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故事:《二十四恥》【四集卷八】

四集卷八 《二十四恥》 

  
  恥篇
  
  一、【御妻求去】
  齊相御妻。窺夫擁蓋。意得氣揚。羞其驕泰。
  【原文】
  周齊晏平仲之御者。為晏子擁蓋而出。其妻從門間窺之。見夫揚揚自得。既而夫歸。妻請去。夫問其故。妻曰。晏子長不滿六尺。身相齊國。名顯諸侯。妾觀其出。常若以自下者。今子長八尺。乃為人仆御。然氣揚意得。宜乎卑且賤矣。妾是以求去。其夫遂學謙退。晏子怪問其故。御以實告。晏子嘉其能自新。乃薦為大夫
  
  呂坤謂齊相御妻。僕人之婦也。其善觀晏子。有士君子所不及者。彼奴顏婢膝。得之昏夜。而白晝通衢。志驕意滿。是人也。何足辱人齒頰。獨恨其妻不得見。即見之。亦未必羞。何者。彼固無所觀而感也。
  
  【白話解釋】
  周朝時候。齊國宰相晏平仲。他有個駕車的人。那一天。他給晏子張了車蓋出來。駕車人的妻子就在門縫里去看。見了他的丈夫。這時候很有揚揚得意的神氣。過了一回兒。駕車人回來了。他的妻子就要求丈夫和他離婚。駕車人覺得很奇怪。就問他妻子道。你為什麼要我和你離婚呢。他的妻子說。晏子身體還不到六尺長。可是在齊國里做了宰相名譽傳遍了天下諸侯。但是我看他出來的時候。他的態度是很謙和。常常好像自己不及他人的樣子。現在你的身子有八尺長。可是給人家駕著車。像奴僕一樣。但是你出來的時候。志高氣揚。很有得意的神氣。你所以應該做著卑賤的人了。為了這個緣故。所以我要去了。從此以後。駕車人就很謙下了。晏子覺得他的行為忽然改了。很奇怪。就去問他是什麼緣故。駕車人把這件事的原委。老老實實地告訴了晏子晏子很稱許他能夠改過自新。就薦他做齊國大夫
  
  二、【樂妻婉諫】
  樂羊子妻。激恥指迷。夫還所拾。姑棄其雞。
  【原文】
  漢樂羊子妻。史佚其姓氏。有志操。羊子嘗於路拾遺金。歸以與其妻。妻曰。妾聞之。志士不飲盜泉之水。廉者不受嗟來之食。奈何拾遺以自污也。羊子愧其言。棄所拾金於野而還。一日、有他舍雞。誤入園中。其姑盜殺而食之。妻對雞不餐而泣。姑怪而問之。妻曰。自傷居貧。不能供具。致姑食有他肉。姑慚。棄其雞。
  
  許止凈謂樂羊妻阻其姑與夫之惡。何其諫之出於幾而不犯也。卒使夫得成名。姑知悔過。故有良妻勝於良友。有佳婦過於佳兒。治國家者。女教必不可忽。而論婚姻者。婦德極為重要也。
  
  【白話解釋】
  漢朝樂羊子的妻子。他的姓名已經不可查考了。他的為人很有操守。有一次。樂羊子在路上拾到了人家遺下了的銀子。就拿回家來給妻子。他的妻子說。我聽到古時候的人。有志氣的不肯飲盜泉里的水。就是因為那個泉的名字生得不好。廉潔的人不肯吃嗟來的食。就是因為他呼喚得太沒有禮貌了。現在你為什麼去拾了人家遺失了的東西。拿來污辱自己呢。樂羊子聽了妻子的話。覺得很慚愧就把拾來的銀子。去丟在田野里才回來。有一天。鄰舍人家的雞。走到他的園里來。他的婆婆就把這隻殺了吃著。樂羊子的妻子對了雞流著眼淚。不肯吃。他的婆婆得很奇怪。就去問他是什麼緣故。樂羊子的妻子回答道。我自己悲傷著家裡貧苦。不能夠辦了好的菜來供養婆婆。以致婆婆吃著別人家的東西。他的婆婆聽了很是慚愧就把這隻雞丟掉了
  
  三、【敘母勉子】
  敘母勉子。敵愾同仇。韋康遇害。恥豈一州。
  【原文】
  漢姜敘母。冀人。敘統軍歷城。馬超殺韋康。敘姑子楊阜與敘謀報仇。母謂敘曰。韋使君遇害。豈一州之恥。實汝之負。汝無顧我。死國。義也。敘遂與阜擊超。超聞敘等兵至。間道襲據歷城。敘母為超所得。令作書招敘。母罵曰。汝背父之逆子。弒君之桀賊。乃猶靦然以面目見人。超怒殺之。事聞。魏公曹操嘉嘆。手令褒揚。
  
  戕官失地。一州之恥。人皆知之。楊阜與敘謀。即欲以雪此恥也。而姜敘母乃以一州之恥責諸子。俾其為忠義之大者。且不惜余年以為子累。竟嚴聲厲色。痛罵馬超之不知恥。雖巾幗而有須眉氣焉。
  
  【白話解釋】
  漢朝末年間。有個姜敘的母親。是冀州人。姜敘在歷城地方統領軍隊。這時候、馬超殺死了冀州的刺史韋康。姜敘的姑表兄弟楊阜。就和姜敘想著計策。要替韋康報仇。他的母親就對兒子姜敘說。韋使君被人家殺死。這那裡是一州地方的羞恥。實在是你負了他呵。你不要為了我的關係。有所顧忌。要曉得為了國家去死。這是捨生取義的行為。姜敘就同了楊阜去攻打馬超。馬超得知了姜敘等的軍隊到了。就從小路里過去。把歷城攻打下了佔據起來。姜敘的母親也被馬超得到了。就叫他寫封信去把兒子招了來投降。姜敘的母親罵著他說你是背了父親逆子殺了主君的賊子。還有什麼面孔去見人呢。馬超生了氣把他殺死。這件事後來傳到朝廷里。這時候、曹操正做了魏國公。就很稱贊他。親手出命令叫把他的行為褒揚起來。
  
