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夫好色,投河自盡

  春秋時代,魯國有個男子名叫秋胡,結婚五天後,就到陳國去做官。

  過了五年後,他才又回到魯國。他在上看見一個採桑婦人,心裡很歡喜,就下車,拿了金子去引誘她。可是那採桑婦人卻不理他。

  秋胡回到家中,捧了金子給他母親又叫妻子來。沒想到他的妻子是在路上採桑那位婦人。秋胡覺得很慚愧

  他的妻子說:「因為歡喜陌生女子給她金子,便是忘記自己的母親。忘記母親即是不孝。貪好女色,動了淫心,便是污穢自己的品行。污穢品行即是不義。你孝義兩件都沒有了,我實在羞恥來見你!」

  說完話,她就出去投河自盡了。(《古八德全書》第五三五頁)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