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樵居士:家庭寶筏(戒邪YIN書)

家庭寶筏
漢陽別樵居士編纂
少年叢書第一編)

第一章 總論
第二章 好色必死
第三章 縱慾則學業無成
第四章 縱慾則子孫不蕃
第五章 節欲
第六章 制心
第七章 避嫌疑
第八章 戒談閨閫
第九章 謹交遊
第十章 勤職業
第十一章 禁淫書
十二章 禁挾妓
第十三章 論妾
第十四章 防閑子弟
第十五章 及時婚配
第十六章 奸近殺
第十七章 名節
第十八章 保全用人名節
第十九章 溺嬰墮胎
二十因果
二十一章 考驗功過

 第一章 總論

  天堂地獄。判於一心。清濁之分。升沈之本。古有真人。反情復性。淫機永息。清凈自居。雖處五濁。如登四禪。如是之人。永脫眾苦。乃有迷人。性為情役。淫機熾然。積極下墮。愛河滔滔。流為鑊湯。慾火炎炎。化為銅柱。若此之業。非由外來。皆爾一心。自感自應。嗟爾人斯。一念反觀。若清若濁。為升為沈。了了自知。如監取影。胡不自決。從迷入迷。譬彼舟流。不知所屆。試讀斯編。其言甚苦。具陳禍福。廣設是非。遒人木鐸。如是而已。我勸世人。見者聞者。盪爾邪思。開爾覺路。杜眾惡門。植菩提果。一失人身。萬劫難復。彭啟豐題遠色編

  姚庭若曰:今人一身不淫。只了得一身事業。何如一勸十。十勸百。百勸萬千。並流布後世無窮。同證善果乎。猶如布種然。一升落地。報以石計。種無窮。生亦無窮。但須勤布。莫使田荒。又如傳燈然。一炬然。千炬皆然。燈無量。光亦無量。但自我傳。莫自我滅。人特未肯實心若勸耳。倘謂勸人而人不應。是猶布種而種不生。傳燈而燈不明也。有是理哉。

  羅念庵誡弟邃夫曰。害身莫甚於色。故色慾聖人之豫戒。書曰。不邇聲色。孔子曰。戒之在色。未有邇而能戒者。

  劍掃集曰。縱慾者。是殺身之利刃。貪淫者。乃害子孫毒葯。世有壯夫而盛年夭歿。善人而身後不昌。何故

  薛文清曰。迷於色者。亂淪敗德。人不堪其丑。而己不知也。悲夫。

  內典雲。女色於人。是眾苦本。障礙本。殺害本。憂愁本。故達者遠之。智度論雲。若彼侵我妻。我則忿毒。若我侵彼。彼亦何異。恕己自製。故應不作

  慈受禪師偈雲。女色多瞞人。人惑總不見。龍麝暗薰衣。脂粉厚塗面。人呼為牡丹佛說是花箭。射人入骨髓死而不知怨。

  王大契問蓮池大師弟子自看師戒殺文。遂持長齋。惟是色心熾盛。不能滅除。乞師方便教誨。使觀欲樂一如殺生之慘。答雲。殺是苦事。故言慘易。欲是樂事。故言慘難。今為一喻。明明安毒葯於惡食中。是殺之慘也。暗暗安毒葯於美食中。是欲之慘也。智者思之。冒嵩少曰。諸惡業中。惟貪色一關。最難打破然人分兩種。而受病亦異。庸夫俗子。色心難斷。意械未工。顯蹈明行。罔知顧忌。至於文人學士。業已肄習聖賢。竟爾雅擅風流。侈標逸行。或賄不足餌。而以才誘。或直不能遂。而以巧謀。繾綣則托於夙因。邂逅便神為天合。終日戒不淫。淫心特熾。逢人言寡慾。欲種更滋。干名犯分。裂檢潰閑。機關不止千般。流毒直兼數世。嗚呼。人縱才情不減相如。何必效臨邛之竊。若事功未齊少伯。奚堪仿五湖之游。青衫濕淚。事雖美而未必概司馬生平。紅拂叩門。遇誠奇而豈足盡衛公俊偉。我願世人。寧甘樸拙。莫羨多情。縱有機緣。且思陰報。若腐言不堪入耳。豈往事盡涉虛無。觸目警心。當效柳下惠之坐懷不亂。韓魏公之助金還券。庶陰功其不淺。吾所望於文人學士者。百倍於庸夫俗子矣。

  常以天理二字刻刻存心。自能惺惺翼翼。戒慎恐懼。斯朝斯夕之糾繩。有倍嚴於十目十手之指視者。苟一念有虧於心術。即一念有傷於天理。而因果報應之說。轉在其後焉者矣。故曰君子懷刑。刑豈長跪對簿。倮體受笞之謂哉。三尺之法。可以倖免。方寸之宰。不能自貸。迨兢惕既深。操存自熟。時時可以對天地。息息可以質鬼神。雖嚴拒非禮。亦只行所無事焉爾。昔人所謂天知地知爾知我知。所謂人可瞞。天不可瞞。毅然截然。毫不可干者。皆此定力也。大抵色戒所犯多在少年。情竇既開。志趨未定。父師之防檢偶疏。匪僻之勾佻遝至。遂使無瑕白璧。卒墮污泥。然父兄師長。祗能束其形骸。不能盟其幽獨。情以引而愈熾。想以幻而迭乘。故在後生。當先十分自重。常將儒先語類。細心尋繹。以端 矩慎獨之原。次觀功過諸書。觸目警畏。以炯福善禍淫之監。使此心常自凜然。知畏知懼。以保其貞白之完體。雖有非禮之來。自不可犯矣。

  子弟到十五六歲。體相端凝。恣稟穠粹。而文采更自斐然。此可知其家世積累所鍾毓而萃於一身者。良非偶然也。為子弟者。當自念祖宗德行仁。不知費幾許貲財。父母撫育提攜。不知費幾許心血。而後篤生夫我。以得有今日之身。此其身何等鄭重。何等期望。倘持守不嚴。失足俄頃。是直舉畢世之顯榮。先人之褒贈。悉蠲於此之俄頃也。嗚呼。可不懼哉。可不戒哉。

  聖經賢傳。厘然燦然。無奈今人只視為作文之用。初不一勘諸身心。雖終日讀書。實與書全無交涉。而詞章家摛華掞藻。顧影自賞。又往往不矜細行。真古今通病也。於是以風流二字隳禮法之大防。以情種二字喪廉恥之大節。以夙緣二字昧因果之大律。禮法隳而品行玷。廉恥喪而心術虧。因果昧而勸懲絕。邪心愈縱而愈盛。正念日退而日銷。恣情片刻。貽誤終身。流極有不可問。曾謂讀書者而至於是。夫曷貴乎讀書為哉。

  凡人見色起心。種種噁心都生。噁心生良心死矣。惟於邪念勃發。不可遏抑之時。思一死字。或思己身所經患難疾苦事。則必淡然而止。否則思此女死後。腐肉朽骨。臭不可近。眼前色相。無非幻境。則必憬然悟。否則思吾愛此女。而毀其名節。即穢同糞土。全其名節。斯珍如珠玉。便當矜之恤之。成全之。愈愛而愈不忍污。如是。則必肅然敬。否則思吾圖片刻之歡娛。而折功名。削富貴。奪紀算。遭殺害。斬嗣續。敗聲名。皆由於此。如是。則必猛然省。即不然。則思羞惡之心人皆有之女子失節。只因一時之迷。迨見惡於父母兄弟。見棄於舅姑丈夫。見笑於鄰里親族。每致悔不可追。含冤殞命。更或苟合墮胎母子俱斃。冥冥中冤魂。豈肯相舍。如是。則必瞿然驚。又不然。則思女子背夫外交。夫且忍負。狠毒甚矣。更何論乎外人便當作豺狼看。作蛇蠍看。作勾魂鬼使看。作前生冤孽看。如是。則必惕然戒。視人之女。要想如己女之惡人犯。視人之妻。要想如己妻之怕人污。人當動念之始。深自警惕曰。我淫人之妻女。設我之妻亦被人淫。奈何。對面一想。則此心自然遏滅。此降火最速之葯。且犯人之女。己女未有不為人犯者。污人之妻。己妻未有不為人污者。不必證之於古。歷觀近時報應天道真不差累黍。看已受報應的淫人。個個如是。便知未受報應的淫人。也是個個如是。前人歌雲。勸君莫借風流債。借得快來還得快。家中自有代還人。你要賴時他不賴。旨哉斯言。喚醒夢夢不少。

