌。」 又有當代謝稚柳題跋: 「草書寫經唯北魏有之,此《法華經玄贊》乃出唐人草書,經卷中絕少經 見。筆勢頗類懷素晚年體,尤為奇妙。」 對該寫卷以甚高評價。本件鈐有「古希天子」印,故知曾藏於清宮。

七、《法華問答》,作者不詳。原著卷數不詳。斯2662號,首尾均殘,現題系 據內容所擬。所疏為羅什譯《妙法蓮華經》。現存問答共103條(首末兩條殘)。前 45條問答按照《法華經》各品的順序,就各品的主旨大意進行問答。如《方便品》 共十問,第一問雲:「《方便品》五分,破二明一。雲何五分?雲何破二明一?」答: 「五分者,一嘆妙法功德分,二嘆法師功德分,三疑請分,四授記分,五斷疑分。 破二明一者,破二乘執,明一乘道。」後58條問答則不管經文順序,專門解釋經內 法數及重要的文句。故本疏是一部比較簡明實用的佛典註疏。本疏主要以世親的《法 華論》為依據,此外引用《涅槃》、《楞伽》、《維摩》、《法句》 等不少著作。據研究, 可能是中唐人的作品。本疏未為我國曆代大藏經所收,敦煌出土後,被收入日本《大 正藏》第85卷。

八、《法華經義記》,作者不詳,原著卷數不詳。敦煌遺書現存2號,均為卷三。 (一)斯2733號,首殘尾存。從《藥草喻品》(首殘)到《勸持品》,共有八品。 卷末有題記:「比丘惠業許。正始五年(508)五月十日,釋道周所集。在中原廣德 寺寫訖。」(二)、斯4102號,首殘尾存,疏釋至《從地湧出品》為止。有尾題與題 記:「《法花義記》第三,比丘法順寫記也。」本《義記》所疏為羅什《妙法華》,本 疏之《藥草喻品》疏文中不包括羅什原本所漏之後部分,本疏也無《提婆達多品》, 可見所疏乃被後人修訂以前的羅什原本。本《義記》疏釋簡明,在敦煌發現後, 收入日本大正藏》第85卷。日本矢吹慶輝在《鳴沙余韻解說》中有研究。編號 均作斯37號,系已經作廢的舊編號。

九、《法華經義記》,利都法師撰。原著卷數不詳。伯3308號,首殘尾存,有 尾題,為卷一。本《義記》所疏亦為羅什之《妙法華》。為《方便品》末段重頌之 後部分。卷末有題記:「利都法師釋之。比丘曇延許。丙辰歲,用紙三十八。大統 二年(536)歲次丙辰六月庚仵(午)朔三日□酉,寫此《法華儀(義)記》一部, 願令此福,逮及含生有識之類,齊悟一實無二之理。」本《義記》與《法華經義記》 卷第三字體相近,內容也可相補,是否同一部,有待研究。另外,斯113號背面亦 為同類文獻,相互關係待考。本《義記》未為我國曆代大藏經所收。

十、《法華經文外義》,作者不詳。一卷。上海博物館藏3317號。首殘尾全。 有尾題。並有題記:「一校竟。大統十一年(545)歲次乙丑九月二十一日,比丘惠 襲於法海寺寫訖。流通末代不絕也。」本文並非對《法華經》進行逐句疏釋,而是 從中抽出若干理論問題,詳加論述。文多口語。未為我國曆代大藏經所收。已經錄 文發表在《藏外佛教文獻》第二輯中。

十一、《法華經疏》,一卷。日本京都博物館收藏。有尾題及題記:「《法華經疏》 一卷。延昌六年(566)八月傳寫教讀。」延昌是高昌的年號。本卷也可能是吐魯番 出土。因未見原件,不知是否已經為歷代大藏經所收,或即為前面已經介紹的幾種 疏釋之一。研究者或以為此題記的真實性可疑。

十二、《法華經注》,曇天明撰。卷數不清。日本書道博物館藏。有首題「《法 華經注》第一」,並謂:「建章初首,故稱第一。法華經王。天明許之。」尾有題記: 「天和五年(570)四月五日沙彌曇天明寫敬也。□遍(?)一校竟。釋子天明撰 也。」因未見原件,不知是否已經為歷代大藏經所收,或即為前面已經介紹的幾種 疏釋之一。但從名稱看,應為未見著錄之註疏

