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十一年壬戍冬釋印光謹撰
第三章放生免患
【原文】
26.赤蛇識盜方太夫人
方某自京應試歸,途買一仆。甫至家,母劉氏夜夢一赤蛇,作人語曰:吾久居深穴,深感太夫人仁愛,滾湯熱水從不潑地,凡各毛蟲往來,無所損傷,皆戴不嗜殺之德。今相公途中買來之仆,非善良之人也,實大盜也,日久必為害,五日後,仆父來探,太夫人將此仆還之,以杜後患。劉驚覺,不即言,過五日,仆父果來,因與子道夢中蛇語,乃給銀二兩,遣之。仆去後半年,鄰邑盜案發,仆之父子乃同夥,均斬於市,不為牽害。
【白話文】
26. 赤蛇示警的方太夫人
有個姓方的讀書人,從京師應考結束後準備返家,他在返家途中還買了一個僕人。
到家之後,他的母親劉氏做了一個夢,夢見有一條紅蛇對她說:「我住在附近的洞穴很久了,覺得太夫人是一位很仁慈的人,從來不會將滾燙的熱水潑在地上,使我們這些在地上爬行的蟲子們都不會受傷並感到很安全,大家都很稱讚太夫人不殺生的德行!因此有件事想告訴您,您的兒子所帶回來的那個僕人,非但不是善類,而且還是個強盜,日子久了一定會對家裡有所危害的。五日以後,他的父親會來探望他,您就趁機將僕人還給他吧,以免後患!」夢中的蛇一說完,劉氏便驚醒了,但她並沒有對別人提起此事。五天之後,那個僕人的父親果然來了,劉氏便告訴兒子她做的那個夢,於是給了僕人二兩銀子,打發他回去。
那個僕人離開半年後,鄰村發生搶案,竟然就是僕人父子倆所犯下的案子。由於犯行重大,不久之後二人都被斬首了。消息傳來,方氏母子都很感激紅蛇當初的示警。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