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邪顯正醒群迷

  破邪顯正醒群迷

  ——略談正法與邪法的區別

  卞正

  歷史上,正法就如人類的指路明燈,光耀世界正教教主為人類文明的導師,流芳百世;而邪法卻似人類精神毒藥,陰暗世間,邪教的教主都是禍害社會之徒,遺臭萬年。但為何邪教害人甚深,乃至邪教主身敗名裂之後,仍有不少信徒趨之若鶩,直至死不悔改呢?到底如何辨別正法與邪法?邪教的形成有否規律軌跡可循?如何避免?筆者從事正邪對比研究工作二十多年,在此不揣淺陋,從教法教主和教徒三個方面分析,斗膽提出一些新想法,期望對祛邪扶正有所幫助。

  一、 何為正法

  法,在此方法、道路的意思。既然是方法、道路,那就是一個過程,而這個過程是對其連接的起點和終點而言的。因此,能夠將起點與終點正確連接的方法、道路即可稱之為正法;反之,不能將起點與終點正確連接的方法、道路即是邪法。邪與斜同音,在此有傾斜、歪斜之意。顯然,方法、道路如果傾斜、歪斜了,即是偏離目標,到不了終點的。按這個理來講,如果一個人發心只管求財,不管是不是傷害別人,那他按照一個發財的方法去做(即使是偷盜),結果確實發財了,那這個方法對於他來說也是「正法」。當然他會承擔因果,也是他發心知見不正造成。在此正法的范圍普遍化,是為明確法的存在及轉變邪教徒的實際操作。因為要邪教徒改邪歸正,不可簡單先扣下邪法的帽子,而要從他的發心知見著手,肯定他善的一面,再轉變他的思維,才能以理服人。理雖如此,但這不是我們在這裡所討論的正法

  我們通常所說正法,是能讓人達到好結果(在修行即是得正果)的方法很多人認為,我如果按照一個方法去做,能得到善報,那麼這個法就是正法;如果我按照另一個方法去做,卻不能得到善報,那麼這個法就是邪法。其實很多人重視了結果——終點,卻都忽略了起點,就是人的發心與他的情況(他所具的知見與所處的環境條件)。如果一個人的發心是向善,而他對善的知見清晰正確,所處的環境條件能讓很好地行善,這時又遇上一個方法、道路能讓他向善的發心實現,並通向善果,那麼他按此方法修行、實踐,最終必得善報,這個法就是正法。上述的幾個因素發心、對善的知見、所處的環境條件方法對路(是善法),缺一不可,才能得到善果。萬象皆是因緣和合,不會獨一而生,而善法只是數種因緣之一,況且很大程度是由人的發心感應而來的。發心為因,菩薩畏因,凡夫畏果。菩薩從因下手,果隨之變;凡夫不明果為因造,待果顯現時,悔之晚矣。而發心會受到先天(阿賴耶識)、感覺知見的影響,很難想像一個為一分錢慪氣的人會發心割肉喂鷹。因為人絕大多數的發心都是不太清晰明確的,尤其是念,但不會因為人心念不清晰明確而不招感來相應的東西。《楞嚴經》中說:「隨眾生心應所知量」,眾生的發出的心念如何,就會招感來相對應的量,此量是按照他的心念而生,並根據他的知見、識見(八識田中所具)而有。《楞嚴經》第九卷中「五十陰魔」尤其是「想陰區宇」的十種魔,都是因為不正的追求和自身想蘊所招感來的魔。有人可能會想:如果自身正,那麼是不是「正人學邪法,邪法也是正」呢?如果此人發心正、知見正、行為正,他當然可以不為邪法所迷惑,取其精華去其糟粕,從中找到適合自己的修行方法。但若他真的如此之正,他也很難招感來邪法,況且有那麼多正法,他知見既正,為何不選正法而去學邪法呢?因此這種情況基本不會發生

  以上指的是一般意義上的正法,在佛法而言,嚴格來說,只有達到終極成佛方法才是正法。是法非法,亦非非法,本來無法,因眾生而有,有則暫循,達則歸無,亦無無覺,亦能起用,用至妙道,是即佛法

