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許多家庭因爭遺產,鬧得親子、手足反目。有人建議,最好生前寫好遺囑,死後就不會讓家人為錢傷感情。可是,許多老人家對寫遺囑有些忌諱,請問法師對此事的看法?
答:許多人不希望自己死,也不想談死,認為寫遺囑是倒楣的事。大部分人明知人生無常、終究一死,但不願面對死亡,連談也不想談。
北投農禪寺旁有塊空地,我們有意承租或購買,好好使用那塊地。但是地主說:「地是我的產業,不賣也不租。」我們只得放棄構想。因此土地一直荒廢著,最後老地主年紀愈來愈大,在一、兩年前往生了。
老地主的兒子問我們還要不要買地,但我們已經暫時不需要了。地主兒子發現繼承土地時,還必須支付一大筆遺產稅,但他沒錢支付,政府就遺產稅的金額由土地中抵扣,家屬能繼承的土地只剩一點點了。
另外,有一位老太太雖然有兒、有女,但她不住兒女家,安排自己住在安養院,只留下很少部分的財產,其他都分給子女。老太太還寫了遺囑,強調往生後,名下財產都捐給法鼓山,一切安排得妥妥當當,省了自己和兒女的麻煩。
我們提倡把自己的身後事先交代好,請律師或法院公證,免得兒女起紛爭。父母不要留太多物質財產給兒女,多留非物質的「功德」作遺產,或許更有智慧。
有位老太太很想抱孫子,向媳婦說:「生個孫子,就給一百萬元。」媳婦生下孫子後,老太太真的拿出一百萬元,向媳婦說:「這一百萬元,我替孫子種福、行善,捐給慈善機構利益眾生,這功德一輩子用不完。」她的觀念感動了媳婦,於是媳婦過年時,也將小孩收到的紅包拿出來布施。
把遺產留給兒孫,是台灣人的一貫信仰,自己辛苦賺的錢,不捨得給別人用,總想要一代一代傳下去,愈來愈富有。其實,有錢不一定幸福,只留下錢財,卻沒注意到品德、人格,兒孫把從父祖獲得的財富視為理所當然,也就不會珍惜,這樣的遺產反而害了兒孫。
有一些人,即使年紀再大,也不願面對死亡,但有些人年紀輕輕就會安排自己的後事。現代人應有及早安排身後事的自覺,與其忌諱談死亡,不如做好准備,尤其是名下有產業的人,更應盡早規畫,不只是為兒孫,也要為眾生。
父母不要留太多物質財產給兒女,多留非物質的「功德」作遺產,或許更有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