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萬曆年間,江蘇省高郵縣有一個姓徐的讀書人,歷任郡守的官職。他執法極嚴,因為嚴勵得過分,竟殘酷成性,對於部下小小的錯誤,也必予以重責,絕無寬恕餘地。衙門中的差役,
如果做事稍有誤期,常要受到笞打的懲罰。有一個差役,因為辦事誤了六天,徐太守竟大發雷霆,把那差役連打三十大板,打得遍體鱗傷,雖經旁人代為苦苦求饒,仍不能息去怒火,
以致差役竟死於杖下。可憐差役的家中,遺有弱妻幼子,那幼子聽到差役慘斃,驚嚇致死,差役的妻子,也上吊自殺,一家三口的性命,就此斷送在徐太守的手中。後來徐太守罷官返鄉,
家中只有一個愛子,有一天,這寶貝兒子忽然生病,對父親說:『有人來追我了。』接著又說:『我有什麼大罪?要殺我一家三口呢?』說完以後,這唯一的寶貝兒子,竟一命嗚呼。
湘清按:佛教認為嗔恨是人類心理三大毒素之一。像本篇故事中的徐太守,就因為嗔恨心太重,以致怒不可遏而致人於死,終於受到絕子絕孫的惡報。而嗔恨心的發生,大多由於缺乏寬容而起,
所以我們學佛人要寬大為懷,才能祛除嗔恨的心理毒素。還有說到絕子絕孫,有二點要說明,就是惡報與自願犧牲有別,例如和尚為了普救眾生,自願絕子絕孫,
或是在家人也有為了專心一志致力於救人救世的偉業,自願斷絕生育,這種自動的犧牲,是一種最大的善因,絕不能與惡報相提並論。猶如吳鳳為了救人,自願受到被殺的慘死;而世上的惡人,
也會受到惡報而慘死;但同樣的慘死,一是自願的犧牲,一是惡行的惡報,二者有霄壤之別,不能混為一談。本文的『絕子絕孫』一語,是為了警世而記事,但此語絕不能用於對人。
若以『絕子絕孫』一語對人,那就是最大的惡口。尤其我們中國人的子孫觀念最重,若說人絕子絕孫,是最令人刺心傷心的。凡是有關此類語句,切忌對人,免犯惡口之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