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愛子免難

  江寧旱西門回子哈九,開飯店,有江浦人攜帶行囊,把五十兩金子遺留在店裡。哈九追到江邊,奉還金子,告別了物主而後回來。
  得到金子的人走到江浦,看見大風把船吹翻覆了,很多人溺水。他心裡想:「我就當做哈九沒有還我金子,將這些金子來做一件有意義的事!」
  於是,他就呼叫漁夫說:「你們拯救一個人,我就奉送五兩金子!」漁夫爭相救人,結果只救到一個人。仔細一看,卻是哈九的兒子這件事發生順治五年三月二十三日。(《感應篇注訓證》第三十七頁)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