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地藏經》說,念佛可以"獲福無量,滅無量罪";而老法師在講席中說"欠命還命,欠債還錢,修行證果的人也得還"。請問二者是否矛盾?罪業是真的"滅"掉了,還是佛的方便說?
答:真的滅掉了,但是還是要還,不能說滅掉了就不還。怎麼說?滅掉之後,這是罪滅掉,可是事還有,你欠人家錢、欠人家命,這個事還有。遇到之後,你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而且你很歡喜還,你一點都不吝嗇,帳就了了。你們看安世高的傳記,安世高到中國還了兩次命債,前世誤殺的,所以這一世也是被人誤殺。他先告訴他的朋友,他被某個人誤殺,告訴他,不要去告他,這是我過去生中欠他的,應該要還他。這就是罪滅了,事上還是要有。所以,欠錢還是要還錢,欠命還是要還命。你看六祖大師《壇經》,不是有個人要去殺六祖,沒有殺成功。六祖告訴他,我不欠你的命,所以你殺不了我;但是我欠你十兩銀子,我已經准備好了,你拿去,我不欠你的命。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