十三、《法華經疏贊》,作者不詳,卷數不詳。日本京都博物館藏。首部存況不 清,尾全。有尾題及題記:「《法華經疏贊》卷第一。開元十年(722)三月四日, 佛弟子王曠敬寫《法華經疏贊》一部供養。」因未見原件,詳情不清。從名稱看, 應為未為我國曆代經錄所著錄。研究者或認為該題記可疑。

十四、《法花經義疏》,隋吉藏撰。原著卷數不詳。敦煌遺書中存3號。(1) 斯6891號,首殘尾全,有尾題「《法華經義疏開題並玄義十門》」,下署作者名:「吉 藏法師撰」。現開題部分僅剩尾部幾行,但玄義十門部分保存完好。(2)斯6789 號,首殘尾存。所存內容為「信解品第四」(首殘)至「見寶塔品第十一」。卷尾有 作者署名,作「吉藏法師撰」。(3)斯4136號,首尾均殘,所存內容為自「授記 品第六」(首殘)至「化城喻品第七」(尾殘)。 本《義疏》未為我國曆代大藏經所收。《大正藏》第34卷據日本古刊本收入吉 藏撰《法華義疏》十二卷。但該本從《序品》開始,沒有開題部分,不符合中國古 代疏釋的一般體例。因此,斯6891號有可能就是《大正藏》本所缺失的首部。但 是,斯6789號、斯4136號的內容與《大正藏》本並不能相合,因此,兩種《義疏》 的關係如何?何者才真正是吉藏所撰,還值得研究。

十五、《妙法蓮華經疏》,作者不詳,原著卷數不詳。敦煌遺書存斯6494號。 首尾均殘,無名題。現名系據內容所擬。現存文自「序品第一」(首殘)至「譬喻 品第三」(尾殘)。疏釋時,對每品先疏釋其大意,然後逐句隨文疏釋。未為歷代藏經所收。

十六、《妙法蓮華問答》,作者不詳,原著卷數不詳。敦煌遺書存斯4298號。 首尾均殘,無名題。現名系據內容所擬。該號斷為兩截。所討論為卷一「方便品第 二」末尾之偈頌。其形式是首先提問,然後作答。接著針對該問答,以多番「難」 與「解」,進行深入討論。有較大參考價值。可惜殘缺較甚,存文不多。

十七、《法華經疏》,作者不詳。原著卷數不詳。俄藏ф359號,首尾均脫,無 名題,現名系據內容所擬。現存文自「囑累品第二十二」(首殘)至「普賢菩薩勸 發品第二十八」(尾殘)。從內容看,卷末大致完整,所殘缺的文字不多。 本疏一般均將每品科分為三:一解來意;二釋品名;三隨文解釋。從這種科分 形式看,該疏受到窺基《玄贊》的影響。從行文看,也可以看到受窺基《玄贊》影 響的痕跡。但與《玄贊》相比,該疏在疏釋時更傾向於條分縷析,由此顯得綱目清 楚,是諸種《妙法蓮華經》註疏中較為重要的一種。未為歷代大藏經所收。

十八、《法花文記》,作者不詳。原著卷數不詳。北新998號,首殘尾全。有尾 題,作「《法華文記》卷第一」。所釋為「序品第一」。雖因卷首殘缺,科分不清, 但釋文委悉詳盡。如將序品之別序又判為五重:眾集序、瑞相序、疑念序、致問序、 答問序,一一詳為剖分。又對全品經文逐句詳解。值得引起注意。

十九、《妙法蓮花經疏》,作者不詳。原著卷數不詳。伯2346號。首尾均殘, 無名題,現名系據內容所擬。現存文自「信解品第四」至「授記品第六」。全經科 分不清。疏釋諸品時對每品先分別數門,然後隨文解釋。如藥草喻品分四門,授記 品分七門。釋義詳盡。未為歷代大藏經所收。

二十、《妙法花經明決要述》,作者不詳,原著卷數不詳。敦煌遺書藏伯2118 號,為卷四。首殘尾全,有尾題「妙法花經明決要述卷第四」。通卷章草。未為歷 代大藏經所收。

