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乾隆年間,江蘇省發生災荒,江陰縣的知縣因為治民無術,以至縣境內發生民變,很多民眾都揭竿作亂,知縣就將民變的情形報到省級去,巡撫某公接到了報告,親自趕到江陰,經過常州的時候,費鶴汀的祖父正在常州擔任法官,跟了知府到船上去歡迎巡撫。
巡撫看到費法官的容貌很清奇,好像很有學問道德的樣子,就對他商量說:『現在江陰亂民的首謀及黨羽數十人,都已被捕,一般的講來,民眾集體作亂,一律都應予以處死的,所以民情十分驚惶,你是擔任審判職務的老法官,辦案是很熟練的,像江陰縣的饑民作亂,是否應當不分老少,一律予以處死,究竟怎樣才能在情理方面,辦得允當呢?』
費法官反問道:『大人預備嚴刑峻法的辦呢?還是要厚道積德的辦?』
巡撫說:『請你試言二者的分別,我當斟酌選擇。』
費法官回答道:『如果是全城背叛,固應予以屠戮,可是江陰的民變,事起倉卒,都是因飢覓食的小民,希望求得升斗以糊口,並不是敢於背叛政府,倘若處以屠戮,恐怕不是當今聖皇愛養小民的德意,好在首犯已經逮捕,照我的愚見,還是依強盜聚眾行劫條例,僅將首犯處死,其餘處以流刑或免究,這樣似乎辦得允當,而且是厚道積德的辦法。』
這一番侃侃而談的言論,巡撫聽了頗以為然,就令費法官擬一判決,處決首犯一人死刑,十餘人流刑,其餘一概免究。
當時有見識的人,都認為費法官一言而救萬人之命,後代一定會很興盛。他的兒子從副貢而官至陝西潼商道,孫兒費鶴汀,官至巡撫,至於費封翁本人,也屢次封到『光祿大夫』『振威將軍』等官銜,子子孫孫都在社會上有崇高的地位。
(取材自坐花志果譯語改作)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