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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由“放生”而引發的放生動物傷人及反響事件時有發生,由於在“放生”的方式、地點、及放生對象選擇上的不當,以至於造成傷人、引起恐慌事件不斷見諸報端;2008年7月18日青島嶗山景區千餘條放生蛇擾民,2012年6月1日,十餘名北京客來到河北省興隆縣苗耳洞村,將數千條蛇放歸野外。長蛇橫行並爬進村民家中,一度在當地引起恐慌。因此正確認識放生,積極引導,實現科學“放生”,構築人與自然和諧關係,這既是佛家真諦,也是和諧社會需求。加強和規範對“放生”的管理,也成為了現實較為迫切的要求。
所謂“放生”,即贖取被捕之魚蟲禽獸放之於池沼、山野之中,我國漢傳佛教寺院在長期的放生法會中已形成了獨特的《放生儀規》,在藏傳佛教中亦然。放生的活動是基於眾生平等的慈悲精神以及輪迴生死的因果觀念。其意義在於喚醒世人的惻隱、仁恕、慈悲之心,為天下蒼生祈福,德被萬物,客觀上具有一定的積極教化作用和現實意義。
應該看到,近些年來隨著人們環保意識的提高、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信仰等原因,祈福式放生、生態式放生、教育式放生、宗教式放生等放生方式的增加,使得放生這一原本神秘的宗教儀式更加普及化、便捷化甚至隨意化,由此帶來的問題也接踵而來。除了擾民引發恐慌之外,由於放生的隨意性致使放生的蟲魚禽獸有的存活困難,甚至死亡的事件也時有發生。據報載寧波靈山保國寺景區石雞、相思鳥放生後存活困難,造成二次傷害,“放生”變成了“殺生”。第三由於放生而引發當地生態環境的改變,破壞生態平衡的也有報道。近年來放生存在著問題也逐漸暴露出來,有些問題也值得關注,一是放生存在盲目性,二是放生的動物有小型化向大型化演變,由原來的小魚小蝦、鴿子小鳥到現在的毒蛇鱷魚再到狼和狐狸等;三是放生的目的逐漸模糊化,為什麼放生,放生的意義在哪,不是所有放生的人所能領悟的;四是放生存在利益鏈,在一些地方尤其是旅遊景區、佛教聖地,專門飼養的動物供人花錢放生,放了再捕,捕了再放;如果這些問題不解決,隱患無窮。因此在放生問題上應堅持一下幾點:
隨著社會進步和發展,人們文明程度在提高,社會環境、生態環境以及人文環境等都發生了深刻變化。中央提出要實現科學發展,構築和諧社會,因此做任何一項工作都應以科學為前提,任何隨意的行為,都有可能造成不良的後果。放生作為一項宗教儀式,同樣應與時俱進,要在放生的方式、地點、種類等方面通盤考慮,只有這樣才能實現可持續發展,佛教的真諦才會得以弘揚,人心才可得以教化。
放生的目的在於贖取被捕之物,放歸自然,使其存活更好,放生在於過程,更在於結果。不能一放了之,要考慮到背放動物的實際情況,以及它的生存狀態。放生是為了讓動物更好的生存,體現萬物平等之觀念,不是僅僅為了滿足人類自身感受,精神的需求,要實現人性化放生,要對放生對象負責,而不是人類自我的愉悅和滿足。
隨著人口的增加,工業化進程的加快,以及生態環境的惡化,我們賴以生存的環境越來越脆弱。放生除了作為一種宗教儀式外,近年來作為一種教育方式和網路熱門活動,日漸盛行。如何加強對放生這一事物的管理,也日漸受到關注。因此要與當地的林業、漁政、河道等相關部門協調好,力爭使放生這一功德無量的事情,教化人類,造福人類,營造人與自然的和諧共融。
四、要規範放生。
在重點地點如,風景區、宗教場所等設置固定放生點,來滿足人們的這種需求。有條件的地方加強對放生的管理,如制定地方性法規等,規範放生行為。
放生旨在救護眾生、培養自己和他人的慈悲心,因此放生一定要因地制宜,根據環境的不同以及各種生靈的生存狀態,生活習性有針對性地放生,只有實現科學放生、人性化放生生態化放生和規範化放生,才有可能達到佛家講的慈悲為懷,普度眾生,才會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