  四、【王異激昻】
  王異激夫。義不畏死。割愛無私。勸雪大恥。
  【原文】
  漢趙昻妻王異。躬著布韝。與昻守冀。馬超攻冀急。刺史韋康暗與超和。超背約殺康而劫昻。質其子月以為信。昻與楊阜等合謀討超。歸謂異曰。謀如是。如月何。異厲聲曰。雪君父大恥。喪元不足為重。況一子乎。昻遂閉門拒超。超殺其子。奔漢中。得張魯兵。還攻冀。異復與昻等謀保祁山。超圍之三十日。救兵至。乃解。
  
  趙王氏最重恥。當梁雙破西城。殺其二子。異恐為所侵。欲自裁。以女英故。被糞麻得免。事平。昻迎之。將至。謂英曰。向之不死。為汝耳。吾遭亂不死。何以面諸姑乎。遂飲葯。吏救而蘇。附錄之以明其知恥。
  
  【白話解釋】
  漢朝末年時候。有個趙昻。他的妻子姓王名異。親自著了戰服。同了丈夫守著冀州城。這時候、馬超攻打冀州城非常緊急。冀州的刺史官韋康。暗暗地對馬超講了和。後來馬超不遵守條約。把韋康殺死了。又想來劫趙昻。把他兒子趙月帶了去做著押信。趙昻同了楊阜等一班人想著計策。預備去討伐馬超。計謀定了以後。趙昻就回到了家裡。對著妻子說。我們的計劃已經這樣的定了。不過這樣一來。兒子月就保不住了性命。怎麼辦呢。王異就大聲地說。替君父去報仇。昭雪了大羞恥。就是殺去了頭。也不算什麼一回事。何況是一個兒子呢。趙昻就關了城門拒絕了馬超。馬超於是把他兒子殺了。逃到漢中地方去。借到了張魯的兵。再來攻打冀州。王異又和趙昻等商量著去保守祁山。馬超把他們圍住。過了十天。救兵到了。才得解圍。
  
  五、【許阮愧允】
  阮氏貌陋。有識有辭。重色輕德。許允愧之。
  【原文】
  魏許允妻阮氏。賢明而丑。允始見愕然。交禮畢。無復入意。阮氏遣婢覘之。雲有客在。阮氏曰。是必桓范。將勸使入也。已而允果入。須臾便起。阮氏留之。允曰。婦有四德。卿有其幾。阮氏曰。新婦所乏惟容耳。士有百行。君有其幾。允曰。皆備。阮氏曰。百行以德為首。君好色不好德。何謂皆備。允大慚。乃復留。久之。遂相親重。
  
  女子貴德不貴色。此無鹽女所以見重於宣王。齊國且因之大安矣。然好色不好德者。比比皆是。聞阮氏言。能無慚乎。如不以為慚也。且不及一許允矣。而女之德。不及阮氏。惟色是冶者。尤可愧也。
  
  【白話解釋】
  三國時候。魏國有個姓許名允的人。他的妻子阮氏。德性很賢良。可是相貌醜陋。阮氏嫁到許家來的時候。許允見了。就吃了一驚。一切婚禮行完了以後。他覺得妻子相貌醜陋了。就有不肯進房的意思。阮氏就差了個丫環去偷看他們。丫環回來。對阮氏說。有個客人正和姑爺說著話。阮氏說。這個客人一定就是桓范。要勸他進房來的。過了一回。許允果然進房來了。停了一忽兒。就立起身來預備出去。阮氏把他留住了。許允就問他說。做婦人家的要有四德。現在你有幾種呢。阮氏說。新婦所缺少的。只是四德裡面的一種容吧了。可是我曉得讀書人當有百行。你又有幾種呢。許允說。都齊備的。阮氏說。百行裡面以德行為第一樣。現在你是好色不好德。怎麼可以說著都齊備了呢。許允聽了阮氏的話。非常覺得慚愧。於是就留在房裡不去過了許多時候。他兩夫妻也就很相親愛。很相敬重了。
  
  六、【彭娥石雞】
  彭娥拒辱。大呼觸山。石壁為裂。既入不還
  【原文】
  晉彭氏女娥。宜陽人。遭世亂。父母為賊所害。娥負器出汲。聞賊至。還與斗。賊縛娥。驅出溪。將污之。溪邊有石壁。高數十丈。娥以首觸壁。大呼曰。皇天有神否。我豈肯受辱於賊奴耶。壁忽開數丈。娥趨入。賊躡之。壁複合。皆磔死。娥遺器。化為石。形似雞。後人因號曰石雞山女娥潭。後有樵者。嘗見娥在山洞間雲。
  
  彭娥知恥辱之所在。不惜以首觸山石者再。嗚呼。誠苦矣哉。余更惜夫眈眈逐逐者流。既殺其親。又縛其身。將施以污辱。而未遂。反至己為石壁磔死無遺。噫、至誠所感金石為開。吾於彭娥見之矣。
  
  【白話解釋】
  晉朝時候。彭家有個女兒名娥。是宜陽地方的人。這時候正是亂世。他的父親母親都給強盜死了。彭娥正拿了器具去汲水。聽到強盜到了。就回到家裡強盜去斗。當然一個女子那裡斗得過強盜呢。就被強盜們縛了去。走出了一條溪以外。強盜們就要強奸他。那條溪的旁邊。有座幾十丈高的石壁。彭娥見了事機危急了。就用頭碰著石壁。大聲地喊著說。天上有神明的么。我那裡肯受了狗賊的污辱呢。說完話以後。忽然那個石壁裂開了。有好幾丈闊。彭娥就向石壁裡面逃了進去。強盜也追著他進去。那個石壁又合了攏來。於是把那幾個強盜都磔成了肉醬。彭娥當時遺下的汲水器具。也變成了石頭了。形式只雞一樣。因此後人就把那座山。叫做了石雞山。那條溪叫做了女娥潭。表示紀念他的節烈。後來那個地方有個砍柴的人。曾經看見彭娥在山洞的裡面。可見他已經成了神仙了。
  
