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阿含經》中說:都提的父親死後轉生為都提家的狗,偷吃盤中食物。 旃(zhān)檀的父親轉生為乞丐,乞討至旃檀家時,被看門的人打斷手臂。
安士先生評論說到:世間極為駭異之事,正是世間極平常之事。這些不是駭人聽聞的特異現象,而是家家戶戶極平常的現象。我們身處的環境,正是輪回。一旦認識自己正身陷這樣的處境中,才知輪回是令人厭惡的大苦海。
《安士全書》中記有這樣一則公案:
清朝順治年間,有個名叫梁石柱的富商,十分疼愛兒子。兒子十九歲時身患重病,梁某因此非常悲痛。
「我前兩世住在徐州,有三百兩金子,當時和你一起做生意。路上我拉肚子上廁所時,你趁機用利刀刺入我的胸部,將我殺死。然後,你用刀割破自己的手腕,假裝我是被強盜殺死,你的手是因抵擋強盜而受傷。我死後投胎到睢陵縣的王家,二十年前的王某便是前一世的我。你比我晚三年死,死後也投生在睢陵,就是今天的你。
往年我一直找不到你。有一次,我上縣城交納條銀,在櫃台邊忽然遇見你,當時我非常氣憤,用拳頭猛擊你。我也不知道自己為何如此衝動。你因為與我素不相識,反而不介意。數日後,我便憤悶而死。
死後,我就投生為你的兒子,算算這十九年的帳:小時候我出痘疹,你花了多少醫葯費?請老師教我讀書,又花費多少?替我成家花費多少?考試拜老師花費多少?還有其它零星的小費,總共是多少金子?錢債你已還清了,但命債還沒有還。看在這十九年,你對我很厚愛,我本來不忍心說,但我現在快要死了,怕陰府不會寬恕你。」
兒子死後,梁石柱傷心得早晚痛哭。他對別人說:「我兒子既孝順又聰明,他是怕我傷心,才編故事來安慰我。天下哪有父子是仇人的呢?」不久,他親手磨了一把長槍。有人問他磨長槍作何用?他說:「今年欠收,準備用這把槍來自衛。」有一天,他把長槍的木柄頂在牆上,把槍頭對著胸口,忽然大叫說:「兒子,你等我自己來撞槍。」說完便奮力朝槍尖猛地一撞,槍尖穿入胸部七八寸,一直釘到脊椎骨。
按照這個公案來思惟,便能對輪回產生厭離。比如,你所疼愛的兒女可能是前世的債主,你能期望他對你做什麼呢?你只是在償還欠他的宿債,直到還完為止。像這樣的法可以依靠嗎?再如,自己現在所迷戀的妻子,上一世也許是條惡狗;或者現在所執著的親友,來世就變成專門壓迫、凌辱自己的怨家。因為輪回中的法本來就沒有固定的自性。如此思惟,就會覺得輪回法都是欺誑之處,心執著在這些法上毫無實義。
我們可以想像整個輪回是個大舞台,台上有父、母、夫、妻、兒、女、親怨、豬狗、天人、餓鬼等各種角色;再將一生縮短為五分鍾,每隔五分鍾就變一次相,夫變成子、子變成妻、妻變成狗、怨變成妻,如此不斷變相。這些假相,哪一樣值得我們貪愛或嗔恨呢?因此,看清輪回的真相之後,應該不再分別,並且出離生死中的親親怨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