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傳法師:想離婚,父母不同意,是不是緣分未盡

  問:師父夫妻在一起很不開心,想離婚,可是父母不同意,是不是緣分未盡?

  恆傳法師答:彌陀佛,世間的一切事物,皆由因與緣和合而生而有。《大乘楞伽經·二》曰:「一切法因緣生。」能夠結成夫妻皆是宿世修來的因緣夫妻結合都是原因的。以善業為前因結合的夫婦,必然歡愉喜樂。以冤怨惡業為前因結合的夫婦,必然互相違逆,怨苦糾纏。也有非恩情非怨業為前因,或恩怨相間為前因而結合的,他們之間的恩怨虧欠,就會互相給予,互相補償。世上的夫妻關系大致如此而已。

  婚姻關系有長有短,也是宿世因緣所造,如果宿世的因緣很短或已盡,自然會離婚,如果宿世因緣沒盡,離不掉,不要強求。

  夫妻之間不開心,一定要互相找自己的原因而不觀想別人的錯誤。盡力做好自己分內事,凡事只管自己,好好盡心盡力。家庭生活是一種藝術,不要抱怨,看不到對方的優點,抱怨帶不來幸福,只能帶痛苦人生沒有抱怨可講,根本就沒有對與錯,都是因緣和合的產物,煩惱的產生也都是這顆執著的心產生了對與錯。

  祝你六時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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