  穢德必彰。醜聲易播。蓋敗一人之節。遂使其家。上而父母舅姑。中而丈夫兄弟。下而子侄媳女。一門中莫不恥懸眉頰。痛澈心脾。故古雲。淫人一身。無異殺人三世。而吾謂尤有甚焉者。殺人者。只殺其身。加以殺戮之禍。尚屬可當。淫人者。直刺其心。加以淫污之名。更屬難受。試看自古貞烈婦女。有猝遇強暴所逼者。寧殺身以全節。必不肯毀節以全生。則知淫人之流毒。實較之殺人更甚。而淫人之造孽。亦較之殺人更重。

  苦海無邊。回頭是岸。天之示人以改過遷善之門者。不絕人以自新之路也。世有陷溺既深。迷戀不舍。情不能忍。意不能割。轉恃有悔之一途。以自寬自慰不妨今日姑且就之。以待明日之改。無論明日之明知故犯。或仍如今日。即今日之甘心再誤。實已無異往時。則因循苟且。可知其終無幡然之期矣。夫事至於悔。已出末計。況有無可悔者。如清修數載。而墮其奸計於一朝。指望半生。而畔其夙盟於中道。負恩背德之愆。刺骨攖心之恨。如何解釋。如何消除。猛省回頭。深椎痛創。猶懼不及。復敢遷延時日乎。故大易於遷善改過。取象風雷。此必如風之迅發。雷之奮厲。屹然確然。堅持一意。百折不回。以求洗滌。庶或有濟。

  慾海回狂九想觀

  新死想 靜觀新死之人正直仰卧。寒氣徹骨。一無所知。當想我貪財戀色之身。不久亦即如是。

  青淤想 靜觀未殮骸屍。一日至七日。黑氣騰溢。轉成青紫。甚可畏懼。當想我眠花卧柳之身。不久亦即如是。

  膿血想 靜觀死人初爛。肉腐成膿。腸胃消糜。勢將下潰。當想我風流雅俏之身。不久亦即如是。

  絳汁想 靜觀腐爛之屍。停積既久。黃水流出。臭不可聞。當想我肌膚香潔之身。不久亦即如是。

  蟲啖想 靜觀積久腐屍。徐體生蟲。處處囋嚙。骨節之內。皆如蜂窠。當想我鸞儔鳳侶之身。不久亦即如是。

  筋纏想 靜觀腐屍。皮肉鑽盡。止有筋連在骨。如繩束柴。得以不散。當想我采蘭贈芍之身不久亦即如是。

  骨散想 靜觀死屍。筋已爛壞。骨節縱橫。不在一處。當想我踰牆鑽穴之身。不久亦即如是。

  燒焦想 靜觀死屍。被火所燒。焦縮在地。或熟或生。不堪目擊。當想我心招目送之身。將來亦當如是。

  枯骨想 靜觀破冢棄骨。日暴雨淋。其色轉白。或復黃朽。人畜踐踏。當想我氣充精旺之身。後來亦必如是。

  勸戒條目 見遏淫編

  杜邪

  毀謗聖賢者不友。 編撰淫書者不友。 談論閨門者不友。 賭博狎妓者不友。 三姑六婆不許入門。不蓄俊麗虛花之仆。

  避嫌

  不輕入姊妹寢室。 嫂叔相見不戲言。 到出嫁姊妹家。不獨入其卧房。 從堂姊妹嫂叔。不輕見。服外姊妹不相見。 女子無故不見姑夫。 妻之姊妹不相見。 婿至外家不進內室。 非至戚。非大禮。內外不通問。

  毋置妾嬖

  有子。 年老。 姬媵滿前。已造淫孽。 家有悍妻。 多方求子不效。 自身顯達。妻在故鄉。

  肅閨門

  堂中不聞婦女聲。 婦女不妖艷妝束。 不看燈看台戲。 不窺門。 無穢語。 不近仆。 仆不入閨。 婢不入市。 女衣不曬外庭。

  嚴家教

  不藏小說春畫 男子過十歲不近婢。 往親友家。勿使入內。 行路教以正視。 不許習鬥牌擲骰。 勿游妓館。 不延有文無行之師 常諭以福善禍淫。 幼女勿使僮僕抱。 不從未娶之師。 不許唱淫詞 常語以古今節烈事。

  喪祭

  三年之喪不娶 三年之喪。夫婦不同寢。 父母忌日。祭前三日不同寢。

  遠慮

  門戶謹嚴家主早起晚睡。 不與迎神賽會。 子女謹朴者。婚嫁略遲。流動者。婚嫁須早 姻親宜擇善良。姻事宜從儉約。 中年喪妻。無子者再娶 年少寡婦。有志者守。無志者嫁。 不畜美貌乳母。 不畜艷婢。

  御下

  妻不在家。婢女不入卧室。 脫靴帽。換衣服。及洗男子溺器。不用婢女。 婢僕不令同處。 奴婢常作子女想。莫錮其情慾。須及時婚配。 父母備價來贖。速還其券。 不與婢女嬉笑。

  宴會

  不演淫戲。 不用妓侑酒。 女親非姑姊妹生女。不邀飲。不留宿。 女親在家。卧室宜遠隔。所隨婢女。卧榻勿離其主母。 少年仆婦。遠邀女親。令其夫同住。

  出外

  道旁不熟視婦女。 不宿孀婦家。 寓中如有婦女窺視勾引。宜急遷他處。 訪友不默入中堂。窺內室。 不記錄姦情事。 不宿妓家。 見婦人不揣度是何人妻女。嫁否。孕否。賢否。 對他家亡婦像。不認其妍媸。

  勸居官

  輔君以清心寡慾。 常言少置妃嬪。疏請毀滅天下淫書。 廣立節婦祠。增修節婦傳。 贈義夫節婦扁額。 嚴禁娼妓令其從良。 禁街肆及趕集貨淫具葯物。墮胎等術。 禁婦女入寺燒香。 禁高台唱戲。 多年守寡。勿輕斷其失節。 勿輕率問入寡婦姦情。 嚴禁差役。不得奸犯人妻女。 女犯不與男犯同室

  第二章 好色必死

  吳澤雲先生曰。人自賦氣成形而後。最重者莫如生命。然未能養生。安知保命。既知保命。即能養生。此不易之理也。乃近世人心不古。風俗澆漓其最足戕賊人生命者。要惟色為巨。色猶刃也。蹈之則傷色猶鴆也飲之則斃雖男女居室。為人倫所不廢。苟不知發情止義。其中亦有殺身之虞而人顧甘之如飴。漫無節制者。何哉。蓋由道德之心先亡。而邪淫之念遂因緣而起。當其年少氣盛。留戀狎邪。嘗以有用之精神。消磨於婦人女子之手。而不之惜。甚至鑽穴踰牆視為韻事宿娼挾妓自詡風流。其或對妻孥而誨淫。向閨房而謔笑因斯門風敗壞倫紀喪亡。中冓新台。貽羞內外。然彼猶以為樂而不以為苦焉迨至陷溺已深。精枯髓竭。志氣因之墮落。耳目因之瞶聾。形骸因之瘠尪。人格因之卑下。而一切虛弱癱瘓之病。又復乘隙而叢生以致一身無窮之事業。絕大之希望。均消歸於何有卒之命殞中年。名登鬼籙。且或死不得所。而害及子孫者。要皆未節色慾之過也其真以生命兒戲哉。

  人於錢財。錙銖計較。百計營求量入為出。猶恐不繼有浪用不節者。指為敗子。夫財乃外至之物。猶珍重若此。若精液之可貴。非特錢財也。淫慾之所傷。非特錙銖也。財盡則窮。精盡則死。而乃恣意縱慾。毫不知惜。一旦精竭髓枯。水干火熾。醫葯罔效。悔之晚矣。蘇公有雲。傷生之事非一。而好色者必死。人之一身。神以御氣。氣以化精。精神充實。百骸強壯。足以有為。若淫慾無度。則精竭氣耗。神不守舍。疾病夭亡。職此之由。可不慎歟。

  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夫毀傷雲者。豈戕手摺足之謂哉有如嘉樹初生。發榮滋長之際。必戒勿翦伐。朝培夕護。然後可冀其成陰。人當成童婉孌之日。筋力未充。血氣未定。而先喪真元。以致形體枯羸。菁華銷鑠。百病叢生。父母相對驚惶。束手無措。此姑無論陰騭所關。減齡削算。即奈何以自作之孽。貽二親以無涯之隱痛。古之人一頃步不敢忘父母。以其遺體行殆。況玷其清白乎。其為不孝。孰大於是。