  七、【寡淑無慚】
  晉寡婦淑。貞烈備諳。作書誓志。永矢無慚。
  【原文】
  晉寡婦淑守志。兄弟謀更嫁之。淑誓不許。為書絕之。其略曰。烈士有不移之志。貞女無回二之行。淑雖婦人。竊慕殺身成義。死而後已。夙遘禍罰。喪其所天。男未冠。女未笄。是以僶俛求生。將欲長育二子。上奉祖宗之嗣。下繼禴嘗之禮。然後覲於黃泉。永無慚色。兄弟不能匡我以道。博我以文。雖曰既學。吾謂之未。
  
  寡婦淑之書。何其哀哉。蓋女子自於歸後。所賴者夫與子而已。不幸而夫亡。子弱女幼。正宜如淑書中所言。以撫孤為莫大之天職。不然。非特子女誰為教養。門戶誰為支持。而不恆之羞。終身莫贖矣。
  
  【白話解釋】
  晉朝時候。有個寡婦名淑的。守了節不肯嫁人。他的哥哥弟弟們。就商量著給他改嫁。淑就立了誓。一定不肯再嫁。並且寫了一封信。給他哥哥弟弟。表示了決絕的意思。來打斷他們的念頭。他那封信里的大略說。凡是義烈的人就有一種不可改移的堅決志向。貞節的女子。就沒有改嫁的行為。淑雖然是個女子。可是很羨慕殺身成義、不死不止的人。一向遇了災禍丈夫死了兒子女兒都沒有長成。因此我勉強在世上做著人。將來兩個兒子撫養成了人。上面傳續了祖宗的後代。下面繼續了春秋祭祀的禮節。然後再到了黃泉下去見丈夫。這才不用慚愧了。現在哥哥弟弟。既不能拿正大的道理來輔助我。又不能拿先王的遺文來博學我。雖然你們是已經讀過書的人。可是我說你們是還沒有讀過書哩。
  
  八、【元妃受楚】
  段氏元妃。被誣桎梏。恐辱祖宗。甘受楚毒。
  【原文】
  晉前燕主慕容儁。惡其弟吳王垂。中常侍誣垂妻段元妃與高弼為巫蠱事。欲以連污垂。儁收段氏。拷掠甚急。終無撓辭。垂愍之。私使人謂曰。人生會當一死。何堪楚毒如此。不若引服。段曰。妾豈愛死者耶。恐自誣惡。上辱祖宗。下累於王耳。辯答益明。垂因得免。段竟死獄中。後垂自立為後燕主。追冊為後。謚曰成昭。
  
  物必先腐也。而後蟲生之。慕容儁先自不平於弟。故中常侍涅浩。諂上希旨。誣段氏以陷吳王。幸元妃志氣確然。恐貽恥辱於祖宗。甘受箠楚。不為誣服。垂始得不中毒計。追謚之曰成昭。宜矣。
  
  【白話解釋】
  晉朝十六國時候。前燕國主慕容儁。他和他弟弟封了吳王名垂的。心裡很不對。這時候有個中常侍官。誣說慕容垂的妻子段元妃。是同高弼做著法術詛咒人的事情。他的意思想把這個罪名來牽連慕容垂。於是慕容儁就把段元妃捉了去。動了刑具把他拷打得很厲害。可是段元妃終究沒有一句屈招的話。慕容垂得知妻子拷打到這個樣子。就偷偷地差了一個人去妻子說。一個人生活在世上。終究不免一死的。何苦受著這樣的毒手呢。不如誣服了吧。段元妃說。我那裡是怕死的人。恐怕自己誣服了這個惡名以後。上面要羞辱了祖宗的家聲。下面要連累了丈夫的呵。於是在詢問他的時候。他的辨論和回答。愈加明白不屈。因此慕容垂才得免了。可是段元妃竟死在監牢裡面。後來慕容垂自己做了後燕國的國主。追封段元妃做了皇後。謚法叫做成昭後。
  
  九、【房崔愧心】
  崔氏佐子。教化垂箴。不在革面。須愧其心
  【原文】
  北魏房愛親妻崔氏。清河人。親授子景伯景光九經。景伯為清河守。貝丘民婦列子不孝。吏欲案之。崔氏使景伯呼其母入府。與己同居共食。置子於景伯左右。每景伯溫凊。其子侍立堂下。未及旬日。悔過求還。崔氏曰。此特顏慚。尚未心愧。且置之。後二十餘日。其子叩頭流血。其母亦涕泣求還。乃始聽之。終以孝聞。
  
  許止凈謂崔氏佐子出治。不尚齊之以刑。而貴道之以德。其教民也。不在革面而在洗心。嗚呼。在上者如此親民。唐虞三代之盛。又何以加焉。而其致治之由。乃出於母教。婦女責任。不其重歟。
  
  【白話解釋】
  北魏有個房愛親。他的妻子崔氏。是清河地方人。他有兩個兒子。大的名叫房景伯。小的名叫房景光。崔氏親自教他們讀著易經咧、書經咧、詩經咧、禮記咧、春秋咧、孝經咧、論語咧、孟子咧、周禮咧、九部經書。後來他的大兒子房景伯。在清河做了太守官。有一個貝邱地方婦人。來向官廳告訴他的兒子不孝的行為。官就要把婦人兒子辦罪。崔氏得知了這回事就叫房景伯把那個婦人叫到衙門裡來。和自己一同住著。一同吃著。又叫那個婦人兒子。跟在房景伯的身邊。每每逢著房景伯去問候崔氏起居的時候。那個婦人兒子就立在堂下看著。果然這樣的不到十天工夫。那個婦人兒子就說改悔了。要求回去。崔氏說。這時候、他還面子上的慚愧。並不是心裡真真的慚愧。且不要理他。後來又過了二十多天。那個婦人兒子叩著頭流了血出來。他的母親也流著眼淚鼻涕要求回去了。於是才叫他們母子回去。後來那個婦人兒子。竟孝順出了名。
  