二十一、《妙法蓮華經疏》,作者不詳,原著卷數不詳。斯2700,首尾均殘, 無名題,現名系據內容所擬。通篇章草。未為歷代大藏經所收。

二十二、《妙法蓮華經疏》,作者不詳,原著卷數不詳。敦煌遺書存2號,均無 名題,現名系據內容所擬。(1)伯3316,首尾均殘。(2)伯3387,首尾均殘。 字甚細,縮微膠捲較難辨認。未為歷代大藏經所收。

二十三、《妙法蓮華經疏》,作者不詳,原著卷數不詳。北圖始53號(縮微膠 卷號6200號),首尾俱殘,無名題,現名系據內容所擬。現存文自「序品第一」(首 殘)至「方便品第二」(尾殘)。釋文較精。未為歷代大藏經所收。

二十四、《妙法蓮華經疏》,作者不詳,原著卷數不詳。北圖致15號(縮微膠 卷號6202號),首尾俱殘,無名題,現名系據內容所擬。現存文為「序品第一」(首 尾均殘)。未為歷代大藏經所收。

二十五、《妙法蓮華經疏》,作者不詳,原著卷數不詳。北圖淡32號(縮微膠 卷號6199號),首尾俱殘,無名題,現名系據內容所擬。現存文自「譬喻品第三」 (首殘)至「信解品第四」(尾殘)。未為歷代大藏經所收。

二十六、《妙法蓮華經疏》,作者不詳,原著卷數不詳。北圖菜11號(縮微膠 卷6198號),首殘尾全,通篇章草,無名題,現名系據內容所擬。未為歷代大藏經 所收。

二十七、《妙法蓮華經疏》,作者不詳,原著卷數不詳。北圖號66號(縮微膠 卷6201號),首尾均殘,無名題,現名系據內容所擬。未為歷代大藏經所收。

二十八、《法華經雜釋》,作者不詳,原著卷數不詳。北圖字90號(縮微膠捲 8567號),首殘尾全,無名題,現名系據內容所擬。未為歷代大藏經所收。

二十九、《妙法蓮華經玄贊復疏》,作者不詳,原著卷數不詳。藏於吉林省博物 館,無名題,現名系據內容所擬。通卷章草,系對窺基《玄贊》的復疏。未為歷代 大藏經所收。

三十、《妙法蓮華經疏》,作者不詳,原著卷數不詳。南京圖書館藏。首殘尾全, 無名題,現名系據內容所擬。未為歷代大藏經所收。

三十一、《妙法蓮華經講經文》,作者不詳,原著卷數不詳。敦煌遺書存4號。 均無名題,現名系據內容所擬。(1)北制49號(縮微膠捲6204),首殘尾全,所 講唱為序品第一。(2)俄ф365號,首尾均殘,所講唱為「藥王菩薩本事品第二 十三」。(3)俄ф365號背面,首尾均殘,所講唱為「觀世音菩薩普門品第二十五」。 (4)伯2133號,首全尾殘,所講唱亦為「觀世音菩薩普門品第二十五」。未為歷 代大藏經所收。

三十二、《妙法蓮華經講經文》,作者不詳,原著卷數不詳。伯2305號,首尾 均殘。無名題,現名系據內容所擬。該講經文風格與前一種不同,應為另一種講經 文。文中有「此唱經文慈恩疏科為求法隨順」雲雲,從內容看,正是依據《法華玄 贊》卷首仙人國王宣說《法華經》的故事衍出。未為歷代大藏經所收。

三十三、《妙法蓮華經玄贊科文》,詮明撰。原著卷數不詳。敦煌遺書所存為卷 二殘卷。伯2159號背面,首全尾缺。有首題,作:「《妙法蓮華經玄贊科文》卷第 二」;下有作者署名,作:「燕台憫忠寺沙門詮明科定」。原卷兩紙,第一紙未抄寫 完便放棄;第二紙重抄,仍然未抄完,故應屬錯抄廢卷。