  少年新婚之日。靜好正長。而不為之節。往往種死根而促其茂齡。此甚無謂也。昔有一士。婚後赴試。覺孤枕為苦。未畢遽歸。一日走百餘里。二鼓抵家。其父忽怒曰。是必在郡生事。懼禍逃歸者也。命縛而置諸空倉。疾呼覓杖。曰。明日當痛笞之。明日。父徐起釋之。亦弗問也。其子初歸。興甚濃。突遭斥辱。惴惴終夕。既釋。終莫喻父意。時有一友與之偕歸。翌日死矣。蓋以百里行房而精脫也。始悟父縛之之故。古稱事親者。視於無形。聽於無聲。抑知父母愛子。乃真有視聽於形聲之外者乎。噫。家室猶然。而況履蹈危機。風露侵逼於外。驚恐交戰於中。更有什伯於是者。人子知此。而體親之心以為心。則思過半矣。

  傷生之事不一。好色者必死。此非游移莫決之辭。乃的確不易之理。凡外感之症。從不斃命。其斃命而死者。無不由於內傷。牆屋之傾也。不傾於風雨。而傾於基潰。國家之亡也。不亡於外患。而亡於內亂。人身之死也。不死於感冒。而死於臟傷。蓋人全恃氣血。縱慾耗精。即傷氣血。傷氣甚者。多死於秋冬之感。蓋秋冬以斂藏為令。氣傷而無可斂藏。所以死也。傷血甚者。多死於春夏之感。蓋春夏以透發為令。血傷而無可透發。所以死也。人但知失血癆瘵。為因色亡身之明症。而不外感之死。全由色慾內傷。殊可嘆也。即如二三十歲時。正在強壯。果能色慾撙節。自可百病消除。今人每多腰腿酸疼。脊肩僵痛。背心發熱。咳嗽不止。時而頭暈頭痛。時而眼花眼痛。秋冬則惡寒怕風。手足發冷。春夏則喉疼目紅。腹痛閉痧。正當年壯之時。乃見種種不足之證。推原其故。無不因未能節欲而來。其為病也。由漸而深。由微而著。初雖所患尚小。久則釀成大病。不可不畏死而謹守於先也。

  盧真人曰。世人動輒言命。甚至縱慾至死。亦指為命。此大謬事。所謂命者。舉凡人力難為。如機緣湊合等事。是有鬼神鑒臨主之。天定勝人是也。凡自力可以作主者。如定心志。節嗜欲。固精髓。調氣血。全在自身謹慎持之。則不得謂之命。人定勝天是也。如專以天命而言。不復謹修人事。則以刀刎頸。亦可不殺乎。鬼卒尚未來勾。自己先投到。深可嘆也。

  又曰。多欲傷生。斷非藥餌能補。好色者恃葯以恣欲。此亡身之本也。草根樹皮之品。萬難益髓填精。其能滋補者。不過偏陰偏陽。藉以流通氣血。及氣血既虧。雖葯石亦無從補救。古雲。服葯百顆。不如一宵獨卧。慎無恃葯可補身。而不謹慎於色慾也。

  慾火焚燒。精神易竭。遂至窒其聰明。短其思慮。有用之人。不數年而廢為無用。皆色念慾火傷身之病也。蓋不必常近女色。只此獨居時。展轉一念。遂足喪其生而有餘。故孫真人(名思邈唐時醫後登仙籍)曰。莫教引動虛陽發。精竭容枯百病侵。此真萬金良葯之言也。 凡溺愛冶容而作色荒。謂之外感之欲。夜深枕上思得冶容。或成宵寐之變。謂之內生之欲。二者糾纏染著。皆耗元精。增疾病。傷性命。必成不治之症。急須趕緊先將心內色念。斷除凈盡。再將身體保養。不令走泄。則腎水不至下涸。相火不至上炎。水火既交。自漸愈耳。故曰慾海無邊。回頭是岸。全在自心把握也。

  總之。淫孽最大。不止邪緣。則妻妾色慾稍過。或獨居未起時。忽心想色慾。亦謂之淫。皆足致疾害身。不可不戒。董江都曰。天地不致盛滿。不交陰陽。是以君子甚愛精氣。而謹游於房。道書有曰。人生慾念不興。則精氣舒布五臟。榮衛百脈。及慾念一起。慾火熾燃。翕撮五臟。精髓流溢。從命門宣洩而出。即尚未泄出。而欲心既動。如以烈火燒鍋。鍋內之水立見消竭。未幾。則水干而鍋炸矣。此色念尤足傷身之實據也。吾願世人自病自療。惟在正其源而治其本可也。

  問正源治本。如之何。答曰。人能於欲心方起時。趕緊用正念以照之。謂我何至忽動欲心。以致耗吾精。傷吾身也。一有正念。而色念即消。此為上等治法。其次則趕緊背誦經文。以正其心。另慮別事。以分其心。亦可除卻色念。始雖勉強。久則自然。若欲心不能除。以致慾火時動。此如賊已入家。尤須速為堵御。急急驅賊出門。方能安靜。趕緊披衣端坐。儼然如對神明若有鬼神在旁臨鑒。令自心有所畏懼。自能遏滅矣。此系至要之事生死關頭。不可忽視。

  夫婦。正也。然貴有節。不節必病。少年尤須謹慎。大抵疾病皆因年少時不能節欲而起。年輕興高力旺。自謂不甚要緊。色慾過度。遂至氣血虧。精神弱。神昏力倦。易於感受風寒。漸釀大病。甚至夭亡。是向來以為不要緊而取樂者。即因以伏病根。種禍胎。而自取困苦也。前輩每遇子孫知識開時。必諄諄以此戒之。

  色是少年第一關。此關打不過。任他高才絕學都不得力。蓋萬事以身為本。血肉之軀。所以能長有者。曰精曰氣曰血。血為陰。氣為陽。陰陽之所凝結為精。精含乎骨髓。上通髓海。下貫尾閭。人身之至寶也。故天一之水不竭。則耳目聰明。肢體強健。如水之潤物。而百物皆毓。又如油之養燈。油不竭。則燈不滅。故先儒以心腎相交為既濟。蓋心。君火也。火性炎上。常乘血氣之未定。熾為淫思。君火一動。則肝木之相火皆動。腎水遭鑠。泄於外而竭於內矣。男子十六而精通。古者必三十而後娶。蓋以堅其筋骨。保其元氣。近世子弟。婚期過早。筋骨未堅。元神耗散。甚至非法之淫。損傷尤劇。是未娶而先撥其根本。既婚而益伐其萌孽。不數年而精血消亡。奄奄不振。雖具人形。旋登鬼錄。此固子弟之不才。亦由父兄之失教。今為立三大則。一曰勤職業以勞其心。二曰別男女以杜其漸。三曰慎交遊以絕其誘。誠如此。則內外交修。德業日進。而父兄之道盡矣。

  迪吉錄雲。士子讀書作文辛苦。更當節欲。蓋勞心而不節欲。則火動。火動。則腎水耗散。水不能制火。而火愈熾。則肺金受傷。金又不能生水。相剋而傳變為癆瘵。必至夭亡。

  第三章 縱慾則學業無成

  周思敏曰。人生天地間。聖賢豪傑。在乎自為。然須有十分精神。方做得十分事業。苟不先於年富力強之時。除去欲心。節省欲事。以保守精神。築好根基。則雖有絕大志願。想做絕大事業。往往形空質朽。神昏力倦。必至半途而廢。一無所成矣。

  浮薄少年。好掩其惡。外強中干。至精儘力虧而始悔。然追悔已無及矣。可嘆。

  目下縱慾宣淫。莫甚於官場之浮薄子弟。聚談則無非閨閫。結伴則浪進狎邪。以縱慾喪身為趣事。視敗倫傷化若尋常。相煽成風。罔知顧忌。不知心無二用。色慾情深。必致拋荒正事。蓋心力既分。則精神必短。氣血必弱。事業必不成。考之往古。驗之當今。有歷歷不爽者。且淫心即眾惡之因也。惡因日積。罪孽日深。顯則傾家盪產。一家之衣食無依。陰則削祿減年。一生之榮華盡喪。甚至精竭髓枯。神昏血盡。百病叢起。一事無成。皆因好色一念害之也。可不畏哉。可不懼哉。