  十、【盧姨答狄】
  盧姨一子。守義自甘。不事女主。仁傑大慚。
  【原文】
  唐狄仁傑為相。有盧氏堂姨。居於午橋南別墅。姨止一子。未嘗入都城。仁傑每伏臘晦朔。修饋甚謹。常休暇。因候盧姨安否。適見表弟挾弓矢。攜雉兔而歸。進膳於其母。顧揖仁傑。意甚輕簡。仁傑因啟於姨曰。某今為相。表弟何樂。願悉力從其旨。姨曰。相自為貴爾。姨止有一子。不欲令其事女主。仁傑大慚而退。
  
  呂坤謂盧氏之賢明。不可及矣。止有一子。守義自甘。不以貧賤托當路之甥。已為世情所難。而不令其事女主一語。尤烈丈夫所難。世之輕於請託者。可以愧矣。
  
  【白話解釋】
  唐朝時候。狄仁傑做了宰相他有個堂姨母盧氏。住在午橋以南的一個別墅里。他的姨母有一兒子。不曾到過京城裡。狄仁傑常常在每月里的初一十五兩天。和夏天的伏日冬天的臘日時候總是很恭恭謹謹地。把禮物送到了他的姨母那兒去。有一天。正是官廳里休息的日子。狄仁傑就到了盧姨母里去問安。正看見他表弟弟打獵回來。一隻手拿了弓箭一隻手拿了山雞兔子。進奉母親做飯菜。回頭看見了仁傑。就向他作了一個揖。意思是很輕便簡易的樣子。狄仁傑就對姨母說。現在我做了宰相表弟心裡所喜歡的事。我都可以給他辦到。姨母說。宰相呵。不過自己覺得尊貴吧了。你姨母有一兒子。不要叫他去服事女皇帝呵。狄仁傑聽了姨母的一番話。就非常慚愧地退出了
  
  十一、【湛妻激賁】
  賁妻一語。激恥攻書。湛郎及第。彭伉落驢。
  【原文】
  唐湛賁妻。進士彭伉之姨也。伉既登第。賁為郡吏。妻族賀伉。滿座皆一時名士。伉居客右。一坐盡傾。而賁飯於後閣。其妻責之曰。男子不能自勵。以致窘辱至此。亦復何顏。賁感其言。乃力學。一舉而擢第。時伉方郊遊。聞之。失聲墜驢。時人語曰。湛郎及第。彭伉落驢。君子謂湛賁之妻。能激夫以成名。
  
  人惟自勵。則有志竟成。亦惟受窘。則有志者必自勵。向使湛賁列坐於滿堂名士之間。已當有愧矣。況飯於後閣乎。湛賁不自愧而其妻愧之。卒感妻言以自勵。竟雪其恥。婦言之不可以已也如是夫。
  
  【白話解釋】
  唐朝湛賁的妻子。就是進士彭伉妻子的姊妹。彭伉中進士的時候。他的連襟湛賁。還在縣裡做小官。彭伉妻子親戚和族裡的人。都來向彭伉道喜。坐上都是當時的有名人物。彭伉坐在客人們的右邊。一班客人很表示著佩服的態度。可是湛賁呢、卻躲在後面的小閣子里吃飯。他們兩個人的榮耀。也就天差地隔了。湛賁的妻子見了這般情形。也覺得很慚愧。就去責備丈夫說。做男子漢的、不能夠自己勉勵著自己。以致被人家窮迫羞辱到這般地步。還有什麼面孔呢。湛賁感覺著他妻子所說的話不錯。於是就竭力在學問用功。果然一舉登科。這時候彭伉正在野外遊玩。得知了湛賁及第的消息。不知不覺的喊了一聲。就從驢背上跌了下來。那時候的人就有兩句話說。湛郎及第。彭伉落驢。君子稱許湛賁的妻子。能夠激發了丈夫。使得丈夫成就功名
  
  十二、【趙女惜顏】
  貝州趙女。不肯靦顏。家人逼嫁。自縊輿間。
  【原文】
  宋趙氏女。貝州人。王則反。聞女有殊色。致帛萬端。金千斤。聘為妻。約曰。女若不行。且滅趙族。父母不敢違。女不可。曰。吾雖女子。戴天子天。履天子地。十九年矣。縱不能執兵討叛。奈何靦顏事之。涕泣不食父母與族人苦守之。衣以則所遺後服。女曰。賊婦之衣。何雲後也。家人掩其口。強逼登輿。女遂於輿中自縊。
  
  趙女以一身系父母之安危。且以全族人之性命。不行固不可矣。行則靦顏事叛。惟於恥德有虧耳。第女子在家。從父為主。既為父母之命。似亦可以不死。雖然。千古貞女烈婦。只爭此堂堂氣節耳。
  
  【白話解釋】
  宋朝時候。有個姓趙的女子。是貝州地方的人。後來王則造了反。曉得趙家的女兒相貌很好。就送了綢緞一萬匹。黃金一千斤。做了聘禮。要聘他去做妻子。並且對他們約下的說。假使你們的女兒不肯去。就把趙氏滅族了。於是女兒父親母親也不敢違背了他的命令。可是趙女不肯。他說。我雖然是個女子。可是頭上的是宋朝皇帝的天。腳里踏的是宋朝皇帝的地。這樣的已經有十九年了。縱然不能夠手裡拿了兵器。去討伐造反的賊子。那裡可以厚著麵皮。去服事這種人呢。就流著眼淚不肯吃飯。他的父親母親和族裡人。苦苦地看守著他。給他穿了王則送來的皇後衣服。趙女就說。這是賊婆穿的衣服。怎麼可以說是皇後呢。家裡的人快點掩住他的嘴。又強迫著他上了轎車。於是趙女就在轎車裡面弔死了
  
  十三、【張徐罵軍】
  徐氏拒辱。怒罵潰軍。凜凜大義。卓烈超群。
  【原文】
  宋張弼妻徐氏。和州徐閎中女也。建炎三年。金人犯維揚。官軍望風奔潰。大肆劫掠。執徐氏欲污之。徐氏瞋目大罵曰。朝廷蓄汝輩以備緩急。今敵犯行在。既不能赴難。反乘間為盜。我恨一女子。不能引劍斷汝頭。以申國法。以快眾憤。肯下心低首。受汝輩辱耶。第速殺我可耳。兵慚恚。以刃刺殺之。投江中而去
  
