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嗣興是常熟人,生性仁慈敦厚。遇到歲收不好,窮人賣稻米給他時,本來已談好五百文錢,他就假裝忘記,並且說:「不是應該給你一千文錢嗎?」他常給對方加倍的銀子。遇到挑著擔子出門做生意的小販,他也一定會多付一些錢。
家人覺得奇怪,問他,他回答:「那些人胼手胝足,只能賺一點蠅頭小利,我怎麼忍心跟他們計較呢?」
他從年輕一直到老年,行善的心念未嘗懈怠。享年九十八歲,有兩位兒子和一位孫子一齊登科。
(評)挑著擔子的小販實在可憐,因為他們沒有生意人的資本,缺乏農夫那種力氣,沒有工匠的技術,而又恥於貧丐的乞行,借本經營,希望賺些微薄的利潤,一根扁擔上隱含著全家父母妻子兒女的衣食。如果我們設身處地想一想,就會覺得瞿公的話有很深的道理。敝人所選有關財物的範例,多半是不貪取非分之財,而這一則事例則幾乎接近於能施與了。然而,如果不常存著施與的心念,凡事一定要講究公平,終究可能會造成稍微的苛薄。以公平為本,實行寬厚,財物的領取和施與大致都應如此。(《德育古監》第一一七頁)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