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學佛之前婚姻並不如意;現有心與丈夫和好,但他則冷淡對待

問:我學佛之前婚姻並不如意;現有心與丈夫和好,但他則冷淡對待,當如何面對此事?

答:你可試著用下面三個原則去實踐:
(1)、假使能改變環境和別人的話,那就改變環境及別人來契合我們!如果環境無法改變,那就只好訓練自己以適應外緣──這是第一個原則
(2)、人非草木每個人有情。所以不管別人對待我們怎樣,仍當用原來的愛心繼續善待他們,繼續善待他們也許不見得有效,但至少比惡意對待會有效一點。畢竟,我們不能鼓勵離婚與外遇。——這是第二個原則
(3)、第三個原則,不妨藉著各種興趣,以疏導自己的思想感情,比方聽音樂、爬山、運動、旅遊等等。總之,在沒有違背法律道德的前提之下,將自己的情慾予以合情、合理、合法的發揮,以疏導化解婚姻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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