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祥法師:這些行為是不是殺生?

  問:若受人之託,如家人要吃鮮活動物,或有人命令去買鮮活動物,明知買回來的動物被殺食,這種情況是否也是犯殺生戒?

  如果不是你去購買,阻止不了的事情不算殺生

  問:無心之殺算不算殺?比如開車在高速,會撞死很多飛蟲。

  算,但罪輕。你不開車,蟲不會死,但又不不開車,盡量不要晚上開。一杯水裡都有千萬蟲,水也要少喝。

  問:如果小孩肚子裡面有蛔蟲,用打蟲葯把它打出來算不算殺生?

  是殺生的一部分,選擇好的驅蟲藥物,以自動排除為好。

  問:我已經不給人做肉食了,但偶爾還是給他們雞蛋,屬於殺生嗎?點蚊香,在櫃子里放防蛀的葯草,屬於殺生嗎?

  煮雞蛋殺生行為。傷害眾生致死的行為都是殺生

  問:我寒假想打工,覺得在麥當勞比較適合,可是麥當勞賣的大都是葷食,算不算是不清凈業?我在那裡打工會不會有果報?如果在那裡打工邊念咒迴向給那些動物,這樣可以嗎?有人說這肉又不是自己殺的,我不工作它們也會被殺死的,工作還能念個咒讓它結佛緣。

  不要去才好,會有果報的。念咒迴向的心也不真實,後面的說法十分危險,明知故犯,罪加一等。

  問:誦《觀世音菩薩普門品》時讀到「咒詛諸毒葯,所欲害身者,念彼觀音力,還著於本人」,產生了一個妄想這是菩薩的本意嗎?「還著於本人」,不是殺生嗎?這是怎麼回事呢?對此很是不解。祈解答。謝謝!

  這是說明因果明確,並不是菩薩有什麼想法

  選自《二〇〇四年居士問》

  恭錄於上妙下祥法師講述的《放生護生》書籍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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