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請問師父,我看到出家的師父還有一些居士,洗菜的時候,連老菜葉都不扔,要燒著吃。吃飯的時候如果有飯掉地上了,都要撿回來吃。電燈人一出去就關掉,用自來水總是開的很少。為什麼學佛的人,總是那麼小氣?
答:這不是小氣,這是惜福。在弘一大師的《略述印光大師之盛德》(在泉州檀林福林寺念佛期講)一文中,弘一大師說:「大師為近代之高僧,眾所欽仰。其一生之盛德,非短時間所能敘述。今先略述大師之生平,次略舉盛德四端,僅能於大師種種盛德中,粗陳其少分而已。
一、略述大師之生平
大師為陝西人。幼讀儒書,二十一歲出家,三十三歲居普陀山,歷二十年,人鮮知者。至民國元年,師五十二歲時,始有人以師文隱名登入上海《佛學叢報》者。民國六年,師五十七歲,乃有人刊其信稿一小冊。至民國七年,師五十八歲,即余出家之年,是年春,乃刊《文鈔》一冊,世遂稍有知師名者。以後續刊《文鈔》二冊,又增為四冊,於是知名者漸眾。有通信問法者,有親至普陀參禮者。民國十九年,師七十歲,移居蘇州報國寺。此後十年,為弘法最盛之時期。民國二十六年,戰事起,乃移靈岩山,遂興念佛之大道場。二十九年十一月初四日生西。生平不求名譽,他人有作文贊揚師德者,輒痛斥之。不貪蓄財物,他人供養錢財者至多,師以印佛書流通,或救濟災難等。一生不畜剃度弟子,而全國僧眾多欽服其教化。一生不任寺中住持、監院等職,而全國寺院多蒙其護法,各處寺房或寺產,有受人占奪者,師必為儘力設法以保全之。故綜觀師之一生而言,在師自己,決不求名利恭敬,而於實際上,能令一切眾生皆受莫大之利益。
二、略舉盛德之四端
大師盛德至多,今且舉常人之力所能隨學者四端,略說述之。因師之種種盛德,多非吾人所可及,今所舉之四端,皆是至簡至易,無論何人,皆可依此而學也。
甲、習勞
大師一生,最喜自作勞動之事。余於民國十三年曾到普陀山,其時師年六十四歲,余見師一人獨居,事事躬自操作,別無侍者等為之幫助。直至去年,師年八十歲,每日仍自己掃地、拭幾、擦油燈、洗衣服。師既如此習勞,為常人作模範,故見人有懶惰懈怠者,多誡勸之。
乙、惜福
大師一生,於惜福一事最為注意。衣食住等,皆極簡單粗劣,力斥精美。民國十三年,余至普陀山,居七日,每日自晨至夕,皆在師房內觀察師一切行為。師每日晨食僅粥一大碗,無菜。師自雲:「初至普陀時,晨食有鹹菜,因北方人吃不慣,故改為僅食白粥,已三十餘年矣。」食畢,以舌舐碗,至極凈為止。復以開水注入碗中,滌盪其餘汁,即以之漱口,旋即咽下,唯恐輕棄殘餘之飯粒也。至午食時,飯一碗,大眾菜一碗。師食之,飯、菜皆盡。先以舌舐碗,又注入開水滌盪以漱口,與晨食無異。師自行如是,而勸人亦極嚴厲。見有客人食後,碗內剩飯粒者,必大呵曰:「汝有多麼大的福氣,竟如此糟蹋!」此事常常有,余屢聞友人言之。又有客人以冷茶潑棄痰桶中者,師亦呵誡之。以上且舉飲食而言。其他惜福之事,亦均類此也。
丙、注重因果
大師一生最注重因果,嘗語人雲:「因果之法,為救國救民之急務。必令人人皆知現在有如此因,將來即有如此果,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欲挽救世道人心,必須於此入手。」大師無論見何等人,皆以此理痛切言之。
大師雖精通種種佛法,而自行勸人,則專依念佛法門。師之在家弟子,多有曾受高等教育及留學歐美者。而師決不與彼等高談佛法之哲理,唯一一勸其專心念佛。彼弟子輩聞師言者,亦皆一一信受奉行,決不敢輕視念佛法門而妄生疑議。此蓋大師盛德感化有以致之也。
以上所述,因時間短促,未能詳盡,然即此亦可略見大師盛德之一斑。若欲詳知,有上海出版之《印光大師永思集》,泉州各寺當有存者,可以借閱。今日所講者止此。
又弘一大師是近代著名的律宗祖師,俗名李叔同。他曾說:「我們即使有十分福氣,也只好享受三分,所余的可以留到以後去享受。」
弘一大師認為,我們縱有福氣,也要加以愛惜,切不可把它浪費。為什麼呢?因為「末法時代,人的福氣是很微薄的,若不愛惜,將這很薄的福享盡了,就要受莫大的痛苦,古人所說『樂極生悲』,就是這意思啊!」弘一大師小時候,看見父親請人寫了一副大對聯,錄清朝劉文定公的句子,高高地掛在大廳的抱柱上。上聯是,「惜食,惜衣,非為惜財緣惜福」。他哥哥時常教他念這句子,念熟了,以後凡穿衣或飲食,都十分注意,就是一粒米飯,也不敢隨意糟掉。弘一大師的母親也常常教他,身上所穿的衣服要時時小心,不可損壞或污染。他母親和哥哥怕他不愛惜衣食,損失福報以致短命而死,所以常常這樣叮囑著他。
弘一大師五歲沒了父親。七歲練習寫字,拿整張的紙瞎寫。他母親看到,正顏厲色地說:「孩子,你要知道呀,你父親在世時,莫說這樣大的整張的紙不肯糟蹋,就連寸把長的紙條,也不肯隨便丟掉哩!」
弘一大師所受的家庭教育,深深地印在他腦里,後來年紀大了,也沒有一時不愛惜衣食。出家以後,一直還保守著愛惜衣食的習慣。他腳上穿的一雙黃鞋子,還是一九二○年在杭州時候,一位打念佛七的出家人送給他的。他每晚用的棉被面子,還是出家以前所用的。他有一把洋傘,是1911年買的。這些生活用具,破爛了,就請人用針線縫縫,當新的一樣使用。除了所穿的小衫褲和羅漢草鞋一類東西,須五六年一換之外,他的一切衣物,大都是在家時候或是初出家時候制的。
常有人給弘一大師送好的衣服或珍貴物品,他大半都轉送別人。弘一大師他說:「因為我知道我的福薄,好的東西是沒有膽量受用的。又如吃東西,只生病時候吃一些好的,除此以外,從不敢隨便亂買好的東西吃。」
又印光大師在《復馬宗道居士書一》中言:「湖南人吃飯,不吃盡,此風甚劣。食為民天,何敢暴殄。宜與兒女及婢僕等說其所以。雖一粒半粒,亦不宜棄。人若拋撒五穀,必定來生無飯吃。今生亦有即得飢餓之報者。人若蹧踐字紙,必定來生無目及愚痴無知。宜令兒女等同讀陰騭文,感應篇,為彼講說。俾知為人之道,及三世因果之理,則將來自不至流為暴惡。」(此見《印光法師文鈔三編卷三》)
又印光大師在《一函遍復》中亦言:「務須敬惜字紙,愛惜五穀、衣服、什物、護惜蟲蟻。禁止零食,免致受病。能如此教,大了決定賢善。若小時任性慣,概不教訓,大了不是庸流,便成匪類。此時後悔,了無所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