  人身之有精神。猶居家之有資財。財盡則窮。精盡則死。理之必然者也。今有中人之家田產饒沃。畜牧盈阜。兢兢業業。稱人情。循禮法以行之。自然豐衣足食。終身無窮困之憂。使務於紛華靡麗。後不能繼。安有不至凍餒者。若精神之在身。其寶貴豈直資財之比哉。恣情逞欲。不自愛惜。水竭於下。火亢於上。形神交憊。陰陽並虧。參苓草木之質。安能補真元之寶。和緩刀圭之技。安能續壽命之原。縱使百計調劑。幸留殘喘。而早年受病。中歲已衰。凡百事功。有心無力。皆不能任。塊然待盡而已。亦如理財者。年經耗散。而後銖累寸積。一番濩落。後一番振拔。其與幾何。況百年瞬息。容得幾許迴翔。而茌苒之間。終恐有所不及待而奄忽隨之也。哀哉。

  人心如一泓秋水。著不得些子穢濁。則此心活潑潑地。所讀之書。自然左右逢原。見理明切。功深養到。搦管作文。油然沛然。汨汨乎其來矣。清明在躬。志氣如神。此之謂也。若耽於荒淫。則漸漸志識昏迷。心神衰耗。即使年少氣盛。不即覺露。日復一日。終於不振。而百病隨之。安所復望其學有進益乎。且此心一涉淫邪。正務必至懈弛。安肆日偷。正人自遠。非類漸親。氣質委靡。舉動苟且。所謂小人下達。惡得不至於三途之孽報乎。

  第四章 縱慾則子孫不蕃

  好色之人子孫必多夭折。後嗣必不蕃昌。何則。我之子孫我之精神所種也。今以有限精神。供無窮色慾。譬諸以斧伐木。脂液既竭。實必消脫。故好色者。所生子女每多單弱。子每像父。雖單弱而亦好淫。再傳而後。薄之又薄。弱之又弱。以致覆宗絕祀者。不可勝數。嘗見富貴之家祖父並無失德。子孫每至夭亡。即有存者。亦多體氣單薄。性質愚鈍。不能務正。遂致敗家。皆由於其祖父好色縱慾。有以自取也。嗚呼。人即昏迷。不知自愛。未有不念子孫。謀及血食者。苟一計及。則追悔不暇。舉凡可娛之事。皆為可哭之端。有何快樂。而尚思逞欲耶。是在有志於久遠者。以清凈為基。恬淡為本。堅忍為守。持之以不動。養之以湛如。不看淫書。不萌色念。不交狎友。不說邪談。始由勉強。久則自然色慾之心既能擺脫凈盡。方能聚精會神。圖為有益。不但五福之休。畢集我躬。

  洪範九五福

  一曰壽人有壽而後能享諸福故以為首也

  二曰富有精神方有事業

  三曰康寧無疾病患也

  四日攸好德能樂養生保之道

  五曰考終命不致夭折順受其正也

  六極之慘。可以永免。

  洪範六極

  一曰凶短折凶者不得其死也短折者夭亡也禍莫大於短壽故先言此也

  二曰疾身不安也

  三曰憂心不寧也

  四曰貧無精神事業不成財用不足也

  五曰惡剛愎狠厲不聽善言

  六曰弱氣體軟怯精力衰弱不能辦事也

  且生子既強壯。教子有義方。可以成家。可以立業。可以承先。可以啟後。從此瓜瓞綿長。椒實衍慶矣。豈不美哉。

  第五章 節欲

  伊川先生謂張繹曰。吾受氣甚薄。三十而浸盛。四十五十而後完。今生十二年矣。較其筋骨。與盛年無異。皆平日寡慾有以致之也。繹曰。先生豈以受氣之薄而厚為保生耶。伊川曰。吾以忘生循欲為深恥。

  蝶交則粉退。蜂交則黃退。可悟保身之法。

  衡門寤言曰。人咸以無病為福。究而論之。病特不可多耳。亦不可無。多病身固難保。然太無病。則流於放肆。耽淫恣欲。而不自省。身亦烏乎保。故時或病苦纏身。知所儆戒。知所保攝。長年之道。未必不自有病中來。未可即以無病為福也。

  婁水蓮蕊居士曰。斷欲有十種利益。反是有十害。一身心清凈往生正因。一正念歷然。異諸禽獸。一氣足精滿。寒暑不侵。一面目光華。舉足輕便。一禮佛對僧。無慚愧色。一歲省藥餌所費之貲。可以周濟貧乏。一屏絕女子小人。了無牽戀。一讀書作字。俱有精采。一脾胃強健。能消飲食一本地風光。自有真樂。

  畜德錄曰。世人無不欲急於生子。亦知生子之道。真精交媾。氣清精濃。熔液成胎。故少欲之人。恆多子。且易育。氣固而精凝也。多欲之人。恆少子。且易夭。氣泄而精薄也。譬之釀酒然。斗米下斗水。則酒釅。且耐久。其質全也。斗米倍下水。則淡。三倍四倍。則酒非酒。水非水矣。其真元少也。今人不能節欲。精氣妄泄。邪火上升。邪火愈熾。真陽愈枯。安能成胎。即僥幸生子。亦不能育。或傷於痘。或傷於驚。痘者熱毒。驚者熱風。毒者父母之真精不足。風者父母之真氣不固也。過此二關。稍通人道便有火症虛損。怔忡。五癆七傷等症。皆由於邪火熾而真陽虛。色慾逞而元精竭也。

  昔有人艱於子息。醫者教以節欲靜攝。勿勞心神。心靜則精不搖。神完則氣不走。每妻經凈。乃一交媾。否則各榻。如是半年。妻果有娠。娠後即異榻。足月之後,果生男子。後來天花只三五粒。彼求子而廣蓄婢妾。不知節欲。豈有當哉。

  夏冬尤須固精

  人與天地相參。所謂人身天地天地以五行化生萬物。人受五行之秀氣以生。故五臟之氣。即天地五行之氣。順天者存。逆天者亡。一定之理也。天地之木氣。由閉藏而漸透達。是為春。由透達而漸發泄無餘。是為夏。火。陽之極也。陽極則陰生。夏令已含陰氣。三伏者。陰含於陽也。人身交夏。五臟之氣。盡發泄於外。內里空虛。僅有微陰。為秋金收斂根本。一經走泄。必傷其陰。人於此時。宜順天時。固精以養肺腎之陰。天地之金氣。由發泄而漸收斂。是為秋。由收 而漸閉藏至密。是為冬。水。陰之極也。陰極則陽生。冬令已胎陽氣九九者。陽胎於陰也。人身交冬。五臟之氣。盡閉藏於內。外表空虛。僅有微陽。為春木透達生機。一經走泄。必傷其陽。人於此時宜順天時。固精以養肝心之陽。

  古人自立夏至立秋。獨宿固精。保養金水 肺腎 二臟。以卻秋冬疾病若不能然。則夏時常致中暑發痧。秋涼即成傷寒瘧痢。古人自立冬至立春。獨宿固精。保養木火 肝心 二臟。以卻春夏疾病。內經雲。冬不藏精。春必病溫。即瘟疫也蓋冬令真陽潛伏。當保其真以為來春發生之本。若冬令不能藏精。則春氣發動。必生百病。冬則傷風咳嗽。春則溫熱斑疹。

  上哲之士。於夏令三個月。冬令三個月。斷嗜欲。固髓精。是以五臟平和。百病不生身體康強。得臻上壽。其次。則於建子十一月建午五月兩月內。勉力謹持。耐心靜守。亦可卻病延年。再其次。則於冬至夏至前七日後七日。計共十五天內。獨宿固精。以求倖免疾病。蓋五月十一月。乃陰陽相爭之節。一有走泄。損傷最重。古雲此兩月內。有因犯色慾。而夫婦三年內雙亡者。蓋陰陽相爭。五臟之氣斷而未續。適與觸犯。其期約略三年而死。如撻人正值致命。不必當場即斃。其有不死者。幸未觸犯五臟斷續之期耳。可知人身氣血。原與天地節氣相應。倘冬夏之間。非時走泄。則氣血不能合度。其傷精損氣。實百倍於春秋之日。不可不於冬夏固精之理。篤信而謹守之也。

