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音老人:母音老人文集菁華錄 第七章 唯識精義 13 破盡二執

13、破盡二執 法相宗把一切有為無為、有漏無漏諸法,都歸納在「百法」中,以總括宇宙萬有。其中,「心法、 心所法、色法、心不相應行法」四法所包含的九十四種法是凡夫所執的「人我」和「法我」,六種無為法是二乘和菩薩所執的「人我」和「法我」。同是我、法二執,卻是有粗有細。粗的是分別我法二執,細的是俱生我法二執。這兩種執著凡夫開始,至外道二乘,經過三賢十聖,到等覺菩薩,才可 凈盡。凡夫執著五蘊四大假合之身為我,則有分段生死外道執取「陽神」、「神我」,二乘執著「理 我」。所以,修到七地菩薩以前,都沒有離開俱生我執,也都還有變易生死之苦
法執」即我所執之法。凡夫誤以為自己的身體自己的思想是實實在在的,以為這個身心世界 是實有的。身內五根為「正報」,身外六塵、衣食住行等等為「依報」,這就是凡夫的法執。外道所 執的是妄想涅槃。二乘所執的是偏空涅槃菩薩所執的是取證真如(以為真如可證 )。所以說, 二乘和菩薩雖然已經有所修證,但仍然是迷悟相對,還在生滅里。就是修到了第八地菩薩,已經 證到平等真如,也還有執著,叫微細法執。這一切都是一個執著」,這都是「法」,都因為「有所得」、 「有所證」。《心經》雲:「以無所得故」,這才是究竟法。生滅消匿,凡聖情盡,方見一心之用。直 到最後,一切都沒有了,禪宗里叫「一絲不掛」,那才是「歸家穩坐」。只有破盡人我、法我二執, 才能顯現一心,是名為佛。佛教的理論分析起來是很細密的,修行方法也很多很深。但是,我們 不能光去分別名相,執著在名相上,記取名言那就離道更遠,而且大家分別爭辯也就更多。我 們要知道「即相即性、即性即相,相就是性、性就是相」。只有領會了性相不二,才算真正得到了 佛法的要領。摘自《心經抉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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