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十一年壬戍冬釋印光謹撰
第三章放生免患
【原文】
32.雞衛恩主衢州里胥
衢州里胥督賦,一民家貧無供饌,擬烹伏卵母雞。里胥恍惚間,見桑下有黃衣人,向之乞命,且曰:自死不足惜,兒女未見天日。里胥驚惻視之,屋側一雞伏卵,其家來捉雞,里胥止之。後復至其家,雞領群雛,踴躍里胥前。及去,行數百步,一虎至,忽一雞飛撲虎眼,里胥得免。自此一村,無食雞者。
【白話文】
32.雞衛恩主的官員
有一次,衢州地方有個官員來催收皇糧。此地有戶人家因為貧窮,沒有食物可招待官員,所以便打算殺了家裡一隻還在孵蛋的母雞。這天晚上,這個官員在睡夢中看見桑樹下有個黃衣婦人來求他饒命,一面哭一面說:「我死了不足惜,但是我的兒女們還沒見到天日啊!」他聽了覺得可憐,接著就驚醒了。隔天,官員看見鄰人正要宰殺一隻還在孵蛋的母雞,他便急忙去阻止下來。某日這個官員又去那戶人家裡,那隻母雞領著一群小雞跑到他的跟前,看到雞群母子高興的樣子,他也覺得很欣慰。離開以後,在回家的路上竟然出現了一隻老虎,官員不禁大驚失色。這時,忽然有一隻雞飛撲而來,抓傷了老虎的眼睛,讓老虎痛得逃走了,這才保住他的性命。這件事傳開以後,大家都感到很驚奇,沒想到雞竟然這麼有靈性,從此以後,這村的村民們都不再吃雞了。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