  二、 何為邪法

  相對於正法而言,使人走向邪道、引致不好後果的方法。根本上的衡量標准其實就是:使學練的人不好的結果。當然,這是已經知道結果了,從結果去判斷。假如我們遇到一個教法,只知理論,還沒有知道事實結果之前,如何辨別它是正是邪呢?佛教中有「四依法」,也有三法印」,但需要相當的智慧理解才能用之判別。筆者在此提供幾個操作性強的簡單方法,供大家參考。

  1、基於自性。法理的導向是讓修學者依靠自己的本性。通過自己覺悟,增長智慧能力自我解脫和普度眾生的根本唯一方法。依靠自性而不是依靠外力,那就是內學,而不外道。依靠自性覺悟可以從根本上杜絕教主崇拜精神控制,教主就不能欺騙相對愚昧信徒,更不能完全控制信徒也不能誘導信徒們完全依賴他,並作無休止的奉獻。如果某一教法的終極導向是基於自性,那麼至少可以看出創教者不是追求名利的。這點是衡量內學與外道的基本標准,但並不是衡量正法與邪法的絕對標准這只是必要條件,並不充分,因為很多正法也有用到依靠外力修行方法,不過只是作為方便法,不是終極的導向。

  2、基於平等。法理的基礎是所有生命本來平等眾生平等宇宙真理,也是真正慈悲的基石。教法平等會讓信徒得到大愛心靈震撼,會消除人心中的貪婪與嗔恨,會讓人深信因果,會讓人行為端正。教法基於平等是從源頭上消除教主崇拜精神控制:大家都一樣,沒有你高我低,就沒有誰崇拜誰和誰控制誰的可能了。

  以上兩點是正法與邪法的基本區別。從根本上說,正法必備,邪法必不具備。有這兩點,教主等於自己斷絕了控制信徒和從他們身上求名求利的路。信徒出於感恩的回饋與出於被控制的給予是兩回事,前者是對個別對象有限而對眾生無限的,後者是僅僅對個別對象(通常是教主)無限而對眾生有限甚至吝嗇的。

  3、引導智慧。法理的導向是讓人智能增長,並有實際操作的方法與驗證。修行的目的是不受任何控制與約束、系縛,是達到解脫自由自在。引導智慧能讓人覺得豁然開朗、茅塞頓開,對世界認識清晰,處理問題正確。這點也可以避免教主崇拜精神控制,信徒有了智慧教主當然就不好控制了。教法里有沒有這點也可以判別:教主究竟是想讓你自由還是想控制你。

  4、引導向善。法理的導向是讓人行善去惡。當然,幾乎所有的法理都是叫人向善,如果一個教法公開叫人作惡,那他絕對找不到聽話的人信徒。但什麼是真正的善,哪些引導是假善真惡,就需要深究清楚了。大家可以參閱佛經,此處不作詳述。這裡只說一點:如果說殺害生命(包括自殺)也是行善的話,那基本上就可以斷定是邪法了,連生命都沒有了,一切都是空談。例如有教法說犧牲自己的生命是最高的成就方法殺生是為了度他們去另外的天國世界。請想一想,如果自殺成就那麼快那麼高,教主為什麼不去自殺來證明這個善法呢?絕大多數情況下,說出自殺殺生是好的話,都是教主想將信徒當棋子、做炮灰、拋棄一切為他犧牲,也就是不把信徒當人看,也即是根本上不平等

  5、造福人道。造福人道就是順應及推廣人倫道德並以此作為修行基礎與起點。所有正法目的都是讓人過上幸福生活,因此必不違背人倫道德,必定贊同和諧穩定的人關系。而邪教由於目的是利己,要信徒被操縱,而家庭親情與人道德成了信徒能被教主控制的最大阻礙,因此教主必定要求信徒家庭人倫與教主之間選擇,而又會引導信徒選擇教主而不選擇家庭。故邪教通常會違背人倫道德而行事。

  6、造福社會。造福社會正法能久存於世的基礎,也是信徒們修學正法自然而然的行止。修行都是普通人開始起步,如果是正法修行,不斷往上,那麼每一步都比之前要好,則個人的福報也會增加,況且正法修行者必定要迴向眾生,因此對社會貢獻也會更大,就必然造福社會。而邪法是為謀私利的,一定要不擇手段攫取社會資源為其服務,損人利己是必然的,因此一定會為禍社會。邪教危害社會效果通常不會很快顯現,因為在一開始他必須要吸引人進來,也會打著「真理、向善」的旗號,但日久見人心,一般不出幾年,其包藏的禍心就會凸顯。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