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是主張苦行的宗教嗎?

  當我們尚未解答這個問題之先,應該明白一下苦行兩字的定義。

  一般所說苦行,大抵是指以自苦為手段解脫目的而言。從原則上說,這個觀念並沒有錯,若從出發點上說,卻大有區別:有的是目的自苦,有的是有理想的自苦,盲目的自苦,往往都是指的盲修瞎練,砂中榨油,既沒有理論的根據,也沒有一定目的

  有理想的自苦也有分別:一是迷信的,一是理性的;迷信的自苦是指以為持了牛戒吃草、持了狗戒吃屎、持了魚戒浸水,便可在死後生天。理性的自苦也分兩種一是以合理的修持方法,尋求自我解脫一是利用可資自我解脫身心,協助他人(眾生解脫

  除了理性的自苦,其餘均是外道苦行

  近人有些認為佛教不主張苦行,認為佛教是主張苦樂中和的中道行者。當然,佛陀成佛,也是在他放棄了六年苦行,把羸弱的身體調養復原之後(增含增上品之八)。不過我們必須明白:佛陀放棄的是目的苦行或是迷信苦行,卻又強調理性苦行。尋求自我解脫小乘苦行,協助他人(眾生解脫大乘苦行

  因此,在《長阿含經·卷八》中,有著這樣的敘述:

  佛對尼俱陀梵志說:“汝所行者,皆為卑陋:離服裸形,以手障蔽…;…;或食牛糞,或食鹿糞,或食樹根枝葉果實……或有常舉手者,或不坐床,或常蹲者…;…;或有卧荊棘者…;…;或有裸形卧牛糞上者,或一日三浴,或有一夜三浴,以無數眾苦,苦役此身!”

  像這樣的苦行佛陀是極端反對的,因為那是除了自討苦吃就毫無意義,既不能修身養生,又不能修心入定,更談不上修行利益他人。

  佛陀接著把佛教苦行告訴了尼俱陀梵志:“彼苦行者,不自計念:我行如是;當得供養恭敬禮事…;…;得供養已,心不貪著,曉了遠離,知出要法。…;…;聞他正義,歡喜印可…;…;不自稱譽,不毀他人…;…;不殺、盜、淫、兩舌、惡口、妄言、綺語、貪取、嫉妒、邪見…;…;

  精勤不忘,好習禪定,多修智慧…;…;不為貢高我慢自大…;…;常懷信義,修反覆行,能持凈戒,勤受訓誨,常與善人而為伴黨,積善不已…;…;不懷憎恨,不為巧偽,不恃己見,不求人短,不懷邪見不信因果邪見),亦無邊見(不是中道,便是邊見:相信靈魂永恆不變,或者不信死後另有境界),是為苦行離垢法也。”

  我們讀了這一佛教苦行法門,該會感到無限的親切,它的內容,無非是持戒禪定智慧等的解脫法,但也正是人間世的處世法。但這尚是屬於理性的求解脫法門

  到了大乘經中,更加鼓勵我們去大施大舍、難忍能忍、難行能行了,為了救濟眾生可以犧牲自己的一切,並且要發願生生世世救濟眾生而犧牲自己,乃至做到“三千大千世界,無一微塵,不是菩薩捨身命處。”像這樣的菩薩行,能說不是大苦行嗎?

  因此,凡是正信的佛教徒,他必須檢束身心,刻苦自勵,待人要厚,自供要薄;唯有降低了物慾的生活,才能提高精神領域,精勤於道業的修持努力事業的發展,貢獻大眾的公益──發大願心,為全體人類義務勞役,作一切眾生不請之友,乃至犧牲自己而救濟他人,這便是佛教苦行

  如果有人以不吃煙火食,不過人的生活,而以顯異出奇作標榜,那便不是佛教苦行而是外道苦行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