  尤須謹避時日

  一歲之中。有斷宜齋戒之日。蓋神明降鑒之期。而淫污冒瀆。有陰被譴責而不覺者。故世有循謹之人。而陽受疾病夭折之傷。陰遭削祿減年之禍。往往皆由於此。與其追悔而莫挽。何如遵戒以自持。更可慨者。閨幃不知避忌時日。以致所生之子。非愚即夭。非邪僻下流。即兇狠惡逆。及至生子不育。或子大不才。每歸咎於命運使然。而不知受胎之時。有所干犯。實以自致之也。敬錄戒期。以免凶災而育貴嗣。

  正月  初一 玉帝較正人間善惡禍福犯者削祿奪算 又天臘初三萬神都會初七上會初九十四十五十六三元下降犯者得禍又十五上元節諸神校會犯者奪紀廿三廿八六神在陰宜於廿七日先戒廿七廿八犯者得病每月同三十如月小以廿九為晦犯者損壽

  二月 初一月朔每月同初三斗母諸斗神降每月同十五月望每月同十九觀音誕廿七廿八同上三十同上

  三月 初一 初三元天上帝誕初九牛鬼神出犯者產惡胎十五玉帝誕廿七廿八 三十

  四月 初一 初三 初四犯者失初八犯者血死十四呂祖誕十五 廿七廿八 三十

  五月 初一 初三 初五地臘十三關聖誕初五初六初七十五十六十七廿五廿六廿七此名九毒日犯之者夭亡奇禍不測若十五夜犯者男女三年內必亡十六為天地萬物造化之神犯者同上廿八 三十

  六月 初一 初三 初九准提誕十五 十九觀音成道廿三火神誕廿七廿八 三十

  七月 初一 初三 初七道德臘初九大忌十五中元節廿七廿八 三十地藏

  八月 初一 初三灶君誕 初五雷尊誕十五太陰朝元 廿七廿八 三十

  九月 初一 初三 初九斗母誕十五 廿七廿八 三十

  十月 初一民歲臘初三 初五下會初十犯者得病十五下元節廿七廿八 三十

  十一月 初一 初三 十一太乙誕十五 十九太陽天尊誕廿五掠刷大夫降犯者大凶廿七廿八 三十

  十二月 初一 初三 初七犯者得惡疾初八王侯臘又諸神降壇 十五 二十犯者促壽廿三廿四司命奏事廿五玉帝三清同降廿七廿八 三十除夕犯者必死

  以上日期。每月中之一定者。更有四立前後共三日。二分前後共五日冬至夏至前後共十五日。社日。下弦上弦日。三伏日。甲子日。庚申日。丙丁日。父母誕日忌日。夫妻本命日。宜查明清楚。於歷本上逐日註明。或暗用圈記。以備查點。是日即宜清心。斷除色念。此乃要緊之事。不可忽視也。

  房事禁忌日期。儒者未經道及。因是笑為迂拘。不知禮記所雲。散齋七日。致齋三日。齋之日。不飲酒。不茹葷。不御內。即此謂也。少年性浮。往往不能自檢。今既不知古人齋戒之期。幸有此編。以為模範。即宜於歷本上開注。深信確遵。依日謹守。不畏人譏笑。不聽人搖惑。庶令此心常時敬畏。不敢絲毫放縱。則自有所管束。亦養生保命之一大端也。

  又凡大寒。大熱。大風。大雨。大雪。大霧。日蝕。月蝕。地動。雷震。皆天忌也。日月之下。井灶之側。廟宇之內。墓柩之旁。皆地忌也。大醉。大飽。甚怒。甚憂。悲哀。愁懼。勞行力乏。疾病初痊。皆人忌也。犯者。損人致病。貽禍不淺。

  尤宜謹守限制

  孫真人曰。人身非金鐵鑄成之身。乃氣血團結之身。人於色慾。不能自節。初謂無礙。偶爾任情。既而日損月傷。精髓虧。氣血敗。而身死矣。蓋人之氣血。行於六經。一日行一經。六日而周六經。 太陽陽明少陽太陰少陰厥陰是謂六經 故外感之最輕者。必以七日經盡而汗解。蓋氣血一周也。人當欲事濃時。無不心跳。自汗。身熱。神迷。蓋因骨節豁開。筋脈離脫。精髓既泄。一經之氣血即傷。一經既傷。必待七日氣血仍周至此經之日。方能復元。易雲七日來複。即休養七日之義世人未及七日。而又走泄。經氣不能復元。一傷再傷。以致外感內虧。百病俱起。人皆歸咎時氣。指為適然之病。不知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來者漸矣。由於未能謹守七日來複之義也。今立限制。以為節欲保身之本二十歲時。以七日一次為準。三十歲時。以十四日一次為準。四十歲時。則宜二十八日一次。五十歲時。則宜四十五日一次。至六十歲時。則天癸已絕。不能發生男子二八而天癸至十六歲也八八而癸水絕六十四歲也女子二七而天癸至十四歲也七七而天癸絕四十九歲也天癸者天一之水謂精髓血脈流通宣洩可以發生也天癸絕則不能發生矣。 急宜斷嗜欲。絕房事。固精髓。以清凈閉藏為本。萬不可走泄矣。以上限制日期。專指春秋兩季而言。若冬夏兩季。一則火令極熱。發泄無餘。一則水令極寒。閉藏極密。即少年時。亦以斷欲為主。否則二十歲時。或可十四日一次。三十歲時或可二十八日一次。四十歲時或可四十五日一次。至五十歲時。血氣大衰。夏令或可六十日一次。冬令則宜謹守不泄。蓋天地與人之氣。冬令閉藏至密。專為來春發生之本。尤重於夏令十倍也。依此者。可卻病延年。違此者。必多病促壽。

  問人於多欲時走泄。反不覺勞倦。節欲時偶有走泄。反覺睏乏者。何也。答曰天下凡有餘者。方能自知不足。節欲而知睏乏。尚系有餘之時。今以治產業者喻之。譬一保家之子田產金銀。時時查檢。衣服箱櫃。刻刻防閑。深虞消乏。不敢放縱。或意外妄費。別緻破財。便覺心內不安。歉然終日。此節欲而知睏乏之故。尚系有餘也。譬一敗家之子。朝鬻一田以資酒食。暮質一屋以供狎游。甚至賣及小衣。亦所不惜。但求取攜之便。不顧家業之消。並不自知其窘也。一旦百物皆空。而一蹶不可復振。此縱慾亡身者。當時反未覺勞倦之故。及精盡髓枯。而醫葯能救命矣。世人願為保家之子。願為敗家之子。可以憬然悟矣。

  又曰。人於銀錢。皆知吝惜。不肯妄用。獨於色慾。則不知吝惜。豈愛自身骨髓。反不如身外之銀錢乎。不知銀錢本於事業。能辦事業。方有銀錢。而事業本於精神能有精神。方成事業色慾者。骨髓之漏卮也。骨髓者。精神之根源也。保養骨髓。方有精神精神強。則事業成。而財用足。先須吝惜自身骨髓。以節欲為本

  少年中年俱以節欲為本

  少年力能節欲。如富家先能勤儉。不但田產租息日見贏余。兼可別置產業。少年保養。不但體氣充盈。可免疾病。兼且心思靈活。氣足神完。可以做出絕大事業。亦如富家先儉。更可積財也。中年已不如少年。然力能節欲。尚亦未晚。如富家已遭破耗。非復舊規。趕緊量入為出。去奢崇儉。謹守余貲。雖比大富不如。究勝貧者十倍。中年及早回頭。正在有為之日。可節則速節之。可絕則速絕之。雖不取效於一時。自能見功於日後。及至體氣已衰。疾病時作。則如既窮之後。衣食漸虧。急宜儉之又儉以 財。勤之又勤以生財。方可度日。方可救命。凡於少年中年時。自覺神氣疲乏。精力不足。即系體氣已衰之實據。速宜清心保養。自延性命。二十歲以外者。能絕欲六個月。不令走泄。自然一切復元。絕欲一年。則更為強固。中年能絕欲一年半。不動欲心。不泄精髓。亦可精神復振。事業必成。絕欲能至三年。則尤為健足。此乃的確不易之理。靈效異常。慎毋游移以致自誤。且人鬼分途。生死岔路俱在此間。不可不篤信謹守也。若體衰而尚不能節欲。則如貧窮無以謀生。而又暴殄天物。必至一敗塗地。不可復救矣。可不懼哉。

