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學佛之前婚姻並不如意;現有心與丈夫和好,但他則冷淡對待,當如何面對此事?
(1)假使能改變環境和別人的話,那就改變環境及別人來契合我們!如果環境無法改變,那就只好訓練自己以適應外緣,這是第一個原則。
(2)人非草木,每個人都有情。所以不管別人對待我們怎樣,仍當用原來的愛心繼續善待他們,繼續善待他們也許不見得有效,但至少比惡意對待會有效一點。畢竟,我們不能鼓勵離婚與外遇。——這是第二個原則。
(3)第三個原則,不妨藉著各種興趣,以疏導自己的思想與感情,比方聽音樂、爬山、運動、旅遊等等。總之,在沒有違背法律、道德的前提之下,將自己的情慾予以合情、合理、合法的發揮,以疏導化解婚姻煩惱。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