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言不慎,殺身破家

前清光緒年間,廣州西門,有一貧戶姓鄺,家有一二子一女,因該鄺某運氣不佳,家境蕭條。一日,家中無糧無柴,妻曰:「今日無糧無柴,奈何奈何?」鄺曰:「余物賣盡,只剩一個水缸,不如賣去換錢,暫且維持幾日家用。」妻曰:「只好如此。」鄺遂負缸至清風橋林芝堂藥店門前,將缸放地,因該處來往人多之故。可惜來往行人雖多,無有問津者,由清晨一直守候到日光斜落之時,約在下午四五點鍾光景,好容易走來一個買主,問缸賣多少錢,鄺答賣二百文錢,買主還價一百八十文,協議成功。正在買主交錢之際,林芝堂的老闆走出來,一見缸底有一條縫,謂買主曰:「此缸底有一條縫。」買主一聽,果見缸底有條縫,遂不買了。鄺曰:「此縫是原來的,決不漏水。」無論如何說買主不要啦。鄺亦無奈,又等一時,天色將黑,日已落下,仍無人買,鄺只得負缸返家。

因他一日未吃飯,腹中飢餓,又愁回家去如何設法,小孩子哭哭啼啼怎麼辦,心多難過,又兼道路高低不平,只顧心中盤算,不留心足下一絆,將缸摔了個爛碎。鄺某這一急非同小可,這樣怎能回家呢,自己左右為難,不敢返家,又想,尋短見吧,孩子怎樣活呢,他在護城河邊踱來踱去,即想死又無決心,這時天已半夜。正在這時,忽然迎面來了數條大漢,謂鄺曰:「天已這般時候,你在此作什麼?」鄺即將以上碎缸情形告之,該大漢即起憐愍之心,遂說:「跟我來吧。」鄺亦不知何事,只隨之行,行至旗街一個大宅門口,該大漢即射門,開門後,大漢進內將該宅洗劫,搜些布匹被褥等笨重之物一大包,謂鄺曰:「將此物負之去吧。」鄺正在無法之際,即負物返家,該大漢亦各攜細軟散去。

該大宅系旗人,天明報官,夜來被匪劫搶一空,官兵即四齣搜查,在鄺家中搜出被褥布匹等贓物,真贓實犯,當即被捕。在被審時,官問鄺某,你們有多少人。鄺答:「我不知幾多人來搶,我是因為碎缸不敢回家,路遇幾條大漢,叫我跟他走,他們施濟我的。」官即用刑拷打,鄺受刑不過,遂自承是搶匪,但官廳不算完,非要他招出匪首不可,說不出又是用刑拷打。鄺在無奈中想起,我遭此災禍,全是林芝老闆一言所施,心中懷恨,即招出林芝老闆是首領。

官府即將林芝老闆捕到,與鄺對質,林不承認,官即用刑,林受刑不過,亦承認是匪首,定期處斬。行刑之日,到了法場,林謂鄺曰:「我與你往日不識,近日無仇,現在已將受死,請你我說明,為何硬說我是匪首呢?」鄺曰:「我也不是搶匪,你也曲,我也冤,你記得有一日,在你藥店門前,有一個賣缸的否?」林答記得,鄺曰:「賣缸者即是我,我因家中貧困,無法生活,將僅有水缸賣之以救燃眉之急,不料好容易賣妥,被你一言破壞,買主要了,我無法只好負之回家,那知腹內無食,心中煩惱,一時不慎跌倒,將缸打爛,無顏返家,適路逢幾位強人,賜我衣布,因此遭這殺頭之罪,如果官府不問我招出首領,我也說你,乃官府非要我要首領,我被刑不過,才想起你一言害我這樣苦,我即將你攀出作首領了,林老闆一聽才明白,這是自己一言不慎害了他,也害了自己,事已至此,悔之無及,由是二人相對痛哭,頹然就刑。

恭錄於《近代果報見聞錄》

佛告阿難 人生世間 禍從口出 當護於口 甚於猛火
猛火熾燃 燒世間財 惡口熾燃 毀身之斧 滅身之禍

<<報恩經>>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