  得意時不可不節欲

  得意之時。事事稱心。既無憂患。每貪安逸。因此恣情色慾。不能自節者多矣。不知今日之得意。皆由從前艱難困苦。深謀遠慮而得之。得意而忘失意。已非載福之相若不能節欲。則精神一散。事業即空。將又要不得意矣。故得意時。不可不節欲。

  失意時不可不節欲

  失意時。憂悶無聊。以色慾自娛者甚多。不知所以失意者。皆因精神疏忽不及防。心思笨拙不及慮。才至機緣阻。事業敗。而成失意。推其所以疏忽笨拙之原。無不由多欲而起。今既失意。肝木已郁。郁極生火。易動欲心。速宜竭力防檢。強持硬守。庶可清心寡慾。保養日久。則氣血強。精神足。心思靈。而機緣可以復得。事業可以復興。將又可得意矣。否則始而藉以自娛。繼即因以自殺。不但事業無成。而多病身亡。終成失意矣。故失意時不可不節欲。

  仕宦者不可不節欲

  古人雲。心堅石穿。精神一到。何事不成。又雲。萬物可愛惟精神人生事業。無一不賴精神以成之。而仕宦一途。尤以精神為貴。有精神。方有心思。精神足。心思靈。則事業成。精神弱。心思鈍。則事業敗。一定之理也。嗜好之端。如賭。如酒。如玩好。如遊戲。無一不耗神而敗事。而惟好色不節者為尤甚。善相以面色光華為交運。面色光華之現於外者。乃精血充足之積中而發也。即如未經得意之人。舉止端重。心思透澈。言語和正。神色煥采。未幾即將得意矣。既經得意之人。舉止草率。心思獃滯。言語 狠。神色晦暗。未幾即將失意矣。以此推之。歷歷不爽。蓋心無二用。二則無成。一心在好色。一心在辦事。是二用矣。以我力之半。當彼力之全。已萬不能敵。況再有甚者。則更不若也。仕宦最為險途。精神一不周到。即釀禍端。人以全副精神辦事。我以耗散精神當之。則應前者不能前。應避者不能避。應慮者不能慮。應防者不能防。因而窺伺者有之。排擠者有之。陰陷密害者有之。凡中途覆轍僨事者。無不嗜欲害之也。故欲仕宦者。不可不節欲。

  治生者不可不節欲

  治生之道。以勤為本。民生在勤。勤則不匱。筋力強。體氣壯。能起早睡晚。能忍飢受凍。方能勤於治生。而其原則總在少年早節欲。中年早斷欲耳。如或不然。其因色敗家者。固無足論。即知勤謹之人。未能節欲保身。亦足害事不淺。蓋多欲則傷生。多病則廢事。人能往。我不能往。人能為。我不能為。事事後人。即事事折本。故治生者。不可不節欲。

  坤道尤不可不節欲

  婦道無欲可節。只在清心。為最要事。幽閑貞靜。女德也。心之不清。不但誤夫。兼致疾病。鄉間力作之女。四體疲乏。終日勤勞。上枕即眠。無暇他想。心不亂動。病亦不多。衣食稍足之婦。常與疾病相連。動稱肝鬱。不知所郁何事。特醫者未便明言耳。且清心則氣機調暢。血脈流通。女子二七而天癸至。七七而天癸絕。既不及四十九歲。天癸早斷者。清心之驗也。經期既斷。腑臟充盈。雖有疾病亦無妨礙。否則自貽伊戚。非但誤其夫也。細玩色念尤足傷身各條。可以知之。

  妻必勸夫節欲

  良人者。所仰望而終身。為婦者無不知之。夫多疾病。妻必受苦。夫或夭亡。其苦尤甚。男子疾病。無一不由於多欲。所謂傷生之事不一。而好色必死。今日恣情之樂。即日後致死之苦也。凡夫婦間。每因恩愛而不忍勸。又不明其害而不知勸。或博賢惠之名。任夫恣縱色慾而不肯勸。或系剛愎成性。不聽人言。因而不能勸。又復不敢勸。及至氣血虧損。致病致死。己身獨守空閨。舉目一無依靠。悔既晚矣。為婦者。須以好色必死之害。時時勸誡其夫。篤守冬夏固精以順天時。見冬夏尤須固精節內恪遵七日來複以安經臟。見謹守限制節謹避時日以守齋戒。不犯三忌以合天人。均見尤須謹避時日節內即使夫怒難遏。夫興正濃。總須婉色和言。詳為規勸。持之以不動。惕之以危言。期於見聽而止。夫既見聽。清心節欲。自身即有依靠。齊眉偕老。豈不美哉。且婦人懷孕三月。即宜斷絕房事。生育自能容易。生子亦少傷痘。若將足月而猶犯房事者。必有產難。致喪性命。非專為男子保身。實婦人以此自救也。

  此一則。為有子有女之父母所必讀。

  節欲須先清心

  不但婦女以清心為上。男子亦何莫不然。大凡人之欲事。必先有欲心。而後欲事隨之。先清其心。清其本也。清心之法。勤四體。則心有鎮伏。勤職業。則心有專一。勤讀書。則心有歸宿。上床未能即睡。則將晝之所為。夜更思之。某事合宜。某事不合宜。某事如何而成。某事如何而敗。推本窮源。細心理會。再則吟詠詩歌。以恬養其心。默數鼻息。以調和其心自然沉沉睡去。夜間偶醒。則深思報應感召之理。如有鬼神在旁鑒察。以攝其心。則自有管束。早間一醒。即速披衣而起。不許片刻停留。些須依戀。此最足誤人。不可不防。日間心或偶動。則速辦別事。速思別事。心之為用也最靈。一兩次管束之後。自能漸入規矩。不致走閃。始雖勉強。久則純熟。淫書萬不可看。淫語萬不可聽。淫事萬不可想。即遇匪友強聒。狎言既說。過後不可再為深想。留於心目。總以斬釘截鐵為要。此皆清心之大端也。心不清。則少年時。難以節欲。中年時難以斷欲。此乃人生第一緊要極大關頭。不可不勉強而力行之也。

  節欲尤須淡意

  淡意之訣。惟在遠色二字。色能遠。則意能淡矣。男女居室。人之大倫。人不無色。特不可近而好之耳。近則好之。好則必濃。濃則必傷身斃命。故清心寡慾者。以淡為本。深信好色必死一言。而細推其理。細繹其故。考古證今。潛心體察。自知畏懼。即可約束。則自然遠而避之耳。凡人之好色。為可樂也。不知可樂者在一時。可哭者在一世。深明可樂之事。即可哭之事自然色心漸漸淡去。毒葯置於美饌。知者萬不敢嘗。何也。深知其必死而此心淡也。總之人生世上。專以事業為重。濃於色慾。必致懶於事業。勤於事業。即可淡於色慾得失成敗樞機。不可不察也。淡之之功。其初甚難。須於難處力加持守。始終不移。方可一生得力受用。今立箴言三則以自製。一曰看得破。二曰忍得住。三曰拿得定。看得破者。確信好色必死之理也。忍得住者。臨時力加持守之功也。拿得定者。凜遵始終不移之節也。能此者。方是真正英雄。可以辦大事業

  節欲斷欲以早為貴

  篤守冬夏固精之理。見冬夏尤須固精條內恪遵七日來複之義 見尤須謹守限制條內 謹避齋戒。見尤須謹避時日條內不犯三忌。同上 乃節欲之實也。色心不萌。見色念尤足傷身條內清淡自守。見先須清心尤須淡意兩條內毫無欲事。乃斷欲之實也。少年急宜早節欲。中年急宜早斷欲。少年如已損傷。急宜斷欲一年或二年以補其陷。中年體已覺衰。急宜斷欲三年。以充其體。從此永無色事。自可得臻上壽。蒲傳正知杭州。鄉老李覺來謁。年已百歲。色澤光潤。有同嬰兒。蒲公問攝養之術。李覺曰。某術至簡易。但絕欲早耳。張翠九十餘。耳聰目明。尚能作畫。人問之。答曰。平生無他能。惟欲心淡。欲事節耳。包宏齋年八十八歲。拜登樞密。精神老健。首相某意其必有攝養之術。問之。包宏齋曰。予有一服丸子葯。乃不傳秘方。首相某欣然叩之。答曰。幸吃了五十年獨睡丸。蓋三十八歲而即斷欲也。

