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人蔣紫垣,家藏救治砒霜中毒的秘方,解救砒毒,極有效驗,可是這位蔣先生很貪財,對於求治砒中毒的病人,一定要索取重資,否則就坐視其死。
有一天,他在鄰縣行醫,忽然在半夜中暴斃,託夢於房東說:『我因為貪財,誤了人家九條性命,那九個死於非命的人,向冥間的閻羅王控訴,罰我九世服砒而死,我不久將輪迴投生,鬼卒允許我把解救砒毒的秘方傳給你,倘若你能用這方多救一人,那麼我就可少受一世業報,如能遍傳濟世,你更能獲福無量。我因為前世種了見死不救的惡因,後世要受惡報,現在懊悔也已來不及了。』說完,就哭哭啼啼的離開,那張救治砒毒的秘方,就是用防風一兩研末,水調服。(取材自坐花志果)
湘清按:殺人的惡行,並不限於積極行為的致人於死,才算殺人,若是消極的見死不救,也是殺人。所以本篇故事主角蔣紫垣,雖僅是見死不救的消極行為,也要受到與積極殺人同樣的惡報。現行刑法第十五條第一項雲:『對於一定結果之發生,法律上有防止的義務,能防止而不防止者,與因積極行為發生結果者同。』這種消極行為的犯行,刑法學上有一專門名詞,叫做『不作為犯』。這樣看來,世間法律的理論,與宗教上的因果原理,頗有相通吻合之處。本篇主角蔣紫垣,藏有救人的良方,因貪財而見死不救,以致遭受惡報,罪有應得。竊思中國醫學之不發達,由於秘方失傳,實是最大原因。湘清生平從事醫學,每有研究,或臨證心得,輒為文公開發表於著名醫葯月刊,不敢自秘。然而若干書籍中之所謂秘方,未必有效,故對於秘方之類,不可輕信。若效力不確之葯方,尤不可輕予流傳,否則反而有害無益也。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