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生的定義和范圍是什麼?

   殺生的定義和范圍是什麼? 
    聖嚴法師原則上說,不殺生戒的重心在不殺人,所以,殺人是重罪,殺其他動物是輕罪。眾生固然一律平等,但唯有人類能夠造惡業(或稱為黑業),而墮為鬼道或下地獄也能修善業(或稱為白業),而升天堂、出三界乃至於成佛;其他眾生,除極少的特殊例子之外,既不知善,也不知惡為何事,只有隨業受報的自然行為,而沒有心意的造作在內。所以,人是道器,只有人能修道,並能弘道,因此,戒殺是以不殺人為根本。 
    殺人必須具備三個條件:一、知是人,二、預謀而有殺念,三、殺死;否則,叫做傷害或過失,不成殺人罪。至於人,是不論年齡、貴賤,不論成形或未成形,有知或無知,凡被肯定是人者,皆不可殺。所以,不得墮胎也不得以安樂死的名目來處理自己求死或已無自覺意識植物人;否則,就是殺人罪。此點請參考《正信的佛教》和《人生》第三十六期的社論。 
    迄目前為止,醫療界呼籲人體器官的捐贈和移贈,比如眼角膜、腎臟以及其他臟器的捐贈,是將沒有使用能力的人體,局部令其復活,這是值得鼓勵的事。如果在生前捐贈,當然已經獲得捐贈人的同意,縱然在死後移植,也必須預先取得死亡者生前的首肯,否則亡者對於遺體有一分貪戀和執著便會引起他的嗔恨及怨怒,甚至影響他的轉生善道或往生凈土的去向。 
    自然死亡的人,通常於十二小時之內,神識未離,尚有部分知覺。從醫學上判斷已經死亡的人,從佛學觀點看,未必就已真正死亡;但如果立下遺言,捐贈器官,為了挽救另一人或數人的生命這是捨身救人菩薩行,因此,若生前確立有遺願,移植人體器官當不成問題。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為了維持環境衛生原因,必須處理蟑螂蒼蠅螞蟻蚊子,乃至於老鼠等問題,這在佛世已有成例。當比丘們的浴室、浴池由於多日未用,滿生小蟲,負責清理的比丘,不知如何處理,佛說:「除盡污水,清潔浴室。」比丘說:「會傷蟲!佛說:「不為傷蟲,是為清理浴室。」於是比丘釋然。這個例子是說為了維護人類生活環境衛生,予以清理打掃,目的不為殺傷蟲類,因此,不算殺死。當然,不得用葯物噴射殺蟲,只能以打掃、清理、消毒的方式來防治或退治蟲蟻的進入和繁殖。如果環境經常保持整齊、清潔和消毒完善的狀態,縱然有蟲蟻,也不太多。 
    如果在耕種時,難免會傷及蟲蟻,但為了我們自身的活命,不用說耕種,就是日常行走及其他勞務,也會無意殺死蟲蟻。所以,只有經常多念阿彌陀佛,願愚痴無知眾生,於死亡之後,轉生善道或超生凈土,不算犯殺生戒。當然,能夠小心防止,減少殺傷蟲蟻的機會,是慈悲的表現。如果明知殺生而心無悔意,便是沒有慈悲心。 
    至於毒蛇猛獸,以及毒蟲之類,是他們過去世的業力使然,他們傷人,不出於預謀,雖有惡行,沒有噁心,所以,並不算造殺業,應受到人類的同情和保護。以今天人類社會而言,不僅可以防治受其傷害,也可以劃出特定的空間范圍,令其生存,或做到限制他們的繁殖,不令其為人類的災害。此所謂宜用防治法,不宜用殲滅法,不僅培養了人類的仁慈心,也對大自然生態盡了維護的責任。 
    一般初學佛的人,對眾生的定義不明,而且現在更有人說植物也有生命植物也有感情,若說不殺生,應該既不殺動物也不植物。其實生命有它的層次植物無情眾生動物是有眾生。所謂眾生,可分作三級,高級的為人類,具有三個條件:一、有活的細胞;二、有神經的反應;三、有思想記憶。低級的為植物,只有活的細胞,沒有神經記憶,雖有生死的反應,沒有苦樂感覺,更沒有思想記憶,所以叫做無情。中級的是動物,只有少數如狗、猴子、馬、象等高等動物有若乾的記憶力,但沒有思想力。至於下等動物除了神經本能反應,沒有記憶思想,然其既有神經就有痛苦就會怕死。所以蟲蟻都會自然地知道逃避死亡的危險,植物則不然。因此,殺生的界定,就是能夠知生怕死動物而不及於植物。 
    佛戒比丘不可砍伐草木,是因低級的鬼神,依草附木,以草木為庇護,為了慈悲鬼神,不使鬼神生嗔,故不去破壞其居處,並非為了草木不可殺的理由。 
    微生物如細菌,從生物上看它是介於植物動物之間的生物,既沒有神經更沒有記憶思想,不屬於有情眾生,可以說是活動的植物,所以,殺菌不是殺生。 
    關於水中的微生物,除了細菌之外,尚有比較高等的生物,他們雖也沒神經,但已可以算在動物之列,因此,佛世的比丘,用水需要通過濾水囊的過濾,把比較大的微小眾生濾出,比較小的就不管了。這是基於慈悲觀點不忍目見生物而不救度。如果肉眼不能見,或雖見而不能分辨是有情或無情眾生那就理會不到了。 
    佛教主張不殺生,主旨在於眾生平等慈悲精神,一切眾生都有生存的權利和自由,我們自己怕受傷害、畏懼死亡,眾生無不皆然。眾生的類別雖有高低不同,但眾生生命絕沒有貴賤、尊卑之分,如果人人發揚這種平等慈悲精神,我們的世界一定是和諧和平、互助、互敬、互愛、融洽無間,將沒有一人會受到故意的傷害。雖然佛經中說殺生果報,殺人償命,吃它半斤,還它八兩,這是說明了因果不爽的事實。但是我們不必把不殺生的著眼點擺在害怕受報的觀點上,果報是有的,但也並非絕對不可以改變的;養成慈悲心
才是殺生的重點,也是佛菩薩化世的精神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