  第六章 制心

  卜錫范戒淫論曰。未見時貴有定力。一見時貴有慧力。方亂時貴有忍力。平日存心誠正。日日語善行善視善。是定力也。勘破慾火之為魔障。欲事之為空花。干犯之為禍根。是慧力也。念到苟合之時。司過之神在旁。三台北斗之神在頭上。三屍灶神在我身我家。記錄者。瞠視者。糾察者。如電之目。都無躲避。乃既曉此理。旋自掩護。主人翁本自惺惺。而故意自加撲滅。性靈何在乎。是忍力也。人能具足此三者。為聖賢仙佛有基。幽明神人。欽敬尊禮。本身身後。福壽與俱矣。其得失豈可以片時衾枕之樂相衡也哉。

  迂叟曰。淫念從幾微而起。遏淫之法。亦必從幾微。邪念方起時。旋自撲滅。略一寬放。即熾盛難滅矣。初起即滅之訣有四語。曰律極重。報極近。趣極澹。名極丑。

  陸桴亭曰。色之所在。動天地。感鬼神學者能察識乎此。則不期謹而自謹矣。又曰。人能常知此身之重。則自能不淫於色。又曰。色之迷人。如水盪舟。當牢著舵。自不迷所向。

  一草堂曰。凡人生美貌多情。是大不幸事。試想邪緣適湊時。若被顛倒沉迷。失足敗行。空花一過。橫陳嚼蠟。兩敗俱傷。人執無一點良心。試於行邪才畢之後。還一內照。有不自悔自恨者乎。中心恐懼疑惑。舉止局天 地。即此便自生地獄。若能當境執持。慧劍自斬。片時之後。神清氣爽。明日心廣體胖。舉止安泰。即此便是成佛作仙境界。不必說到報應地位。

  一生患好色。問王龍溪先生。先生曰。有人設帷帳一所。指謂汝此中有名妓。汝可褰帷就之。汝從其言。入視。乃汝妹汝女也。汝此時一片淫心亦頓息否。曰息矣。先生曰。然則淫本是空。汝自認作真耳。

  省心錄曰。經雲一切惟心造。夫心為身之主宰。變動不拘。靈蠢回判。升天入地。毫釐俄頃。克治則精瑩澄澈。如玉映冰壺。何處塵埃可到。為聖為賢為仙為佛。自不難也。縱之則顛倒縱橫。如風中落絮飄揚。到處黏留。為愚為不肖為鬼為禽獸。又何異焉。此養心之所以莫善於寡慾也。操之之道。可不制於外以安其內乎。昔李伯時善畫馬。心心注意於神駿。摹想其馳驅躑躅卧立嘶鳴之狀。時時在念。後遂墮入馬腹。人道絕而獸類近也。今之好色者。心心注意於所私。摹想其嬌妍窈窕。嫵媚輕盈。以至於枕席情形。衾裯狎昵之態。時時在念。後必墮入女身。為異常淫亂之物陽氣消而陰氣盛也。如在畜生道中。必是豬犬猿猴鴛鴦鶉鴿之類。總之積想所致。淫根未斷耳。故禪家雲。三點如星象。一鉤似月斜。披毛從此得。作佛也由他。

  見美色時。而起心私之。其心田即暗。中正之心已邪。則光明正大之神遂失。若人時時存邪念。積久而邪氣蠱惑於身心。即小人矣。袁了凡曰。感應篇雲。其有曾行惡事。後自改悔。亦可轉禍為福。夫改過最難。日復一日。因循不覺。但塵世無常肉身易殞。一息不來。欲改無及。故第一要發恥心。思平日所犯。不可對天地鬼神。便是庸凡。豈不慚愧。第一要發畏心。天道昭明。我犯淫惡。將來沉淪地獄。何日出頭。豈不可畏。第三要善心。夫一息尚存。雖有罪惡。猶可改悔。古人有一生作惡。而末路移心易志。遂得善終者。正如千年幽谷。一燈才照。則千年之暗俱除。識得此意。如毒蛇嚙指。速與斷除。無絲毫凝滯。又如溺海登岸。遠刀兵而得衽席。豈不快哉。嗟乎。苦海無邊。回頭是岸。同歸善域。永出迷津。則成仙作佛。皆以此基之。

  廉恥二字。即羞惡之心。本自性中來。子弟天真未鑿。何遽淪亡。蓋有由漸而然也。大凡淫念之萌。初亦甚暫。用力遏之。則萌者消。暫者絕矣。無如情不自禁。暗長潛滋。又或昵比淫朋。謔浪笑傲。傳奇佳話。以導引其窔奧。詩歌艷曲。以推助其波瀾。向之刺耳而拒於心者。漸且怡然而樂聽之矣。向之礙口而吶於言者。漸且油然而肆談之矣。向之匿於袖中而背人以私窺者。漸且公然置諸案頭矣。聞嘉言善行。未必存嚮往景行之心。一觀夫風流佳遇。則津津有味。艷羨之而無已。斯即無有邪緣相值。而纏綿結想。夢構神馳。疾病因是而生。精魅乘之而入。事至於此。已如順風揚帆。快馬縱轡。自亦不能遽收韁而回棹矣。故君子所謂暗室不欺。所謂昭質無虧者。必自一念之遏欲始。

  玉頰黛眉。美色固為可愛。愉顏軟語。柔情更自可憐。顧亦思一人蒙垢。三族含羞何。忍以愛之憐之者。污之而辱之乎。縱彼以一念之差而奔我。或以一時之愛而就我。猶當如狄梁公之遇寓婦。拒之即以悟之。使出迷津而登覺岸。斯為愛人以德。斷不忍旋亂之而旋棄之也。至若積日累時。百端挑誘。或以利餌。或以勢脅。巧設機阱。以求必陷。但顧當前之快意。不恤在彼之疚心。罪大惡極。宜其生罹憲網。死墮泥黎也。

  善莫大於成人之美。奔女來而我拒之。斯時不過瞬息間耳。諭以正論。格其非心。既以全我清操。亦以完彼貞體。使竟玷之於瞬息之間。在彼誠無所怨。而事後追悔。已補救無門。嗟其何及。夫人莫不有一時之昏昧。猝然動心而失足者。片言以發其羞惡之良。自必愧奮而痛自湔洗。從此遂為完人。故一舉而兩善著焉。反是以觀。有本無心而故賣風情。微詞引逗。逆以啟其懷春之心。因邂逅以成其竊香之行。即不失身於我。而原所自起。罪有攸歸矣。

  第七章 避嫌疑

  禮別嫌疑。所以防淫也。古人同胞兄妹至八歲。即異席而食。況其他耶。內言尚不出於外。外言尚不入於內。又況其他耶。竊見近世人家。每有致犯淫穢。皆由防閑不密。內外不分男女混雜。不嫌不疑。以至釀成醜事。敗壞門風。殊可恥也。蓋嫌疑二字。本所以自製。即所以制人。家庭之間。此為鎖鑰。夫淫與水似。稍不堤防。則流溢矣。既已流溢。則必盈科而行。因此及彼。漸至泛濫而無極矣。其法莫善於別嫌疑。知有嫌疑。則規矩肅然。人自不得而犯。無如各處風俗。多可笑事。如僮僕出入內房。婢女乳母。抱孩子出外游耍。做工傭人出入不禁。表兄弟與表姊妹。長成不避。叔嫂侄嬸。時刻閑談。姊夫妹夫。常見大姨小姨。諸凡戚族鄰里。相與往來。動引入內。且有托為通家好友家中女眷。一切相見。而近時女子並以徑見男客為大方。更以相聚賭錢為正務。並肩雜坐。不以為恥。老者如是。少者即從而效之。不嫌不疑。以至於此。大抵男與女相見。始則彬彬。漸而熟習。既熟習。必有長談。有長談。必有笑語。有笑語。必生機趣。有機趣。便成勾引。此後遂有不可知之事矣。蓋人總因自己痴愚。以為斷無此事。而誰知竟有此事矣。以為斷然不妨。而誰知竟有所妨矣。以為至親至戚。斷不忍焉。而誰知竟忍矣。以為至好至厚。斷不為焉。而誰知竟為矣。以為至卑至賤。斷不敢焉。而誰知竟敢矣。嗚呼。皆由不嫌不疑。以至此極也。所以人家規矩當極嚴。門戶當極慎。內外要分別。早晚要留心。忙時病時。婚喪設酒時。家主出門時。生辰令節。月夕花朝時。皆有弊竇。不可不審。妨閑檢點。細察情形。邪人遠之。俊仆逐之。使婢大者嫁之。三姑六婆絕之。子弟時時訓誨之。務杜其根。而泯其萌。至於婦女入廟燒香。舟車游覽。觀燈看會。踏月賞花。尤宜切戒。若妻既有子。便不可置姬妾。若家有嫠婦。更宜加謹防範。若延師課蒙。及管理記室。慎勿請浮盪後生。至於家中男婦。各管職業。勤習女紅。音工 勿令閑逸。而本原所重。莫先於自修其身。自身既修。則齊家之道。不外是矣。

