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放生的意義及其事項,怎樣做如理如法?戒殺和放生並舉不可偏廢,對嗎?
大安法師答:放生的意義主要是:第一,真的對水陸空的眾生要有憐憫心,它處在即將死亡的時候,救它一命,放生放到它應該去的地方;第二,主要是通過放生的行為傳達佛教的一種慈悲心。
現在眾生由於競爭的壓力,這種對動物的平等的心,他很少有概念。通過放生感悟:一切眾生平等,一切眾生都有佛性,一切眾生都是我們多生多劫的父母。我們對眾生,對這些水陸空、蜎飛蝡動之物報恩都來不及,怎敢去殺害它,去吃它呢?要通過我們這種放生的行為傳達這樣的同體的大慈悲心,如果社會各階層能夠接納,我們做這個事情的意義就非常得深遠,巨大。
你看現在廣東的一些地方,我們看那個惠州吶,據說政府出面舉行很大的放生活動,它的力量就更大了。所以,我們放生要影響政府,要影響社會各界。聽存海法師說現在放生確實有很多參與者,越來越多了。我們生活在沿海地區,沿海地區往往一般的殺業會比較重,會要吃海裡面東西嘛,吃得多,這殺業也重。殺業重的話,以後真的感召的是颶風啊,海嘯吶。如果你護生護得好,慈祥的氣氛多,它就不至於有這些災難;如果殺業太重,這些災難可能就會登陸。所以真的是:放生、護生實際上是保護自己。那麼戒殺和放生要並舉,實際上更重要的是放在戒殺上。放生還是很有限的,如果能夠讓大家過度到吃素,這就是「不放」之「大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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