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士:我們前一段搞了一個環保活動,就是買了兩千多隻鳥,讓一百多個小孩子親自放,電視台和報紙也把這個事作為一個環保的形象,來報道這個事情。這個過程就沒有進行念經等。請師父開示,這樣的放生還能救眾生的慧命嗎?這樣做是否合適?
妙祥法師:這個從社會效果來講,取得了一定成績,但是對鳥類來講,並沒有真正得到佛法。我們太偏向於現實了,就是說對這些小孩產生了一個很好的形象,但是他們對三寶並沒認識,而且認為自己能放。實際上,雖然在社會上得到共鳴了,但是在佛法這塊兒沒起到作用。因為這個鳥之所以托生鳥類,不是說你放它,它以後就脫離了畜生類了,必須得有三寶的力量才可以。
一居士:現在這個老師啊,學校啊,他們對咱們僧寶、對佛教還是有一點點的偏見的,所以有時候我們內心既希望孩子們產生這個慈悲心,然後又希望他們能對三寶產生認識……我們現在也是比較難,處在這個事情的關鍵地方。
妙祥法師:這個不要強求。學生這塊兒就隨他自己的願力吧,因為放生並不是這些孩子出的錢,出錢的人也不是為他們來做的事情。所以說,從因果來講,不要考慮他們;社會效應,不考慮它。我們就做什麼呢?因為這個世間法,它不能破除前生的罪業,只有三寶的力量才能破除前生的罪業。必須通過三寶放生,這個鳥啊,或是人,都能得到解脫,能消除這個罪業。
附:蓮池法師《放生文》雲:「放而不殺,與物無怨。非惟安樂今生,以此善根,當來之世長壽永福,乃至成佛,萬類有情傾心歸附,皆余慶也。遇生能放,雖是善功,但濟色身,未資慧命。更當稱揚阿彌陀佛萬德洪名,諷誦大乘諸品經典。然雖如是,但凡買生火急須放。諷經不便,只以念佛相資。若隔宿買而來朝始放,或清晨買而午後猶存,必待陳設道場,會集男女,遷延時久,半致死亡,如是放生,虛文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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