  恥德。婦女之最重者也。能守身不辱者。女子每優於男子。而能於顛沛亂離之際。挺身罵賊。責以大義。激其羞慚。且以速殺我為語。其浩然之氣。上觀千古。能此者殊不數數覯焉。
  
  【白話解釋】
  宋朝張弼的妻子徐氏。就是和州地方姓徐名閎中的女兒。在建炎三年的時候。金人來攻打揚州。官兵不敢和他們對敵。望風奔逃。反而在地方上大大的搶掠。把徐氏捉去了要強奸他。徐氏突出了眼睛大罵著說。朝廷里養了你們這班人。就是為了急難的時候要用。現在敵人來攻打皇帝巡幸的所在。你們既不能同赴國難。反而乘此做了強盜去搶劫人家。可惜我是一個女子。不能夠拿了寶劍。把你們的頭割了下來。一方面表示國家法律尊嚴。一方面替百姓們平了公憤。那裡肯低心下首。受了你們的污辱嗎。把我快點殺了吧。那個兵士聽了他的一番話。又羞又恨。就用刀把他殺了。又把他屍首拋在長江里。揚長去了
  
  十四、【張計何愧】
  張母計氏。送子長途。忠直得禍。有何愧乎。
  【原文】
  宋張浚母計氏。子幼時。即教以父之言行。後浚以秦檜誤國日甚。欲力爭以悟君心。念母年高。言之必致禍。憂之。體為之瘠。母怪問。以實對。母不應。惟誦其父紹聖初對方正策之辭。曰。臣寧言而死於斧鉞。不忍不言以負陛下。浚意遂決。書上。竄謫。母送之曰。行矣。汝以忠直得禍何愧。惟勉讀聖人書。無以家為念。
  
  張太師君悅之妻。可謂善於教子矣。當浚幼時。能言、即令誦父所為文。能記、即告以父言行。無頃刻令去左右。故浚雖幼。視必端。行必直。坐不敧。言不誑。教使然也。至以何愧二字送行。嘉言不朽矣。
  
  【白話解釋】
  宋朝張浚的母親計氏。在他兒子幼小的時候。就教他父親的說話和品行要他照著父親這般做。後來張浚在朝廷里做了官。因為看了奸臣秦檜的貽誤國家。一天比一天的厲害了。心裡想在皇帝的那兒去竭力勸諫。使得皇上有了覺悟的心。可是一方面又想到母親年紀老了。假使我在皇帝面前說了這樣的話。一定得了罪。怎麼對得住母親呢。這樣也不妥。那樣也不好。心裡憂愁得很。連身體也瘦了。計氏覺得很奇怪。就問他為了什麼緣故。張浚就把實在情形告知了母親。計氏聽了也不去回答兒子的話。只讀著他父親在紹聖初年、對方正策的一篇文章、裡面的幾句話。我情願說完話了受斬斷的死刑不忍心弗說話來負了皇上。於是張浚的意思就決定了。他把奏章上到了皇帝里以後。就把他貶了官。流放到遠地方去。計氏就送著他說安心去吧。你為了忠直得了禍。這有什麼慚愧呢。你儘力讀聖賢的書。不要記念著家裡
  
  十五、【李張題壁】
  張氏題壁。謝絕舅姑。貪生失節。何顏見夫。
  【原文】
  元李茂德妻張氏。年十七。歸茂德。生子庸。甫六歲。茂德卒。舅姑憐其少也。令改適。張不可。又令左右諷之。張曰。婦人之道。從一而終。理無再醮。死即可死。適人不可。貪生失節。何顏見我夫於地下也。遂題詩壁上曰。挺志清松操。持身白玉姿。天如憐薄命。此去變男兒。書罷。求自盡。家人防之密。乃截其發。以示不他。
  
  婦人之道。惟時時存何顏見夫之心則為女不致鑽窺。為婦不致曖昧。而為寡母不至鮮終。李張氏以青松白玉為操持。宜朝廷之錫以匾。植以坊。官其子。贈其夫。而封以隴西夫人。令名千古矣。
  
  【白話解釋】
  元朝時候。李茂德的妻子張氏。當他十七歲的時候。就嫁到李茂德的家裡生了一個兒子名叫李庸。才六歲的時候。李茂德就死了。他的公公婆婆。因為張氏的年紀很輕。就很可憐他。叫他改嫁。張氏不肯。又叫了底下人隱隱約約地諷諭他。張氏說。做婦人道理。只曉得從一而終的。沒有再嫁的道理要我死。我就可以死的。可是要叫我嫁人。這是不可以的了。假使為了貪生在世上失了節。那末還有什麼面孔到地下去見我的丈夫呢。於是就在牆壁上題了一首詩。詩里說。我的立志像古松般堅固。我的守身像白玉般清潔。老天倘然肯哀憐我薄命。下世給我做個男子吧。寫好了這首詩。就要自殺家裡的人很嚴密地防範著。於是張氏就把頭上的發割去了。表示著他的心裡是沒有二心的。
  
  十六、【李哥羞業】
  李哥娼女。不辱其身。懷刃罵令。狗彘牧民
  【原文】
  元霸州女李哥。其母娼也。年十二三時。母教之歌舞。哥泣曰。女率有匹。我獨為此乎。母告以業不可廢。乃與母約。不粉澤。不茹葷。所歌多仙曲道情。孟津縣令厚賂其母。夜抵舍。欲私之。哥懷刃卧內。罵曰。汝職在牧民。而狗彘不若。不急去。吾先殺汝。而後自殺。令驚走。知州聞其賢。聘為次媳。後與其夫拒寇而死
  
  李哥之避恥。難於他人。生身之母。歌舞青樓。十數年來目濡耳染。其能免哉。乃有確乎不拔之志。浩然不餒之氣。則蓮自污泥而出。益見其清。芝不擇地而生。無礙其瑞。善自為之耳。於他人何有焉。
  
