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江蘇省有一姓秦的書生,十分博學多才,精通詩詞樂府,但做人輕薄,尤其喜歡譏笑諷刺別人。看到人長得不好看,便立刻寫一首詩諷刺,聽到別人做事可笑,立刻就吟出一首歌嘲笑。得知鄰居閨房中事,便做十首黃鶯詩相送,繪影繪風,流傳遠近。因此常被人向官府控告他損人名譽、傷人名節。但卻始終不加悔改。到了晚年,忽得疾病發瘋,自己吃自己的糞便,拿刀刮自己的舌頭。家人為防意外,將他鎖在房內。卻竟然把自己的舌頭咬爛吞吃,臭氣散出房外。後來撞破窗戶,拿斧頭砍死了自己.。
此例是自己造下口惡業,自己遭受口惡報的實證。世間有許多人不修口德,一張嘴伶俐傷人,以惡毒的話語,或刺傷人、或嘲笑人、或欺壓人、或詐騙人、或挑撥離間、或毀謗賢善、或污人名節,乃至於以一張嘴殺人、陷人於死地,導致一張嘴巴造下無邊罪業。須知萬般帶不去,唯有業隨身。世人當自我勉力,常說溫和慈悲語、常說善德益世語,無論是對自己家人或一切人,皆當如此。倘若依靠自己有財勢,便常用嘴巴欺人、淩人、傷人、害人,責現世報應正好如同此例,來世也必然會遭受惡口的無窮苦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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