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最近遇到一些類似情況,請老法師開示。下面有四樁事情:第一個福建某法師拿著他與老法師的合照,跟信徒說老法師要在新加坡建道場,向信徒募捐。第二五台山某法師,也是拿著與老法師的合照,說要蓋道場給老法師,向信徒募捐。第三是汕頭某道場主持的居士,以老法師名義向信徒斂財。第四是河南某居士,自稱曾至新加坡與香港拜訪過您,會報他多次講演《無量壽經》情況。老法師說他以後是講經王。以上情況,在中國或其他地區都時有所聞。有些道場還高掛著老法師的墨寶提字。敬請老法師開示。
答:這類的事情我們時有所聞。記得好像是在去年香港有個佛牙的展覽,是不是在去年?佛牙展覽的時候我也來參觀了一下,遇到我們宗教局的葉局長,他那天來得很匆忙,第一天下午到,第二天早晨他就要回北京,所以就約我在旅館裡面吃早飯。他就談到了,他說:凈土法門法師,你的思想言論決定沒有問題。但是國內有一些不法的信徒,拿著你的名義做一些犯法的事情。他說:這些你都不知道,你也用不著管,這事情我們來管。我說:好,太好了。我確實是不知道。你說照相,不管在家出家遇到我,要跟我照一張照片,我能拒絕嗎?這不能拒絕的事情。他拿著這個照片去招搖撞騙,那這是他的事情,我都管不上。那何況還有其他不法的事情。
但是在此地我順便,大家既然問了,我就向諸位報告,我一生不建道場。如果說是有人拿我的名義說建道場給我,全都是假的,絕對沒有這回事情。我們學佛,學哪個佛?學釋迦牟尼佛。釋迦牟尼佛一生沒有建過道場,那我們為什麼要建道場?道場實在太多了。大概總是在二、三十年前,我住在美國,美國有個同修曾經問過我,他說:法師,你要不要建道場?我就跟他說,我如果有一天回去,回到中國去。我說中國有一千多個縣市,恐怕還不止,幾千個縣市。我說我去講《彌陀經》,每個縣裡面我就講一遍,一遍大概要二十天,二十多天我就講一遍。一個縣裡面去講一遍,我說我講到一百歲都講不完,我要道場幹什麼?他聽了就笑起來,到處作客受人家招待,你說多舒服,何必自己要搞一個道場,有這么樣重的負擔你就很辛苦。
如其搞道場,不如學一部經,你說你多自在!這是講在中國,那又何況在全世界。我現在是不願意到外面去講經,如果宣布我還願意出去,請我的地方太多了,接應不暇,何必自己找麻煩?所以這個道理要懂,決定不搞道場。人家有道場,邀請我到那邊去講經教學,我可以考慮。為什麼要考慮?你如法不如法?你如法,我就去;你不如法,我不會去的,有道場請我,我也不會去。所以這個道理一定要懂,千萬不要受騙。
我就是做一樁好事情,這兩年來大家曉得我印《藏經》。這十幾年來我印《藏經》,前幾天我們統計了一下,大概超過六千五百套,這是很大的一個數字,要很多的錢。我要不要化緣?不要。有人拿錢來送我,看看這個樣子可以能印這個經的時候我就拿去印經。我不是化小緣的,化小緣,多累死。這次能夠印上四千套《大藏經》,四千套四年,印刷廠印不出來,一年一千套才給我。今年是第三年,明年最後一年,四千套。總共用了多少錢?美金五百萬。誰送的?一個人送。他送這么多來我才能辦事。他不送這么多來,要我到處去湊錢,我才不幹這個事情。所以諸位要了解這個狀況。
你們在道場捐的錢,是給道場做光碟、印小冊子流通,這大的事情都是人家來找我。我還問他,你錢從哪來的?不義之財,我不給你做。送錢來的時候告訴我,是他父親過世之後,遺產,兄弟姐妹大家分。他告訴我,他分了九百萬美金。他說我一分錢都不要,他自己生意做得很好,我一分錢都不要。這個錢拿來做功德,迴向給他的爸爸,爸爸一生沒有做好事。我說好,行,你這是孝心,難得。兩樁事情就做掉,一個是印《大藏經》,另外一個就是做電視劇。
我們現在中國大陸做大概超過八十多集的電視劇,提倡因果教育。這個八十集就是《了凡四訓》二十集,現在《了凡四訓》做出來了,二十三集,多了三集,另外就是《太上感應篇匯編》,那故事都很好,再來《安士全書》,這三樣東西。三樣東西,我說《安士全書》三十集,《感應篇》三十集。所以會超過一些,很好、很難得,他們覺得是做的時候錢節省下來,還有多餘的錢就多加幾集,那好事情,做得很認真,因果教育。所以是兩樣事情就開銷掉。錢?錢沒有經過我手,我也不知道,我也不曉得。
去年少兒基金會,我在北京,他們辦,這也是在捐助,一共是六個項目,我們有一些信徒、同修們看這個很歡喜,我們認一個項目。我說好。認一個項目是幫助中國少年兒童基金會建一千個視廳教室,就像我們這視廳教室,有這電視機器的設備可以收看,也是少兒基金會的遠程教學,講倫理道德的教育,這是好事情。這個錢,就是這些設備的錢,大概是我記得好像是三千二百萬人民幣,四百萬美金。他們就要我簽字,我就簽了,捐了,到底是誰捐的?我都不知道。什麼人拿的錢?我不曉得。我一生就干這個事情,幹得很痛快,沒有見過錢,反正有人承當。所以這個要懂得,人活得要活得很幸福,活得很自在,不要自己去操心,自己去操心那太辛苦。
我們到香港來講經,香港的緣是很深。第一次到香港來是一九七七年,今年正好三十年。以前香港有一些道場請我,大概每次來住一個月,講一部經。當中好像有六年中斷,我到美國那邊去。回歸的時候我來參加,看看香港回歸,我非常喜歡。在回歸之前,我講經的時候都勸告香港同修,回歸之後不會比英國人統轄的差,你們不要離開香港,很多不聽話都跑掉,跑掉之後就後悔,以後就很後悔。我說我的話講在先,那你們不相信就沒有法子。
到這邊來,這是有幾位老同修邀請我再回來講經。我說好,我們就又開始每個月回來講五天,借街坊福利會。好像講了有二、三年,大家同學希望我們自己有個道場,能夠長期的在這邊講經,所以幾位同學發心買了這個地方。這地方買的還算不錯,價錢也不太高,三個同修負責的,一個人買一層,成就這個道場。我們算是有個安定的地方在這裡講《華嚴經》,也希望《華嚴經》能夠把它講圓滿。所以從來沒有問人要過一分錢,沒有向人家開口你要出一點功德,做一點好事,沒有,從來沒有,那都是你自己發心,主動的,我沒有要求過。更沒有說是委託別人,這成什麼話?希望大家告訴大家這都是假的,都是騙人的。
講經弘法是好事情,怎麼可以稱為講經王?從前這個封號是皇上可以給你封號,我不是皇上,釋迦牟尼佛也沒有封哪個弟子是為講經王,這是他自己的封號,這不是我的,我們沒有這個意思。所以這個照相,人家來找我寫字,有時候我也不能不寫,不過我寫字真的以後是要慎重一點,是不是?可是畢竟來找的人很多,我們也沒有辦法一家一家去調查。這因果責任各人自己承當,這決定是有因果的。所以因果教育比什麼都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