  【白話解釋】
  元朝霸州地方有個女子李哥。他的母親是個妓女。李哥十二三歲的時候。他的母親就叫他學習歌唱。學習跳舞。李哥不肯學。就流著眼淚母親說。凡是一個女子。大抵都是有匹配的。為什麼我卻獨獨里過著這種不顧廉恥的日子呢。他的母親對他說。這是我們的一種職業。那裡可以廢除了呢。於是李哥就和母親約定了。面上不搽水粉胭脂。嘴裡不吃葷菜。他所唱的曲子。都是一種勸人修行的仙曲和道情。有一次。有個孟津縣的縣官。把很多的金銀送給了他的母親晚上到了他們家裡。要李哥陪了他過夜。李哥就拿了一把小刀。藏在胸懷裡。在著房裡罵著他說。你是一個地方官。你的職任是教你去治理百姓的呵。但是你現在品行。是連豬狗都不及的了。你若再不趕快地走。我先殺了你。然後自殺縣官聽著慌得了不得。就走了有個知州官曉得他的賢德。就聘了他去。做了第二個媳婦。後來李哥和他丈夫。抗拒強盜。才被強盜殺死的。
  
  十七、【脫懷閉門】
  脫脫懷氏。夫君敗歸。羞其不死。竟閉雙扉。
  【原文】
  元達爾瑪妻脫脫懷氏。有志操。明大義。達爾瑪仕元為副樞。元亡。梁王巴咱爾干爾密保雲南。為恢復計。洪武十四年。傅友德等攻雲南。達爾瑪時守曲靖。戰敗馳歸。脫脫懷氏閉門不納。遙語之曰。君受國厚恩。兵敗不死。何面目復立地上。乃鴆其二男一女。謂其下曰。我死。爾速舉火焚屋。毋令我辱賊手。遂飲鴆死。
  
  脫脫懷氏。一恥其夫之不死。而閉門絕之。二恥其子女將為亡國奴。而酖酒殺之。三恥己身死後之辱於賊手。而遺囑舉火焚之。嗟乎。一胡婦耳。而其知恥若此。則凡神明華胄。更可以深長思矣。
  
  【白話解釋】
  元朝達爾瑪的妻子脫脫懷氏。他的為人很有操守。明白大義。達爾瑪在元朝是做了樞密副使的官。後來元朝亡了。梁王名叫巴咱爾干爾的。很秘密保守了雲南地方。預備著恢復的計劃。在明朝洪武十四年的時候。明朝的將官傅友德等去攻打雲南。這時候、達爾瑪正守著曲靖縣城。打了敗仗。逃回家裡。脫脫懷氏知道丈夫是被敵人打敗了。逃回來的。於是就關了家裡的大門。不肯放丈夫進來。遠遠地對他說。你受了國家深厚的恩典。現在兵敗了。還不肯死。又有什麼面孔在世上做著人呢。就把他的兩個兒子。一個女兒。都用毒酒葯死了。又對了底下人說。我死了以後。你們快點放一把火。把房子燒了。不要叫我的身子受辱在賊子的手裡。於是也吃了毒酒死了
  
  十八、【陶門四節】
  陶門四節。朝野稱奇。詔旌三代。不愧母儀。
  【原文】
  明陶鏞卒於外。妻鍾氏。年廿五。子繼甫在抱。負鏞骨四千餘里歸葬。繼亦早卒。妻方氏年廿七。子亮甫二歲。以死誓。後亮舉鄉試。卒。妻王氏年廿八。妾吳氏年廿二。皆無子。貧不能支。或勸之嫁。曰。吾為節婦而不克終。即不愧他人。獨不愧吾祖姑及我姑乎。乃共紡績自給。越廿六年。事聞。詔旌三代。人稱之曰四節里。
  
  陶門三代四節。洵為希有。然鍾氏猶有子繼在也。方氏亦有子亮存焉。王吳二氏。則皆無子。貧又難支。惟以不愧為心耳。否則三代之旌何來乎。四節之里何稱乎。一念之差。間不容髮。能無勉乎。
  
  【白話解釋】
  明朝時候有個姓陶名鏞的人。死在異鄉。他的妻子鍾氏。年紀才二十五歲兒子名叫陶繼的很幼小。還在懷抱里。鍾氏背了丈夫的屍骨。從四千多里遠的地方。回到了家鄉里。給丈夫葬好的。他這番的精神和毅力。是很可佩服的了。後來陶繼也死得很早。陶繼的妻子方氏。也只有二十七歲。陶繼的兒子名叫陶亮。才兩歲。方氏也辛辛苦苦死心貼地的守著節。後來陶亮中了舉人死了。這時候陶亮的大老王氏。年紀二十八歲。小老婆吳氏。年紀二十二歲。兩個人都沒有兒子家裡又很窮苦。有人勸他們改嫁。兩個人一齊說道。我們想做了節婦守著節。倘然終於守不住。就說對著他人不慚愧。難道對了我們的太婆婆婆。能不慚愧的么。於是兩個人。紡著紗。績著麻。這樣苦苦地自己度著日子過了二十六年的光陰。他們的苦節給皇帝曉得了。於是下了詔書。去旌表他家裡三代節婦。人家把那個地方。叫做了四節里。就是說有四個節婦地方
  
  十九、【傅祝投汪】
  祝氏守節。受紿於翁。誤跪羞木。投入汪中。
  【原文】
  明傅四妻祝氏。早寡。舅姑逼嫁。不從。時縣令張昺立二木於庭。曰、寡婦有願守或嫁者。跪木下受判。其木一書節。願守者跪之。一書羞。願嫁者跪之。舅知祝不識字。使跪羞木下。判出。舅謂曰。張公判嫁矣。祝歸。潛投其家汪中。舅怒。填土實汪。事久不泄。後亢旱。昺禱不應。得夢發汪。其屍如生。乃罪舅姑。自劾而得大雨。
  
