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入為主,易出差錯

  姓閻的巡撫蒞臨南京時,有人誣告鎮江的百姓周志廉主謀一件竊盜案。周志廉很有錢,害怕刑罰,便送東西給衙門的權貴。閻巡撫反而因此懷疑周志廉真的犯案。為了逼出口供,竟然用棍子活活將他打死。
  不久,鎮江的郡丞盧仁拜謁閻巡撫巡撫問說:「你為什麼帶囚犯周志廉來呢?」
  盧仁聽得莫名其妙。
  巡撫大聲說:「站在身邊的就是周志廉!」
  當天,巡撫嚇昏倒了。從此以後,他總是時常看見周志廉。不久他便逝世。
  (評)顏光衷說:「閻巡撫殺死周志廉,是由他有賄賂的嫌疑,可見閻巡撫的公正不阿。然而,周志廉其實並沒有罪,他冤死後,卻變為厲鬼。執法人員可以依恃自己公正無私,便妄下判決嗎?」
  張南軒說:「為政必須先平心,心不平,縱使好事也會出錯。例如扶弱抑強本來豈不是一件好事,往往卻在這裡發生差錯。必須像鏡子那麼清明,美的自然美,丑的自然丑。如果事先就認定某人很醜,則每次一見到他,都會覺得實在不好看了。」
  顏光衷又說:「官府的文書奏狀又多又複雜,往往因為屬下的官員稟告不實,或者對案情不明白,或者太過於靠著自己的聰明,或者一時的忿怒,或者太忙碌而出了差錯這些都會冤枉好人。等到判案決定以後,有時甚至明明知道對方冤枉,而卻又無可奈何。」
  從前彭韶(惠安),做官和立身處世,並沒有愧對古人。他只因誤殺了一位孝子,而前程黯淡。由此可知:判案的艱難。它的困難和謹慎,不在於依據或排斥兩、三個線索,而在虛心觀察。
  當官的人每天都應讀一遍上面那兩段話。(《德育古監》第六十九頁)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