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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大德們:供完佛後,真的須再上一柱清香念誦《贖果偈》才可撤下供佛物品,不然算盜取佛物?最近有師兄告訴末學,依《優婆塞戒經》法義,無論在寺院或家中擺設香案,以香、花、果、飲食等物供佛,供養完後,須上一柱清香,念誦一遍以下的贖果偈:
贖果偈示意:
祈請佛加持,增長諸福慧
念完後才可撤下果品飲食等,若以香花供佛,當花枯萎之後,亦需再上一柱清香贖回該花,方可撤下處理,而多日香燭供佛之後,需要清理香灰及香枝燭枝等物時,亦須先上一柱新香向佛贖回,然後方可撤下清理,但新上之香不可撤,須待另贖,若是供佛之後,沒有上香念偈贖回而私自撤下供物或自受用或扔掉處理,皆是盜取佛物的行為,佛乃三界無上福田,施佛一香一花獲得無量福報,相對地,盜佛一物則必得無量罪業,果報不堪設想.......
請問諸位大德,這…這是真的嗎?末學以前不知道,不就犯了很多盜取佛物的無量罪了,那..那..怎麼辦???
釋大寬法師答覆:
《優婆塞戒經》裡面查不到所謂的《贖果偈》,不知道這《贖果偈》是誰發明的? 供佛的物品可以用香贖回?又不是把供品典當給佛陀,為什麼還要贖回呢? 而且,真的要贖回,那也要拿等值的物品來贖才合理,比如說,我供了一千元的水果,點了一支不到十元的香,這樣子就把水果贖回來了,那這不是擺明了詐欺訛騙嗎?
如果是拿花果飲食到寺廟去供佛,供佛完理應由寺廟處理,除非供佛的時候先表明:「水果飲食供佛之後還要拿回俗家吃平安。」這樣子才可以!如果是在俗家佛像前供佛,那麼供佛完的水果飲食就由在家居士自行處理,這個是不犯偷盜佛物的!
因為,供佛的飲食水果不處理,很快就會壞掉臭掉,這樣子在佛像前堆了一堆臭酸的飲食,那不是太不像話了嘛!所以,供佛的水果(沒削皮的)最好是早上供, (供之前要先洗過),中午過後(最晚可以放到晚上)就要收下來,如果是供飲食或削過皮的水果,供過佛就要收下來,供佛的的儀軌可以參考:施食法門總整理(一) http://www.buddha-hi.net/re/thread-40010-1-1.html
如果是供花,可以等到花枯萎再收下來。要收供佛品下來處理的時候,只要對佛像問訊一下,心裡面說:「弟子要將供品拿下來處理。」 這樣子就可以了!
但是,如果是以寶石,金飾,等莊嚴具供佛的話,就不能像供養飲食這般自行處理,不管是在寺廟或俗家都一樣,絕不能將供佛的物品拿來別處使用,這是千萬不行的!
飲食水果是消耗品,依如法的儀軌供佛之後,佛就慈悲納受了一份的食物,剩下的食物是可以自行處理的。寶石,金飾,等莊嚴具不屬於消耗品,那就不能這樣處理。
比如說,供養佛像一顆水晶球,那這個水晶球就是屬於佛的物品,那是不能隨便移作他用的,要供到水晶球壞掉才行,而且水晶球破掉了,還不能隨便丟棄,最好是在深山裡找個地方埋起來,這樣子才能顯示我們對佛陀世尊的恭敬!要知道,佛陀的化身周遭一定有無數的護法龍天護持,供佛的物品也是在護法龍天護持的范圍,對供佛的物品太過隨便輕慢,那可是會有罪過的喔,護法龍天雖然不一定會立即給予懲罰,可是在你的頭上劃一個叉叉是一定免不了的喔!
《撤供品偈》:
勝福施有情
撤下供佛品
陽光師姐編註:本編者對上文做了文字編輯,此外,以下是網上流傳的另一個版本的《撤供品偈》,僅供讀者參考:
《撤供品偈》:
無邊勝福施有情
我今撤下供佛品
居士問:弟子是一個小念佛堂的負責人,以前各位居士家中及念佛堂,每逢佛齋日都供佛果品及食物,然後以這些食品一起聚餐或送人。但聽說在《正法念處經》中說,「施佛之物不許自食或轉施他人,違之,極嚴重的地獄果報」。請問應如何理解?我們本來的做法是否繼續可行?
老法師答:供養佛的這些飲食食物,供養有供養的儀式。儀式結齋之後,功德做圓滿了,這個東西撤下來要布施一切眾生。否則的話,你讓它爛掉,你讓它壞掉,這是佛的意思嗎?人都不能(有)這樣的做法,佛怎麼會這樣做?經裡面講的是你在沒有結齋之前,你正在供養當中,經咒還沒有念完,你就把它拿來吃掉,這個不可以,說的是這么樁事情。不是說結齋之後,結齋之後要撤下來,要不然你長年供在那裡,那裡供個一百年、供個二百年,哪有這個道理?它不通了。所以就是儀式還沒有結束的時候,不可以動,恭恭敬敬供養。供養完畢之後,統統撤下來,所以要明白這個道理。這個經裡面的文句要解釋得清楚,要講清楚,經文一定要看上下文,你才能看得清楚。不可以斷章取義,往往你就把它解釋錯了。所以你的做法供完佛之後的食品,這些食品聚餐、送人都可以,這個沒有錯誤。
願將本文的功德至心迴向給法界所有眾生,回嚮往生西方極樂世界,願以此功德,莊嚴佛凈土。上報四重恩,下濟三途苦。若有見聞者,悉發菩提心。盡此一報身。同生極樂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