文獻是對窺基《妙法蓮華經玄贊》的科文,但與《妙法蓮華經玄贊》原文的 結構略有不同。在此,到底是詮明所依據的原本與現在的傳本不同;還是詮明的科 分沒有機械地依據窺基《玄贊》原文,而是有所發展;這是一個需要研究的問題。

本科文的作者詮明是遼代著名高僧敦煌遺書中現知年代最遲的題記為1002 年,而根據研究,本遺書傳入敦煌年代約在1006至1020年之間。因此,本號遺 書對於我們研究敦煌藏經洞的封閉具有特殊價值

鳩摩羅什所譯《妙法蓮華經》之第二十五品為《觀世音菩薩普門品》,專門宣 揚觀音信仰。由於觀音信仰在我國廣泛流傳,所以後來該《觀世音菩薩普門品》別 出單行,成為所謂《觀世音經》。

觀世音經》,又名觀音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經》、《法華經普門品》、《觀 音普門品》、《普門品經》。一卷。敦煌遺書中這種別出單行的經卷,北圖藏有重58 號等80號左右,英法等國亦有收藏。本經是我國觀音信仰的主要經典。稱凡一心 敬禮念誦觀世音名號者,均可蒙彼大威力而得救助,拔除苦厄,滿足意願。觀音 以種種化身普濟一切眾生敦煌壁畫也多有以此經為題材者。敦煌別出本之首尾題, 一般作:「觀音經」及「妙法蓮華觀世音菩薩普門品」。

該經不少寫卷均有題記,頗有研究價值。現知最早的題記為日本書道博物館藏 本,謂: 「蓋至道玄凝,洪濟有無之境;妙理寂廓,超拔群品於無垠之外。是以如 來愍弱類昏迷,旃大悲於歷劫。故眾生無怙,唯福所恃。清信士佛弟子尹波, 實由宿福不勤,觸多屯難。扈從主人東陽王殿下,屆臨瓜土。矚遭離亂,災夭 橫發。長蛇競熾,萬里含毒。致使信表罕隔,以徑紀年。尋幽寄矜,唯憑聖趣。 輒興微願,寫《觀世音經》四十卷,施諸寺讀誦。願使二聖慈明,永延福祚; 九域早清,兵車息鉀。戎馬散於茂苑,干戈輟為農用。文德盈朝,哲士溢闕。 鏗鏗濟濟,隆於上日。君道清明忠臣累葉。八表宇宙,終齊一軌。願東陽王 殿下,體質康休,洞略雲表。年壽無窮,永齊竹柏。保境安蕃,更無虞寇。皇 途尋開,早還京國。敷暢神譏(機),位登宰輔。所願稱心,事皆如意合家 眷大小,表親內外,參佐家客,感(咸)同斯佑。又願一切眾生,皆離苦得樂弟子私眷,沾蒙此福。願願從心,所求如意。大魏孝昌三年(527)歲次丁未 四月癸巳朔八日庚子,佛弟子假冠軍將軍樂城縣[開國伯]尹波敬寫。」

該題記對研究北魏歷史有一定的價值。題記中較多的還是為亡魂超度、為見在 祈福的內容。如日本書道博物館藏本題記謂: 「天冊萬歲元年(695)正月一日,清信士張萬福並妻呂,先從沙州行李 至此,今於甘州並發心,為所生父母及七代父母及身並妻息等,減割資糧,抄 寫《觀音經》一卷。願成就以後,受持轉讀,災影遠離,恆值福因。見存者永 壽清安,亡者托生靜(凈)土。乘此願因,俱登正覺。」

又如北京大學圖書館藏本題記謂: 「菩薩戒弟子令狐蘭,知身非有,淺識苦空;知己非身,將知易盡。今有 男孫女觀音,早縱風燭,永絕愛流。恐溺三途,重染胞胎之像。遂發心敬寫《觀 音經》一卷,庶使三途心苦,八難亭酸。亡者沐浴八池之水,常游凈度之界。 見在安樂,俱勉(免)蓋纏。法界蒼生,恆念觀音,咸同離苦。天授二年(691) 九月三十日寫。寫人上柱國子張晉朝,為阿娘敬禮常住三寶,故記之也。」

