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朴初
摘自《河北佛教》2006年第1期
龍樹主張的是“諸法實相論”。在對於事物的認識問題上,有部認為,一切法的自體是永恆存在的,只是它的作用的生起,要依借於因緣。龍樹則與此相反,認為一切有為法只是因緣和合所生的現象。沒有常住不變、單獨存在的自體。譬如眾木聚生而為林,林只是個假名,除眾木外,別無自體。無自體也叫做“無自性”。所以龍樹說:“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是故一切法,無不是空者。”“空”乃是一切法的真實相狀。
為了便於判斷,需要再作些說明:1、一切法空的理論是建立在一切法互相依存的因果律的基礎之上的,所以它不是否認因果律的。2、這里所說的空,不是空無之空,它是絕待的。不能認為是有,也不能認為是無,不能認為是生,不能認為是滅,一切經驗上的有無、生滅、來去等等概念都說不上,不是我們的覺知分別所能得其實際。所謂非有非無,非生非滅,一切皆空,所以說是“空不可得”。3、對於事物的認識。龍樹說有二諦,這是就一件事物的兩面來說的:從現象來說為世俗諦相待的世間真理,從本質來說為第一義諦絕待的真理。從世俗諦來看宇宙萬有,無量差別,種種相狀,種種功用,種種生滅、來去、同異、是非、得失行為現象和因果關係,歷歷分明而有;從第一義諦來看,雖有萬象差別,而當體空不可得。空與有在因緣所生法上是統一的,因此世俗諦與第一義諦是二而不二的,這便是“不壞假名而說實相”的道理,這也便是龍樹的“中道義”。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