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說倫理
先外祖母曹太恭人,嘗告先太夫人曰,滄州一宦家婦,不見容於夫,鬱郁將成心疾。性情乖刺,琴瑟愈不調。會有高行尼至,詣問因果。尼曰:「吾非冥吏,不能稽配偶之籍也。亦非佛菩薩,不能照見三生也。然因緣之理,則吾知之矣。夫因緣無無故而合者也。大抵以恩合者必相歡,以怨結者必相忤。又有非恩非怨,亦恩亦怨者,必負欠使相取相償也。如是而已。爾之夫婦,其以怨結者乎?天所定也,非人也。雖然,天定勝人,人定亦勝天。故釋迦立法,許人懺悔。但消爾勝心,戢爾傲氣,逆來順受,以情感而不以理爭。修爾內職,事翁姑以孝,處娣姒以和,待妾媵以恩。盡其在我,而不問其在人,庶幾可以挽回乎!徒問往因,無益也。」婦用其言,果相睦如初。
先太大人嘗以告諸曰:「此尼所說,寞閨閣中解冤神咒也。信心行持,無不有驗。如或不驗,尚是行持未至耳。」
【譯文】
外祖母曹太恭人曾對我母親說,滄州有位官宦人家的夫人,與丈夫不和,心中郁悶不樂,成了一塊心病。再加上她性情乖僻,事事與丈夫相違忤,致使夫妻感情更加惡化。
一天,有位德行高尚的尼師來到此地,夫人便去拜見尼師,向她請教有關自己家庭生活的因果。尼師說:「我不是陰間的官吏,怎能稽查你夫妻之間的因果帳。我又不是佛菩薩,如何能測知他人過去、現在、未來三世的事,然而,對於因緣果報的道理,我多少知道一些,姑且講給你聽聽。要說夫妻的姻緣,沒有一對是無故而結合的。那些以恩情為前因而結合的夫婦,必然歡樂和美。那些以冤怨為前因而結合的夫婦,必然怨苦糾纏。也有非恩非怨、或恩怨相間而結合的,他們之間的恩怨欠負就有了互相補償的機會。這世上的夫妻關系大體是如此,像你們夫婦倆,想必就是以冤怨為前因而結合的。這是天註定的,並不是人所願意的!雖然說『天定勝人』,但人定也可以勝天。所以,釋迦牟尼佛建立教法,容許人懺悔自新。只要你努力消除好勝之心,克服傲慢之氣,凡事逆來順受,對丈夫要動之以情,而不以理爭。盡力做好份內的職分,奉事公婆要孝順,與妯娌相處要和睦,對待姬妾要寬容有恩。只管自己好好做人,而不必去管別人怎麼樣對待自己。如果能照這樣去做,或許還可以挽回你們夫妻的感情。假若徒然地追問往因,即使追問得清楚詳明,又有什麼用呢。」
我母親經常用這個故事來教育家中的婦女們。她說:「這位尼師所說的話,真可作為閨閣中的解冤神咒。能夠壯士!信心行持,沒有不奏效的。如不奏效,那一定是行持還不夠徹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