該題記中同時出現做功人與寫經人的願文,分別祈願,比較少見。

由於觀音有救度的功能,因此,不少題記也有相應的內容。如北崗84號題記 謂:「辛丑年(821)七月二十八日,學生童子唐文英為妹久患,寫畢功記。」斯2992 號題記謂:「清信弟子女人賀三娘,為落異鄉,願平安。申年五月二十三日寫。」斯 4397號題記謂:「廣明元年(880)肆月拾陸日,天平軍涼州第五般防戌都右廂兵 馬使梁炬,緣身戌深蕃,發願寫此經。」 北京圖書館藏有血書觀音經》一件,系新879號,題記謂: 「天復貳年(902)壬戌歲七月二十五日住持三危禪師願會發心刺血敬 寫此《金剛經》一卷、《觀音經》一卷,今已終畢,故記。以此寫經功德,並 將回施當真(今)聖主,保壽遐長。使主千秋萬人安樂。又願四生九類,水 陸飛空,一切有情,舍種類身,各獲聖位。未離苦者,皆願離苦;未得樂者, 願令得樂;未發心者,願早發[心];已發心者,願證菩提。師僧父母,各保 安寧;過往先亡,神生凈[土]。囚徒禁閉,枷鎖離身。凡是遠行,早達鄉井。 懷胎母子,賢聖瀝(?)威。五逆男女,各孝順。自遭離亂,傷煞孤魂。六道 三途,西方見佛。怨家歡喜,更莫相仇。諍訟推詞,聞經善處。身無自在,願 得逍遙。熱惱之苦,值遇清涼。裸露傷寒,得生衣服土地龍神,何(呵)護 所在。願以此功德,溥及於一切。我等眾生,同生於佛會。」

反映了當時部分信徒虔誠心理。伯3551號題記謂: 「《多心經》一卷,開寶柒年戊寅(978)正月二十八日,金光明寺僧王會 長、張僧奴、令狐富通、閻延定四人等,舍《觀音》、《多心經》一卷。後有人見 莫怪者。及是人來莫怪者。及怪者亡性,莫見佛面。舍經師兄僧奴記耳者(押)。 王會長、延定麥一斗。……戊寅貳月拾柒日,金光明寺僧張僧奴,寫《觀音 經》一卷(押)。」

反映了部分貧困信徒立會聚資寫經的實際情況英國並藏有圖文兼備之本經寫 本,與敦煌壁畫有何關係,值得研究。 本經作為《妙法蓮華經》之一品本來已為歷代大藏經所收。 敦煌遺書中並存有二種關於《觀世音經》的注釋:

一、《觀音經注》,金藏剛菩薩注釋,譯者不詳。一卷。北雨51號,首殘尾全, 存92行。原尾題「《觀音經》一卷」,今題系據內容重擬。因首殘,本注之科分不 詳。注釋自觀音以種種化身濟度眾生至結尾。文內將種種化身各與佛教教義相聯繫, 將原文簡單信仰形態引申為深奧的佛教哲學,值得注意與研究。本注未為我國曆 代大藏經所收。

二、《注觀音經》,道微注,一卷。伯3904號,首尾均全。原卷為冊子裝,抄 寫精美。有首尾題,前有序文。正文為大字,疏釋為小字夾注。本注的特點是在注 釋每句經文時,均分內外兩種意義。如解釋「世」之內外兩意:「外即三才之間, 內即一身之內。」解釋「無盡意」之內外兩意:「外曰無盡意者,憐憫眾生,不休不 息;內曰無盡意者,智慧燈光,明明不止,無有間隔。」本注未為歷代大藏經所收。 敦煌遺書中還有一種從《觀世音經》衍出之疑偽經《高王觀世音經》,這兒就 不贅述了。

梵文法華經》現仍保留於世,各國都曾刊布。我國近年也刊布了民族文化宮 所存梵文貝葉經《妙法蓮華經》,並出版了蔣忠信先生的拉丁字轉寫本。梵文《法 華經》只有二十七品,羅什譯本由於後人將關於提婆達多的內容作為一品加入,成 為二十八品。這本來已經不符合梵文原本了,所以才有《添品法華經》的出現。然 而,在敦煌遺書中還存在《妙法蓮華經》的第二十九品與第三十品。現介紹如下:

