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已本分,切勿苛責

  袁氏世范記載:「父兄愛子弟,不必苛責子弟一定要順從。子弟愛父兄,不必苛責父兄一定要慈祥。只要各個盡自己本分,苛責的弊病自然會消除。
  骨肉失歡,有時由於很微小的事情,而終於演變到不可化解地步。只因為失歡之後,雙方各自負氣,不肯低聲下氣,採取低姿態。如果其中有個賢明的人,甘願自己吃虧,能先低聲下氣,去跟兄弟商量和溝通,則彼此的情誼便能恢復,而和好如初了。」
  王陽明說:「舜能夠感化頑劣的弟弟象,主要是因為他沒有看見弟弟的不是。我以為:骨肉之間,只該講情,而不該講理。執著便會傷到情,傷害到情即是無理。」(《感應篇匯編》第二卷第二頁)
  鄭大郁說:「兄弟之間,如果發生不愉快的事情,應該立即說破,隨時消釋化解,才不會傷及手足情誼。我們觀看大舜對待傲象,只是不藏怒,不記舊怨,所以大舜成為聖人。現在的人在外表時常借假和樂的名義,而內心卻懷著嫌惡和怨隙,甚至暗中妒忌,表面結合,所以難以化解,這是自己違背天性。」(《德育古監》第二十二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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