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曉嵐寫的因果故事:義馬助婦

義馬助婦

  洛陽郭石洲言:其鄰縣有翁姑受富室二百金,鬻寡媳為妾者。至期,強被以綵衣,掖之登車。婦不肯行,則以紅巾反接其手,媒媼擁之坐車上。觀者多太息不平。然婦母族無一人,不能先發也:僕夫振轡之頃,婦舉聲一號,旋風暴作,二馬皆驚逸不可止,不趨其家而趨縣城。飛渡泥淖,如履康莊,雖仄徑危橋,亦不傾覆。至縣衙,乃屹然立。其事遂敗。用知庶女呼天,雷電下擊,非典籍之虛詞。

  【譯文】

  洛陽人郭石洲說,他的鄰縣有一翁姑,他們接受了富人的二百兩銀子,竟把守寡的兒媳婦賣給人去做老婆

  到了迎娶那天,強迫兒媳婦穿上綵衣,拉拉扯扯地把她推上車,那媳婦還是哭叫掙扎著不肯走,就有人用紅布巾把她的手反綁於身後,媒人老婆子一擁而上,把她推上車。見到這個場面的人無不嘆息,憤憤不平。可惜她的娘家已經沒人也就無法阻止這種罪惡的勾當。

  當馬車夫挽起韁繩,即將揚鞭催馬,那媳婦在車中悲痛地一聲長號。突然,狂風暴起,三匹駕車的馬一時皆驚,再也不受控制。馬車背離通向富人家的道珞,一直朝縣城的方向奔去,一路上狂奔急馳,飛渡泥潭如走康莊大道,即使過危橋走險路也一樣暢通無阻。到了縣衙門,那馬車嘎然而止,三匹馬安然地站立不動,那媳婦哭叫喊冤,這樁不法的勾當才告敗露。

  由此可知,《淮南子》上記載「平民之女呼天喊冤,雷電下擊景公台」的故事,並不是典籍中的虛構之詞。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