妙法蓮華經度量天地品第二十九》,又名妙法蓮華經度量天地經》、《妙法 蓮華度量天地經》、《度量天地經》。中國人假託佛說所撰經典作者不詳,約產生 於南北朝後期或隋初。一卷。北圖藏有9號:(一)裳49號、首尾均殘,存63行。 (二)生17號,首尾均全,存280行。(三)李71號,共抄二通,前者首殘尾 全,104行;後者首全尾殘,58行。前者末有題記:「天寶三載(744)九月十七日, 玉門行人在此襟禁,經二十餘日,於獄寫了。有人受持讀誦,楚客除罪萬萬劫,記 之。同襟禁人馬希晏,其人是河東郡桑泉縣,上柱國樊客記。」(四)麗25號,首 殘尾全,存60行。(五)閏18號,首殘尾全,存250行。(六)成63號,首殘尾 全,存226號,(七)麗27號,首尾均殘,存24行。(八)崗25號,首尾均殘, 存96行。(九)珠100號,首尾均殘,存240行。尾題亦有徑寫作「《妙法蓮華經》 卷第九」者。英國藏有斯1298號一件,首全尾殘,僅存29行。本經內容為佛向觀 世音敘述大地須彌山之結構、大小。須彌山及向上直至三十三天的眾生壽命、 身長、生活情況。四大部洲、鐵圍山之大小,日、月、星宿之狀況及冬夏之形成。 最後敘述四大部洲各自眾生壽命、身長及生活狀況。卷末以偈頌將上述內容重新 復述一遍內容大抵摘自有關佛典,亦有任意編造者。據研究,《道藏》中《太上 中道妙法蓮華經》中《天地物像品第十五》頗類此經,則此經曾影響《道藏》。本 經為我國曆代經錄斥為「偽經」,亦為我國曆代大藏經所不收。敦煌出土後,被收 入日本大正藏》第85卷。惜所收為斯1298號,該號存文僅為全經之十分之一。 可根據其他諸號補充。

妙法蓮華經馬明菩薩品第三十》,中國人假託佛說所撰經典作者不詳。一 卷。敦煌遺書存3號:(一)斯2734號中之一段,經文首尾完具,共214行。(二) 北列11號,首殘尾全,存134行。尾題:「妙法蓮華經卷第八」。(三)上海圖書 館藏一號,首尾完整。經中敘述天地由變壞而生成,人類的出現、地獄須彌山及 四大部洲的情況,四大天王及直至三十三天的情況,鐵圍山及諸地獄,劫運,最後 敘述閻浮提洲諸國的情況,如西方晉國,北方月氏等等。內容大致取自《大樓炭經》、 《起世經》等,亦有任意編造的成分。本經名我國曆代經錄未見著錄,隋之後歷代 經錄載有偽經《妙法蓮華天地變異經》,一卷,或即是。本經為我國曆代大藏經所 不收。敦煌出土後,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85卷。

六、結 語

佛教東傳二千年,譯出經典數以千計,所謂浩如煙海、汗牛充棟。其實,真正 引起中國人關注並產生巨大影響的經典不過十來部,《妙法蓮華經》就是其中之一。 南北朝至盛唐,它的影響更是如日中天。天台宗以此立宗開派,三階教模仿其中的 常不輕菩薩行。敦煌遺書中保存的唐高宗時期宮廷寫經雖有四、五十號,實際只包 括兩部經:《妙法蓮華經》與《金剛經》。其中僅《妙法蓮華經》卷三就存有十號, 也就是說,當時唐王朝頒賜到敦煌的《妙法蓮華經》至少應有十部。這也說明該經 在當時影響之大。

本世紀初敦煌藏經洞被發現之後,西方探險家乘虛而入,洞中遺書逐漸流散。 此後,由於種種原因,人們對敦煌遺書在世界各地的收藏情況若明若暗,不甚清楚。 不過,近十多年來,情況大有改觀,各國收藏的敦煌遺書的透明度已大為增加,雖 然還有一大批遺書還沒有公布,但藏品的基本情況已經明了。根據筆者調查所得敦煌遺書的總數大約為60000號左右。由於各收藏機構在編號時,採用凡是一個獨 立單位就編為一號的辦法,所以上述敦煌遺書有的通卷長幾米,甚至十幾米;有的 是只有巴掌大,甚至更小的殘片。如果忽略這些殘片不計,則較長的敦煌漢文遺書 約為30000號左右。根據我的不完全統計,在這30000號敦煌遺書中,《妙法蓮華 經》的數量超出5000號,也就是要佔六分之一強。這些《妙法蓮華經》寫卷大部 分是南北朝及盛唐所寫,這與前述該經在當時最為流行的情況也是一致的。

