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弘法師:她問到底怎麼樣懺悔?

問:這位同修寫了一封信,很長,基本的意思就說,她的母親寺院裡面往生了,瑞相也很好,她自己很感動。母親往生之後,她就把母親寺院房間裡面所有的衣服,全部拿去災區賑災,也把母親抽屜里的一些錢拿去做功德。之後聽到人說,因為母親住在寺院裡面,那麼母親東西就應該屬於寺院的,所以拿了母親東西就應該是偷盜僧物,偷盜三寶物,這就會下地獄,所以心裡很不安。她問到底怎麼樣懺悔

定弘法師答:這個事情應該是這樣看,第一個,妳母親住在寺院裡面掛單,那她自己的衣物還是應該屬於她私人的物品,除非她自己說捐給寺院那是另當別論;她沒說,這些物品還是屬於她個人的,不屬於常住。拿她的東西拿去布施,這個理所當然,並沒有犯偷盜。妳是她的女兒,妳有這個權力來做主。

即使妳母親已經把所有的衣物捐給寺院,屬於寺院財產,因為妳當時不知情,妳不知道,而且妳也沒有盜心,想要據為己有,或者是為了自己而去變賣,這些做法就不算是偷盜,所以妳就不必太過的憂慮。反而妳這么做,我覺得很有功德的,幫助妳的母親超度給她功德,這也是妳盡一分孝心最重要的把這些念頭放下,不要再去自己愧疚,妳沒有做錯什麼,只要妳是用直心、用真誠心、用利他的心做事情就不會犯戒。犯戒最重要一個條件,就是妳起了這個心,像殺生是因為妳起殺心,偷盜是起了盜心,如果妳沒有心,不會犯戒。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