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第三個問題,胎記是否是上輩子留下來的印記?如果是,有什麼意義?
定弘法師答:這個,美國維吉尼亞大學著名的輪迴學家史蒂芬森教授,過去他通過一生四十多年的研究,他提出這么一個理論,他發表了很多著作。他講說,胎記很有可能是上輩子受傷的時候留下來的那個印記。譬如說被人砍了,那個刀疤,上輩子被人砍了那個部位,這輩子變成那個胎記。他有兩百多個這樣的案例,證明這樣的一個觀點。有沒有道理?有道理。為什麼?佛法里講,「一切法由心想生」,你的這個身形、這個形態,都是由你自己的心感召來的。剛才我講的,大分,不同的心你感應不同的道,我們得人身是五戒十善的心,至少臨終那一念是跟五戒十善相應,那麼你感得人身了,那是大分。但是很多細節的念頭,那也會感應身上的,有的人身體會好,相貌會莊嚴,有的人就不行。念頭他有不同,感應的形象也不同。
胎記怎麼回事?假如說前生真的是那個部位受傷了,他因此而死去,他那個靈魂深處(佛法講神識),在那個部位會留下很深刻的印象。這種子很強,就是這念頭很強。結果投胎以後,因為這個念頭很強,所以它在形體上就反映出來,「一切法由心想生」。反映出來了,那就是胎記。他在入胎的時候就帶著這種念頭,我那個部位受傷,我很痛,你看他念頭、注意力放在那裡,那裡就有反映。所以這個是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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