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你手中的屠刀

  放下你手中的屠刀

  (此文節選:丹增嘉措活佛講話)

  《章節經》中雲:"一切有情生命皆可愛,遭受懲罰自然恐懼,由此揣思自己之感受,不可鞭撻亦勿要殺生。"現在,我們到處都能看到那些雞、魚、兔子和豬等有情,被送到屠宰場的情景。此時,如果將它們觀想真實的自己,先想一想,過一會兒後,我們肯定會毛骨悚然的。逃也逃不脫,反抗也不能,又沒有保護拯救者,在毫無辦法情況下,會感受到極大的恐怖和撕心裂腹的痛苦。可愛的和可珍惜生命,現在就要失去了,就要去另一個世界了……由此對比我們人的身體,其忍耐度是很小的,連被針扎一下的疼痛也不能忍受,馬上會喊"哎喲、痛喲",會躲避的,那麼又怎麼能忍受那用刀割斷脖子,從胸膛中取出跳動的心臟等的痛苦呢?!這樣仔細地思考,我們肯定會不由自主地生起慈悲心的。動物除了不會講人話外,其痛苦的感受與人是明顯一樣的。

  在宰殺那些動物時,能叫出聲音的動物,它們會發出凄慘的叫聲;不能叫的動物,因不能忍受劇痛而心驚肉跳,極力掙扎--這些都是能親眼看到的。我在和一位居士閑談時,她說,她在未入佛門以前,曾經宰殺了一些魚。我就問:"你在宰殺那些魚時,它們難以忍受被宰殺的痛苦而翻跳顫粟,你見了心裡感覺如何?對魚不能忍受如此劇痛,你心裡曾考慮過嗎?"她說:"它們不能忍受劇痛,我也想到了,但是,為了食物原因,便照父母的話,不得不殺呀。雖覺得很對不起,但一邊想就一邊殺了。"這說明,她是稍有考慮的。如果細加考慮的話,至少那類似"對不起"的感受誰都會產生的。可是,一般人是連考慮都不會考慮的。愚者們除了自己以外,對其它生命苦樂是想都不想的。

  以前,我們家有一喜歡經常毆打折磨他人的幹部,後來很不幸他也被定了罪,成了被他人毆打的對象。他這才如夢初醒地說:"根本沒想到,以前在毆打他人時給人造成這樣的痛苦。現在,落到了自己身上,才發現有這麼大的猛烈的痛苦啊!"確實如此,那些喜歡殺生的人們,除了自己以外,對其他生靈痛苦,一點也不考慮不關心,滿不在乎,肆行屠殺。可憐呀!許多沒有依怙的、弱小的動物,毫無罪過,就受到如此殘酷的懲罰,真是太可悲愍了!這個社會對那些動物太不公正、太不平等了。

  我們人類比起那些動物來,有著崇高的智慧,但因為錯誤地應用,想出各種不同的屠殺手段,過份地宰殺動物,從而使得某些動物已從根本上滅絕,虎和犀牛等許多珍貴動物也快要滅絕了。有情共業所成的這個世界,是人類的,也是動物的。在一個大家庭里一起生活的人和非人的眾生,應當要千方百計相依並存。如果一類的生存有賴於另一類滅絕的話,對於人類一定是沒有長遠前途的,這也是與文明思想所不相稱的。我們人類,對大自然中所有的動物當以慈悲的眼光,加以適當的保護和飼養。這樣做,不僅可以使得那些動物們從生死畏懼中解脫出來,而且有些環境保護組織也宣布對動物適當的養護間接地對於人類也有著不小的益處。確實從各方面都是有巨大的利益

  遺憾的是,隨著那些干惡劣行徑的人的增多,這個時代動物們出現了新的危機。不論什麼動物人類都對之不加區分地亂殺,由此食血肉的弊習如燃林之火蔓延各地。天上飛的、地上行的、水中游的,總的來說,現在幾乎找也找不到不被食用的動物了。在以前,習慣中是不食用狗、馬等肉,以及蜘蛛蠍子青蛙蟲子等的肉。而今,這已成為"上等食品"被隨意享用了。特別是小的生命,如蟲類,身體很小,為了填飽一次肚子吃它們,就需要殺死成百上千的生命,會造下很大的惡業。還有比這更恐怖的,那就是活吃動物的習俗。聽人講,有打開活猴的頭顱,一口一口地吸吮其腦漿的;有從活蛇的尾部開始,逐漸分割,一段段食用,並且,對吃剩的蛇,將其被切斷處放到油中炸一下,不使其死去,等到第二天接著吃的……我自己曾親眼目睹。

  在一些大飯店有很多蝴蝶動物在一盤子里,往上面倒上滾燙的油,過一會兒,那些小生命如同恢復知覺一般,蠕動起來,有些掉到了盤子外面……這時,食客們用筷子挾著活生生吃了我見了,很是驚愕!為什麼要干那些生吃活吞的羅剎勾當?!為什麼要殘害無辜的生靈?!為什麼要無視那些動物生命價值?!就這樣沒有絲毫恐懼、沒有絲毫羞恥地,如野鷹圍搶撕肉般,蜂擁爭奪地狂食--看著他們的"吃法",真象一群凶惡的猛獸,我心中十分難過。

  對於老虎吃人,人們稱它是凶惡的動物,但是人吃了活著的動物,卻不稱人是凶惡的。仔細想一下的話,在所有的動物中,最殘忍的不就是那些干惡劣行徑的人嗎?!那些人的行為太野蠻了!

  一般來說,女人自然男人膽量小,性情溫柔。所以我想看看,她們敢不敢吃活生生動物有一女性,看上去知書達禮,品行賢淑,而且稟性纖柔還輕聲細語的。就是這樣一位女性,我卻清楚地看到,她也無所躊躇,叭噠著嘴巴,有滋有味地大嚼起來,令我很失望。另外,某些動物展覽上,在觀眾面前,將"咩、咩"慘叫著的山羊扔到獅子面前讓它們吃;賭博鬥雞,讓兩隻雞相互瘋啄身上羽毛,直到毛被啄光,啄出粉紅的肉體,最後其中一隻將另一隻活活啄死--這些難以忍受的無量折磨,真是讓動物們承受著地獄之苦啊!然而,又有誰來同情它們?又有誰來救護它們?假如人去遭受這些痛苦,然後殺掉,那麼,所有的人都會感到震驚。

  殺生罪過是很大的,其理由是,任何一個眾生,除了自己的生命以外,是沒有更加可愛惜的,而不怕死眾生是很稀少的。一切眾生都具有生命,有著苦樂的感受。對於這些相同的原因,自己是如此,其他生靈也是如此。在佛陀大悲心中對於有情沒有親疏之分,一切都是平等的;既不會偏袒人,也不會偏袒動物--佛陀始終處在平等自性之中。包括小動物在內,凡是具有生命的,對於它們,我們根據自己的感受,是不可以傷害的,這是佛對弟子們的教誨。

  《大乘布施波羅蜜多經》中講:"所謂生命即是甚至對於螻蟻在內的有情都是可愛的、珍惜的和愜意的。對於自己,生命也是可愛的、珍惜的、喜愛的和悅意的。困此,誰也不願意別人殺害自己,或指使他人殺害自己,以及隨喜別人殺害自己。自己也不殺誰,不指使人去殺誰,不隨喜殺誰。所以,大菩薩是捨棄殺生的。在懷胎之中,皆愛自之命,珍惜自家命,亦應不殺生。"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