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有個朋友,母親信佛多年,他受母親影響而學佛修行,並因此不願結婚,現在三十多了。母親逼著他去見對象,他見了就不願意,覺得沒有共同語言。但母親說,如果你不結婚,我就改信基督教。他還是堅持自己的觀點:我沒有感覺,無法結婚。現在,他母親改信了基督教。從佛法的角度,怎樣圓融地處理這類事?
答:結婚和不結婚,代表著不同的個人意願或需要。有的人需要結婚,有的人不需要結婚,不是只有一種選擇。其實,現在社會上有很多人不喜歡結婚,寧願做單身貴族。人不是非要結婚,非要千篇一律地上學工作、結婚生子,最後退休養老,每天無聊地打打麻將,稀里糊塗地離開世界。願意這樣過的人,當然可以這么過,但不願意這樣過的人,應該有選擇的自由。
我覺得,文明社會的最大特徵,就是懂得尊重別人的選擇。在封建社會,父母之命就是一切。問題是,若他們的意見是錯誤的,是否有必要用自己一生的幸福來協助他們完成這個錯誤?若父母不考慮兒女的自身需求,只要他們絕對順從才能滿意的話,那是一種狹隘、畸形的愛。
至於這位母親因此改變信仰,足見其信仰之膚淺。其實對很多人來說,根本不了解佛法的大智慧,覺得信佛教和信基督沒什麼區別,那種所謂的信,只是泛泛的迷信、盲信。因為他們只想得到暫時的依賴和安全感,對人生沒什麼深入思考。這種需求,是一般宗教都可以滿足的。對於這樣的人,其實信什麼宗教都一樣。當然,真正要開智慧、了生死,真正要明心見性、安頓身心,那就非得學佛、修行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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