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文達公筆記摘要》:續弦遺患

  紀文達公,諱昀,清朝學者、文學家。官至禮部尚書、協辦大學士。錄其平時所見所聞奇異之事著《閱微草堂筆記》一書,約三十萬餘言,詳述因果六道輪回之事征,多系真人真事。民國陳荻洲居士依此筆記摘錄百篇,題為《紀文達公筆記摘要》,冀其普及。蓮宗十三祖印光大師曾為此《摘要》撰寫序文,回溯往聖前賢,無不提倡因果,以期賓士天下,淑世牖民。

  清大學紀曉嵐

  演蓮法師譯白

  98、續弦遺患【譯文】

  中國幅員遼闊,姦淫盜竊的事無處不有,也沒有一天不發生這本是不足為奇的事。至於有人幹了盜竊的事,卻與其他盜竊稍有區別,但終究不能不說他是盜竊。有人犯姦淫行為,卻與其他姦淫稍有區別,但終究不能不認定這是姦淫這事就有點稀奇了。幹了盜竊之後,竟被人們所默許;有了姦淫行為,也被人們所默許,這事就更稀奇了。而且兩件事湊在一起,案情一觸即發,又因為他們之間互有牽制,案子又忽然平息下來。爆發時如湯水鼎沸,有不堪收拾之勢;平息時恰似閃電,一現即收,這事不就顯得更稀奇了嗎?

  我的舅舅安五章先生說:有個人中年喪妻,他已有兒子,卻又花錢買了一個有夫之婦做續弦。幸而他對這位後妻控制有術,家庭里尚能保持相安無事。不久這人死了,他平日所積蓄的錢財,便全部落入這位後妻手中。他兒子聽說父親素有積蓄,就上門來向繼母索要。但因沒有什麼根據或佐證,那婦人硬是不承認家有積蓄。

  後來兒子偵查到繼母藏錢的地方。便在夜間把繼母住房的後牆挖了個洞,從洞口潛入室內,找到藏錢的箱子,撬開箱蓋,剛要取錢,不想被那婦人發覺了,她拚命大喊有賊。家中上下人等被這喊聲驚起,各執器械趕上前來。那兒子倉皇爬出洞口,將要逃走,結果被圍上來的人當頭一棒,立刻摔倒在地。人們又從洞口闖入室內,立圖搜捕盜賊的同夥。忽聽床下喘息有聲,眾人大叫床下還有一賊,便一起把他拖出捆綁起來。此時,有人掌燈來照,這才發現被棒擊昏倒在地上的,正是主人兒子;而從床下捉住的人,卻是婦人前夫

  那兒子蘇醒之後,便與他的繼母各執一詞爭論起來。

  兒子說:「我是父親兒子,來索取先父的遺財,不能說是偷竊。」

  那婦人則說:「我本是前夫妻子,現在歸還前夫,不能算是通姦。」

  那兒子反駁說:「既是前夫你可以與他公開再結婚和合,但不能私自幽會!」

  那婦人也反駁說:「既是先父的遺財,你可以名正言順的來索取,不該採取那穿牆鑽壁的鄙劣手段!」

  兩人互相爭駁,互相謾罵,落得個勢均力敵,不分勝負

  第二天,本族長輩在私下裡商議,認為「如果去打官司,勢必兩敗俱傷,只能玷污了我們家族的門風。」於是暗中加以調停,達成如下協議:把先主人遺留下來的積蓄全部歸兒子所有,至於那婦人,則聽其自便隨前夫走了之。這場風波才算平息下來。但已經是 「鼓鍾於宮,聲聞於外。」了。

  先叔父儀南公說:「這兩件事恰巧碰到一起同時發生,真是天意。但之所以引起爭端,全在人為。如果此人不娶有夫之婦為續弦,他的兒子就不發生盜竊行為,遺孀也不與人通姦了。此人自信他的能力足以控制這位續娶,但他萬沒料到,活著的時候儘管駕馭自如,一旦死了之後,就什麼也管不著了。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