  我雖不殺伯仁。伯仁由我而死。昺之節羞二木。實欲使婦人知羞耳。初不料有狗彘不食之祝氏舅也。嗚呼。婦人不識字。竟若是其苦乎。匹婦含冤。三年不雨。況含羞耶。願為舅為婦為官者。其各慎之。
  
  【白話解釋】
  明朝傅四的妻子祝氏。很早就死了丈夫。他的公公婆婆逼著給他改嫁。祝氏不肯。公公就同了媳婦。到縣裡去請求縣官給他判決。這時候、那地方縣官姓張名昺。他就把二枝木頭立在公庭里。對著他們說。守寡的女子你的心裡。或者願意守節。或者願意嫁人。任他選著跪在任何一枝木頭的下面。那末我就可以宣判了。照縣官的意思。在一枝木頭上面。寫了一個節字。就是給願守節的跪的。又一枝的木頭上面。寫著一個羞字。就是給願嫁人的跪的。縣官這個意思是很好的。那裡曉得祝氏是個不認識的人縣官又沒有對他講解明白。他的公公曉得祝氏是不認識字的。於是叫他跪在寫著羞字的木頭下面。等到判決出了公公說。張縣官判了你去嫁人。祝氏回到了家裡以後。就暗暗地投在家裡的一個池塘死了公公也就生了氣。用泥土把那個池塘填滿了。所以這件事過了許多時候。並不泄漏出來。後來大旱。張昺求著雨。也一點沒有效驗。忽然做了一個夢。就把傅家的池。掘了開來。祝氏的屍首並沒有壞。仍舊和活著一樣。於是張昺就把他的公公婆婆辦了罪。把自己的罪也彈參到上司里去。於是才下了大雨。
  
  二十、【義明不辱】
  義明被掠。贖妾使歸。我則唯命。非辱閨闈。
  【原文】
  明李鴻妻孫氏。名義明。玉山人。以己無所出。乃為鴻置妾。妾方娠時。值袁三反。孫氏與妾同被掠。孫氏謂賊曰。彼有娠。願以所攜金贖之。使歸續祭祀。我則唯命耳。賊如其言。行至西湖橋畔。賊欲污之。孫氏曰。向所謂唯命者。任汝殺耳。若將辱我。我乃儒家之女。頭可斷而身不可辱也。賊恚怒。遂殺之
  
  唯命二字。可以兩用。賊方誤以為樂從矣。然孫氏非有意兩用也。可殺不可辱。士之女當如是也。貞烈之氣。言行如一耳。若謂孫氏欲其妾之行遠。而故作此語誑之。則孫氏之智仁勇。亦不可及矣。
  
  【白話解釋】
  明朝時候有個李鴻。他的妻子孫氏。名叫義明。是玉山地方的人。他為了自己沒有生得兒子。就替丈夫娶了個小老婆。正在懷孕的時候。逢到了袁三造反。孫氏和他丈夫的小老婆兩個人。都被強盜搶了去。孫氏對著強盜們說。他是有了娠的人。我情願把帶著金銀。給了你們贖他回去。叫他繼續了祖宗香煙。至於我呢。任憑你們的吩咐就是了。強盜也就依了他的話。把李鴻的小老婆去了走到西湖的橋沿里。強盜們要行非禮。孫氏說。剛才我說著聽憑你們吩咐的話。就是任憑你們殺了的意思。若是你們想來污辱我。那末我是讀書人家的女兒。我的頭是可以斷的。可是我的身子不可以污辱的呵。強盜聽了非常憤怒就把他殺了。
  
  二十一、【唐王愧麗】
  唐妻王氏富貴釵裙。華麗為愧。惟儉惟勤。
  【原文】
  明唐正之妻王氏。貴家女也。奩妝極盛。既嫁。見其夫家雅尚樸素。遂解去其所御金簪珥。而絅其華服。若以盛麗為愧也。正之亦世家子。祖為給事中。父為郡守。兄即荊川先生。科第奕世。不乏使令。而王氏於中饋女紅。率身先諸僮婢。其所解去金簪珥。又以之易銀為本。而經營什一之息。拮據勤生。若素處貧窮者。
  
  郭燮熙謂唐氏科第奕世。仕宦簪纓不絕。既富貴矣。而雅尚樸素。不愧儒風。即正之妻。亦貴家女也。因見夫家樸素。遂以華麗為愧。以儉以勤。善治生業。是豈後世驕淫矜誇者。所可同日而語哉。
  
  【白話解釋】
  明朝時候。唐正之的妻子王氏是個貴人家的女兒。嫁來的妝奩很多。王氏既嫁到了唐家以後。見了丈夫家裡。是崇尚儉樸。不講究奢侈的。於是就把戴著的金簪金耳環等等都除下了。又把他穿著的華麗衣服。外面用另外的衣服罩了起來。好像是太華麗了。就有慚愧樣子王氏丈夫唐正之。也是個世家子弟。他的祖父做了給事中的官。他的父親做了太守官。他的哥哥是有名的古文家荊川先生。家裡的科名也是累世接續不絕。家中用人也很多。可是王氏對於婦人家應做的事。像烹調女工等等。他總是身先僮僕去做的。他又把除下的金簪金耳環。換了銀子來。做了本錢。去經營十分之一的利息。他的拮據勤儉治生。好像是從貧苦人家出來的樣子
  
  二十二、【徐女密縫】
  徐女被攝。不貽羞容。投池以死。上下密縫。
  【原文】
  明施之濟聘妻徐氏。年十五。字施。有湯某倚其侄賓尹官祭酒。強聘之。其父不受。湯慚怒。告賓尹。脅縣令攝施及徐氏父女赴質。擬庭劫之。徐女被攝。次城東旅舍。投池中死。上下衣皆密縫。不見寸體。見者泣下。郡守張德明臨視。立祠城東。邑紳刑部尚書徐元泰家居。以同姓出為主喪受吊。遠近沓至。賓尹大慚。
  
  孟子嘗言可以死。可以無死。死傷勇。徐氏女則不得不死矣。里豪倚其侄之勢。脅縣攝之。且先使人毆施及媒妁於縣門。以示聲勢。徐氏女其尚能免乎。密縫上下衣而投池。死後且不肯貽羞矣。
  