上面介紹了敦煌遺書中保存的35種與《法華經》有關的註疏文獻,其中只 有2種有傳世本。在其餘的33種中,《大正藏》第85卷已收入5種,《藏外佛教文 獻》發表1種,其餘27種均未整理。由於上述整理與統計都是極其粗略的,所以 等對上述文獻,以及現在尚未定名的其它敦煌遺書進一步整理完畢,上述數字可能 會有變化。我們知道,《大正藏》(不包括第85卷)共保存唐以前《法華經》註疏 13種;《b45a字續藏》保存唐以前《法華經》註疏16種。剔除重復的部 分,兩種藏 經共保存25種左右。現在加上在敦煌遺書中保存的33種,則我們能夠看到的唐以 前《法華經》註疏已將近60種。這實在是一件值得欣喜的事。值得注意的是,這 些註疏大部分也是南北朝與盛唐時期的作品,與前述《妙法蓮華經》的流行情況 一致。這些註疏時代分布進一步說明了該經的確曾盛行於南北朝與盛唐。

在此,我沒有說盛唐以後《妙法蓮華經》的信仰已經衰落的意思,這是另外一 個問題,需要另行研究。但盛唐以前,尤其在南北朝時期,《妙法蓮華經》對我佛教影響之大是不容低估的。

如果我們再進一步探究,則可以發現年代較早的吐魯番寫經中,以竺法護的 《正法華經》為多,而在年代略遲的敦煌寫經中,則以羅什譯《妙法蓮華經》為主。 在關於《法華經》的諸多註疏中,也以注《妙法蓮華經》為主。竺法護在太康七年 (286)譯出《正法華經》後,曾對黑白弟子開講該經深義,「竟日盡夜,無不咸歡。」 [11]但據說《正法華經》「譯者昧其虛津,靈關莫之或啟;談者乖其准格,幽蹤罕 得 而履。徒復搜研皓首,並未有窺其門者。」[12] 而其後羅什譯出《妙法蓮華經》 時, 在譯場邊譯邊講,使聽者有恍然大悟之感,慧觀形容當時的感受稱:「雖復霄雲披 翳,陽景俱輝,未足喻也。」[13]也就是說,《法華信仰的出現自然以《正法華 經》 的譯出為上限,但其高潮的形成,大概可以定在羅什譯本出現以後。

這里有這樣一個問題:在中國佛教的迅猛發展期,亦即從羅什入華到南北朝晚 期中國佛教宗派天台宗形成這一時期內[14],中國佛教思想的主流是什麼?

湯用彤先生總結說:「晉宋之際佛學上有三大事。一曰《般若》,鳩摩羅什之所 弘闡。一曰《毗曇》,僧伽提婆為其大師。一曰《涅槃》,則以曇無 讖所譯為基本經 典。」[15]沒有提及《法華》。呂da49先生的《中國佛學源流 略講》也基本沒有涉及《法 華》在當時的地位。任繼愈先生主編《中國佛教史》則主張「《法華經》……同此 前譯出的《般若經》和稍後譯就的《大般泥洹經》,鼎足三立,構成了東晉南北朝 時期佛教思想經典支柱。」[16]本文的統計數字在《法華經》的問題上顯然支持 了 《中國佛教史》的觀點

如果說《法華經》確為當時的經典支柱與思想主流之一,則又涉及到一個《法 華》思想的傳承問題。亦即在羅什譯出到智豈頁創教這一時 期,《法華經》思想主要 通過那些派別或個人承繼發揚的?

