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業逐流,必定受苦

    四川的楊琳,字懷眉。
  清順治十三年,他在太倉糧廳任職,不久又升為浙江臨安縣的縣令。他為官清廉公正,可是特別愛吃雞肉,已經有好幾年了。
  康熙六年,他夢自己來到陰府,看見骨頭堆積如山,旁邊有一個人指著骨頭說:「這就是你所吃的雞骨頭,你快要到這里受罪報了。然而,你的孽緣尚未完了,你還要吃四十七隻雞,然後才來這里報到!」
  他醒來以後,覺得頗為訝異,稍微有恐懼心。從此以後,他限制自己將一隻雞分三天吃,可是嘴巴很難受,便改為兩天一隻雞,不久,他故態復萌,每天吃一隻雞。
  吃到四十五隻雞時,他開始生了一場小病。經過一晚,病情轉重,到死時正好吃了四十七隻雞。
  (按)有人懷疑他所吃的雞,既然有一定數目,則他從前所吃的,也當然屬於分內。為什麼又有殺生的業報呢?
  其實,這四十七隻雞是陰府預知他殺數目而不是應該被他殺死的雞數。假使做了這一個夢以後,決心不再殺生定數便不能拘束他,從前所殺的雞,即可超度追薦。人的修行也是如此。如果能夠當下斬斷,生死又怎麼能限製得了呢?(《陰騭文廣義節錄》下卷第一一一頁)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