  古人別嫌明微。男女之謹。始於五六歲。讀曲禮內則諸篇。所以大為之防者。至纖至悉。今人往往苟簡。一切置而弗講。豈知治河者一線之罅。足以潰數十丈之堤。淫邪之事。造端亦甚微渺。思患而豫防之。自然如泡斯滅。況內外清肅。家法固應爾爾。於此不謹。和光同塵。既相接談。不無授受。遂致情昵於狎習。愛起於效勞。語妙於雙關。機藏於隻字。甚而手能會意。眉可通詞。當局者或更以無意強扭為有心。旁觀者不妨以流言確指為實事。招尤基釁。蓋有不忍卒言者。皆不知嫌疑誤之也。夫禍莫不起於至微。而患易生於所忽。可不懼哉。

  孔子家語。魯人有獨處室者。鄰之嫠婦亦獨處一室。夜。暴風雨。嫠婦之室壞。趨而托焉。魯人閉門不納。嫠婦自牖與之言曰。子何不仁而不納我乎。魯人曰。吾聞男女不六十不同居。今子幼。吾亦幼。是以不納也。嫠婦曰。子何不如柳下惠。魯人曰。柳下惠則可。吾則不可。吾將以吾之不可。學柳下惠之可。孔子聞之。曰。善哉。欲學柳下惠。未有似此者。

  王石隱曰。淫字。篆書雲。近而相狎之意。使狂童淫女一處南海一處北海。豈能成淫。惟其密邇。故成私也。旨哉言乎。遠色之法有二。別嫌明微。彼此相隔。以身遠也。不看美女。制其目以伏其心。以目遠也。

  第八章 戒談閨閫

  不可不可錄曰。禍從口出。中冓之言。不可道也。古之人。拒奔女而不向人言。還納妾而反贈以金。何其厚歟。今之人見善而疑。聞惡而信。一聞閨中醜事。不問親疏。不審虛實。轉相告語。以為新聞。致使人夫棄其妻。父斥其女。甚或此婦無顏對人。投繯自盡。嘻。談之者津津。而彼生則含羞。死猶遺臭。冤鬼有知。不來索命乎。即使事果真確。在此女不足惜。而其夫。其父母。其翁姑。以及其兄弟姊妹。祖宗子孫。孰無體面。與我何仇。而必出其丑乎。語雲。有一言而上干天地之和。有一言而折盡平生之福者。切須檢點。又雲。好談淫亂者。非有奇禍。即有奇窮。慎之慎之。

  青緗雜記曰。談淫污之事。最動人淫心。敗倫亂俗。皆自我一言啟之。罪與淫惡等。

  今人聞善而疑。聞不善而信。轉相告語。以供談柄。未床笫之言不踰閾。且安知不出於怨忌者之口。傅會以污衊之乎。人有矢志艱貞。一被流言。終身莫白。倘能審知其受屈之由。急與表暴。間執其讒慝之口。以靖浮囂。不亦善乎。即不知其所自起。與夫實有其事者。亦宜存而弗論。斯隱惡揚善忠厚之道也。乃有訐人陰私。誣人曖昧。家有邱嫂。輒詬陳平。鄰有佳人。便讒宋玉。百端詆誣。多方緣飾。妄指巧證。儼如親見。宗黨含憤而莫雪。戚姻傳述而懷慚。使身受者末由解免。而被出於其夫。不禮於舅姑。見薄於先後。或不勝恚恨。抑鬱成疾。慷慨捐軀。皆事之不可知者。又或輾轉一念。無路自明。適以啟其暴棄之心於銷骨鑠金之後者。夫以人一世之清名。祗消我片時之談興。又豈知害之所貽。又有至於斯極者。歷觀自來好談閨閫者。無不顯遭慘報。王法之所不及誅者。神鬼得而殛之。故不有橫禍。即有奇窮。而猶有聞風情而色喜。逞舌鋒以為快者。斯為輕薄無忌憚之尤。敗德喪心。莫此為甚。少年人尤宜切戒焉。

  第九章 謹交遊

  友。以義合者也。若與盪佚之友相交。則出入於戲場茶館。往來於柳巷花街。終日嬉遊。尋煙寮以談笑。互相徵逐。偶酒肆即流連。矢口絕無禮義之言。浪遊悉是輕挑之舉。不知不覺。走入邪僻一路去矣。故人慾戒邪行。必須嚴擇端方之士親近之。然後德業日進。盪佚之友疏遠之。自然匪僻潛消。自愛者尤不可不知也。

  至親友家。輒窺內室。或傾耳竊聽。道逢佳麗。停趾凝矚。尾綴其後。訪其氏族。甚至與同儕肆口嘲評。試問此何心也。昔蘧大夫不以冥冥墮行。司馬溫公生平無一事不可對人言。而於白晝之時。眾人屬目之地。傲然出之。恬不為怪。輕薄如此。豈可入端人正士之目。而謂不幹鬼神之怒者乎。交遊中有此等輩。早宜斥絕。不可與一日居也。

  以文會友。賞奇析疑。勸善規過。三益之功。於斯而在。乃有晨夕流連。形骸放浪。相優相謗。口給交御。惟恐不逮。又或捏白造黑。侈談閨閫。逢迎啟發。而其興愈縱愈狂。習慣追隨。而其膽愈堅愈壯。由是勾引狹邪。蹤尋佳遇。心猿意馬。遂一放而不可收。噫。子弟即甚不肖。未有頓忘廉恥而無忌憚者。惟其習熟見聞。與之俱化。以至於此。非一朝一夕之故也。教子弟者。不可不戒慎其所交焉。

  第十章 勤職業

  人情逸則思淫。勞則思善。本屬老生常談。但少年子弟。耽酒色。好淫樂而無度者。非必其本不肖也。多由無業以消日。懶惰放肆。宴安鴆毒。遂走入荒淫一路。故欲戒邪淫。必先勤職業。一心專理正務。習久遂樂此不疲。邪念自然不生。而本事亦出人頭地。不特可以遠邪僻。並可以致富貴。此真一舉兩得極妙之法。斷不可以為老生常談而忽之也。

  敬姜有言。民勞則思而善心生。逸則淫。淫則忘善。而噁心生。士人束發受書。講貫習復。正宜朝夕用思。寢饋不置。何暇得逸也。某經某處。未破疑團。某文某義。未聞的解。某事當稽諸某書。某典當參諸某說。迨融會貫通。折衷聚訟。蓋亦焦勞之極矣。且通天地謂之儒。人苟奮發有為。舉凡天官輿圖農田水利戰陣之書。何者不當涉獵。不當研究。故凡分心於佳冶者。必其無心於探索者也。役志於鑽窺者。必其弛志於稽考者也。安見有囊螢映雪斷 畫粥攻苦如此之君子。而有待月迎風之事者哉。

  第十一章 禁淫書

  夫上古聖人造字。大以闡造化之精微。傳聖賢之心法。小則布科條之文教。記繁類之紛紜。利用於世。厥功甚偉。何物罪魁。敢將六書大義。褻用於淫書。形容穢鄙之事。污觸見聞。敗壞風紀。盍思飲食男女。大欲存焉。格言正論。時接於目。猶慮踰閑越檢。反以淫爢之辭導其欲而長其邪。遂使青年俊少。奪目艷心。忽興懷於贈芍。造履不端。識字閨娃。神迷意亂。即志憾於摽梅。名行頓改。曠夫怨女。慾火滋燃。陡起旁私之念。尼僧孀婦。悔心勃動。每多喪節之私。直至減年折福。削祿喪身。嗟乎。教猱升木。誰之過歟。夫淫為萬惡首。今則不顧廉恥。亂用心思。撰此淫書。壞男女人心。敗天下風俗。是自居首惡。並陷他人於首惡也。此種罪孽。與十惡五逆。定加百倍。死無人身。永沈地獄。固其宜耳。但此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