我們知道,羅什弟子慧觀首倡「五時判教」,他雖將《法華》列入第四時「同 歸教」,但畢竟為非究竟。其後的諸種判教學說蜂起,有所謂「南三北七」的說法但也沒有把《法華經》視作究竟法門的。南北朝時期,湧現出許多佛教學派,但沒 有一個派別以《法華經》為主要研講對象也就是說,雖然《法華經》在這時期 影響很大,但與當時其他一些由諸學派傳承的經典不同,它的傳承淵源是模糊不清 的, 如何解釋這一現象呢?

我以為,這是否因為《法華經》固然有其深刻的思想,但它更主要地反映為一 種信仰形態。所以,所謂《法華經》影響巨大,首先體現在群眾性的功德活動中。 敦煌遺書中的大量《法華經》寫卷及其功德題記的存在,就是這種功德活動興盛的 明證。群眾性功德活動的興盛自然也會促進對《法華義理的研究,這也可以從現 存的種種關於《法華》的註疏得到證實。不過,正因為《法華》具有的上述群眾性、 普及性特徵,反而使對它的研究不易形成相對固定學術集團,即學派。所以,相對 於那些由特定學派傳承的經典而言,《法華經》的傳承反而變得模糊起來。

另外,杜繼文先生指出,《法華經》所包含的思想內容十分豐富,幾乎涉及到 大乘佛教的各個方面,從而與當時的各個學派思想交涉互用,這也使得它難以成 為一個獨立學派。我認為這個觀點也是很有啟發性的。

雖然方式有異,但《法華思想畢竟也要通過某些特定的人物來傳承。研究這 種傳承對我們理解佛教在南北朝的發展具有重大意義我想,通過對敦煌遺書寫經 題記、敦煌遺書與傳世大藏經中關於《法華註疏的研究,通過這些註疏與其他學 派著作的比較研究,通過僧傳等史料中有關資料的梳理,我們最終將能夠理清這一 段歷史。

佛教史上,如果說小乘偏重於以教團為中心傳承與運作的話,大乘則偏重於 以經典及其承載的思想為中心傳承並運作。一部經典,能夠象《法華經》這樣歷久 不衰,則不僅僅因為它的思想的深邃與廣大,也因為不同時代的研究者按照每個時 代提出的新課題,不斷對《法華經》進行研究與注釋,並在研究與注釋中不斷發展 了它的思想,從而使《法華經》歷時彌久,與時俱新。從這個角度講,敦煌遺書中 大批《法華經》注釋的被發現為我們進一步研究《法華經》,研究《法華經》在 各個時代作用,提供了豐富的資料。因此,如果我們把敦煌遺書中的有關資料全 部匯集起來,編纂成《敦煌遺書中〈法華經〉注釋集成》,一定可以為《法華經》 研究開拓新的天地

注釋:

[1]《出三藏記集》卷8,306頁,中華書局,北京,1995年11月。

[2]《柳河東集》卷6,第95頁,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1974年5月。

[3] 《宋高僧傳》卷15,《大正藏》,卷50,803a。

[4] 《宋高僧傳》卷25,《大正藏》,卷50,868a。

[5] 《宋高僧傳》卷27,《大正藏》,卷50,887b。

[6] 《宋高僧傳》卷25,《大正藏》,卷50,871a。

[7] 《金石萃編》卷104,《唐國師佛寺寶塔院故法華楚金禪師碑》,12a, 中國書店影印本,北京,1985年3月。

[8] 《開元釋教錄》卷14,《大正藏》,卷55,628c。

[9]《添品妙法蓮華經序》,《大正藏》,卷9,134c。

[10] 兜木正亨:《斯坦因、伯希和搜集敦煌法華目錄》,靈友會,東京,198 7年。 [11]《出三藏記集》卷八,《正法華經後記第七》,304頁,中華書局,北京, 1995年11月。 [12] 《出三藏記集》卷八,《法華經後序第九》,307頁,中華書局,北京,19 95年11月。 [13] 《出三藏記集》卷八,《法華宗要序第八》,306頁,中華書局,北京,199 5年11月。 [14]關於筆者中國佛教分期的觀點,請參見《佛教志》的有關章節,上海人 民出版社,1996年12月。

[15]《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下卷,431頁,中華書局,北京,1983年。 [16]《中國佛教史》第二卷,414頁,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北京,1985年11月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