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太夫人是清代顏凈甫先生的母親,秉性仁慈,教子有方,如用現代的名詞說來,真可稱得上一位模範母親了。當顏凈甫最初做官的時候,擔任山東平度的知縣(知縣相當於現在的縣長。)廉明慈惠,有古代循吏的美風,顏太夫人在官署中受兒子的奉養,常常以愛民便民,教訓她的兒子。
乾隆某年五月,顏凈甫公事去了省城。忽然縣境發生大水,城外鄉間的房屋,淹沒了無數,鄉民為逃避水災,蜂擁奔入城中的,不下數萬人,豈知大雨不停,水勢愈漲愈大,縣城也幾乎將要被洪水淹沒,災民們因為沒有食物,以致號哭之聲,震動天地。這時縣府衙門裡的官員,因知縣(即縣長)不在城中,大家都束手無策。顏太夫人看到這種情形,主張開啟常平倉的米穀,(常平倉是當時政府儲藏糧食的米倉),用以賑濟飢餓的災民,可是按照當時政府的嚴格規定,常平倉的米穀,一定要報請省級長官核准以後,方才可以開啟,所以衙門的官員們,都不敢遵從顏太夫人的主張去做。
顏太夫人就向他們解釋說:『常平倉的設立,本來是調濟急需之用,現在我們眼看數萬的饑民,嗷嗷待哺,倘若一定要報請上級核准,恐怕很多的民眾,馬上要變成餓鬼了。如果上級政府要查辦我們未奉命令的擅自行動,我願意一人擔當過失,不要你們負任何責任,況且我家中頗有財產,若上級追究擅自散發的倉米,我可變賣了家產賠償。可是衙門的官員都很怕事,深懼上級政府查究,大家還是吐舌不敢作聲。於是顏太夫人再斬釘截鐵的說:『有事我一人擔當,你們千萬放心,不要怕連累!』官員們因為顏太夫人這樣的堅決,不得不遵命而行,馬上開啟常平倉,把米穀一包一包的完全散發給災民,一時歡聲雷動,災民們都得慶更生,城中的富紳們受了顏太夫人的感動,也都自動的捐出家中存谷,以助官府的不及。
過了七天,洪水開始退落,存谷也已散盡,這時知縣顏凈甫在省城得到了水災的報告,急忙趕回縣城,縣府的屬員向知縣報告散發常平倉米穀的經過,顏知縣聽了,滿面笑容的對屬員們說:『我母親要你們這樣做,那是十分正確的,趕快為我繕具呈文,向省級長官報告經過,我當即派專人回家變賣家產,以便賠補常平倉的米穀,你們是沒有責任的,大家可以安心。』哪知呈文稟到上峰,省級長官撫藩大為驚駭,竟奏請皇帝以擅動倉谷的罪名,將顏知縣撤職查辦,幸而皇帝英明,對於顏氏母子之所為,大為嘉許,未將省方的奏請照準,下令所動倉谷准作正項開支報銷,不必賠補,並頒賜顏太夫人匾額,以示激勵。顏凈甫感激皇上的洪恩,更奮勉為善,後調濟南府知府,不久擢升貴州省的巡撫。他的兒子顏檢,由部曹升至直隸總督,孫兒伯燾,由翰林出身而任福建總督,其餘孫輩中擔任內官詞林部曹,或外任監司郡守等官職者更多,這都是顏太夫人積善所獲的好報。
顏太夫人的事跡,給我們的啟示,就是懷抱救人的悲願,僅有仁慈的心腸還不夠,更宜具有勇於負責的果敢精神,方能達到救人的目的,倘若畏畏縮縮,不敢擔當責任,不僅難以救人,且往往因而貽誤時機,釀成災禍。我們靜思社會上過去發生的不幸事件,每因主其事的公務人員,自己不敢稍負責任,事事都要向上級請示,以致遇到緊急災禍,不能及時防救。若顏太夫人以一女流,竟能在事起倉卒的災難中,毅然獨當重責,及時拯救數萬災民,免於餓殍,可知做一個菩薩,應具足『智』『仁』『勇』三達德而後可。(取材自坐花志果譯語改作)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