  【白話解釋】
  明朝有個姓施名之濟的人。他的未婚妻徐氏。年紀十五歲的時候。就許給施家了。這時候、有個姓湯的人。他靠了他的侄兒湯賓尹做祭酒官的勢力。硬向徐家下了聘禮。徐氏的父親不肯收他的聘禮。那個姓湯的人慚愧。又生氣就把這件事告訴了侄兒。湯賓尹就強迫了縣官。把施之濟和徐氏父女兩個。都捉到了縣裡去對問。就預備在公庭里的時候。把徐氏搶了去。徐氏被他們捉捕來以後。住在一個城東的旅館裡。就投在池裡死了。上下身的衣裳。都密密地縫著。看不見一些兒的身體。看見了的人。都替他悲傷流著眼淚太守張德明也親自來看。就給他在城東立了一個祠堂。表揚他的節烈。這時候城裡有個大鄉紳。做了刑部尚書官的姓徐名元泰。正住在家裡。因為和徐氏是同姓。就出去替徐氏主持喪事受吊。遠近的人都趕了攏來。這時候湯賓尹感覺得非常的慚愧
  
  二十三、【張黃棄簪】
  黃氏避質。匿子山陰。賊物污首。拔棄金簪。
  【原文】
  明張挺然妻黃氏。孝感人。崇禎末。賊帥白旺陷德安。授挺然為偽掌旅。黃氏泣止之。不聽。賊令挺然取黃氏以為質。黃氏攜十歲兒匿青山砦。挺然百計致之。黃氏終不出。挺然寄兒一金簪。兒以綰其發。黃氏拔棄之。曰、何為以賊物污其首。未幾。賊敗。挺然走死襄陽。黃氏乃躬自耕織。撫子成立。後以壽終。
  
  泣止其夫莫為掌旅。忠矣。攜十歲兒匿青山砦。義矣。拔棄賊之金簪。不使污其子首。廉恥之至矣。天壤間婦人之見識。有時反高出於男子。如張黃氏者是也。不賢而能之乎。
  
  【白話解釋】
  明朝張挺然的妻子黃氏。是孝感的人。在崇禎末年的時候。流賊的元帥名白旺的。攻破了德安縣城。就叫張挺然做了流賊的掌旅官。黃氏流著眼淚。勸丈夫不要到流賊的那兒去做官。可是丈夫不肯聽。流賊叫張挺然把黃氏送到賊軍里去做押信。黃氏得知了。就帶了一個十歲的兒子。躲在青山砦里。張挺然用盡了方法去叫他。黃氏終不肯出來。張挺然寄給兒子一支金子做成的簪。兒子用了這個金簪去挽頭發。黃氏見了。就向兒子頭上、把金簪拔下來丟掉了。並且說。為什麼拿了強盜東西戴著。以致污辱了你的頭了。過了不多時候。流賊失敗了。張挺然也逃走到襄陽地方就在那邊死了。黃氏就親自耕著田。織著布。撫養兒子大成立。後來享受了長壽年齡
  
  二十四、【謝劉一間】
  劉氏遇火。留屋一間。姑死婦免。雲有何顏。
  【原文】
  明謝某妻劉氏。早寡。姑性悍。鄰里畏如虎。劉奉事維謹。鄰家夜火。劉急起。趨姑榻。請姑出避。姑曰。吾非不欲免。如有束縛何。吾死矣。汝急去。毋俱燼也。劉曰。夫亡無子。姑所恃者婦耳。今姑死婦免。他日何面目見夫地下。請俱死。抱姑而泣。已而火環爇四面。謝家獨無恙。巋然一間。見者神焉。里人重其行。號曰一間樓。
  
  謝劉氏、一農家女耳。家赤貧。屋湫隘。歲飢荒。以針黹所得。市甘旨奉姑。而自啖糠秕。姑猶怒其薄己。百方毒之也。至夜火泣誓同死。姑因感悔。愛如己出。其或為姑死婦免、何顏見夫之一語所感乎。
  
  【白話解釋】
  明朝時候有個姓謝的人。他的妻子劉氏。很早就死了丈夫。守了寡。他的婆婆的性子非常暴虐。那地方的人見了他的婆婆。像見了老虎一樣的怕。劉氏的服事婆婆又小心又恭謹。可是仍舊不能得到了婆婆的歡心。有一天的晚上。鄰舍人家失了火。劉氏就趕快起來。到了婆婆卧榻旁邊。叫醒了婆婆。一同逃出去。婆婆說。我不是不要逃性命。可是好像有繩索把我束縛的樣子。怎麼辦呢。看來我的性命。是保不住的了。你快點出去吧。不要兩個人都燒死了。劉氏聽完了他婆婆的一番話。就說道。我的丈夫死了。又沒有兒子婆婆所依靠的人。就是媳婦了。現在若是婆婆死了媳婦逃了性命。將來有什麼面孔、到黃泉下去見丈夫呢。我們婆媳兩個。一同死吧。就抱了婆婆哭著。過了一回兒。火把謝家房子四面鄰舍的房屋都燒掉。只有謝家的一間房子。孤另另地存著。看見了的人。都覺得非常奇怪。那地方的人。很敬重劉氏的品行就把他住著的房子。叫做了一間樓。
  
  【緒余】
  女子之恥。莫大於失節。而取憐仰食。猶其次焉。故程子有言。餓死事小。失節事大。女子而不知恥。小之則冶容競麗。大之則盪檢逾閑。每因一念之差。卒致終身莫贖。不特羞污一己。玷累一生。抑且辱及舅姑。辱及父母。辱及夫家門戶。辱及母家弟昆。甚至戚族含羞。子孫蒙垢。其害有不可勝言者。故女子有恥。則於父母舅姑。即可為孝。於兄弟。姊妹。即可為悌。於夫主即可為忠為信。而其待人也必以禮。其處事也必以義。其接物也必以廉。德必修。言必慎。容必正。功必勤。三從必正矣。故恥足以賅女子之萬行而無遺焉。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