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道老師:一定?不同?特別?某一? 談古今的一個翻譯問題

一定?不同?特別?某一? 談古今的一個翻譯問題

明道

語言本身演變迅速,彼此之間又多方 交流,古今中外皆然,只是其范圍之廣, 影響之深,除非投入心血來研究,不然對 這些現象與問題  特別是個人母語的部 分  大概都難以置信。1舉一個當今生活 上可以觀察到的例子:教育部早年整理的 《重編國語辭典》為「一定」下的定義, 只有「表示準確或必然之詞」一目2,但到 了《〈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除了「一 經確定」3、「固定不變」、「必然」這三 個跟原版定義較接近的義項之外,還多出 一個「相當的」。得注意的是:前三個意 思都引述文獻當書證  諸如《警世通 言》、《儒林外史》、《文明小史》等  , 唯獨第四個義項下僅看到編者自己撰的 例句「只要努力,必有一定的成效」。4這 反映什麼呢?新增加的這個意思,既不見 於明清官話民國初年乃至在台推動的 「國語」里基本上也找不到。原來,它是 大陸「普通話」的成員。

在此便進一步參考大陸官方編輯、規模最可觀的一般中文工具《漢語大詞典》5,發現其語義方面的分析十分細膩,列了八項之多,即「一經制定;一經確定」、「固定不變;註定」、「規定的,確定的」、「必然;確實無疑」、「表示堅決」、「某種程度的;適當的」、「特定」、「猶統一」。這邊關心的、與《〈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相當的」對等的釋義當然是「某種程度的;適當的」,而同樣引人矚目的是:其下所引書證,一律為近代大陸作品,亦即楊沫於 1958 年發表的《青春之歌》和鄧拓(馬南村)上個世紀六 年代寫的《燕山夜話》。6那麼,這又告訴我們什麼呢?大陸的普通話里,「一定」的這個用法是二十世紀五0年代後才反應到文學作品上。但是「一定」如何衍生出「某種程度的」的意思?依筆者拙見,那不是華語內部的發展,而是受外來的影響。講得具體些,是翻譯錯誤的結果。德語7有兩個詞  「gewiß」 和 「bestimmt」   可以當副詞,等於英語 「certainly」,也可以當形容詞,等於英語 「certain」,而且跟英語「certain」 一樣,後來演化出不定代名詞的用法,意思和英語 「some」 相通。例如「ein gewisser herr müller」 則指「(有)位穆勒先生」。問題是:翻譯的人往往誤解這個不定代名詞,以為是形容詞。在此謬誤的基礎上,尤其片語的移譯產生了若干特殊新語,如德語 「in gewissem maß」意謂「多少」(「to some degree」),「untergewissen/bestimmten bedingungen」 指「某些條件之下」( 「under certainconditions」),「in gewissem sinne」 或 「ineinem gewissen sinn」 含「某一方面」或「部分」義(「in a sense」),中文卻變成「在一定的程度上」、「在一定的條件下」、「在一定的意義上」這些概念上與原文頗有出入的片語。8有意思的是:在古代的漢譯佛經中可以看到類似的問題。譬如姚秦涼州沙門竺佛念所譯《出曜經》第二卷《無常品》里記載一個因緣,開頭說:「昔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有異梵志至世尊所,共相問訊,在一面坐。爾時梵志白世尊曰:『願欲所問!若見聽者,乃敢陳啟。』」9這幾句話中現在較不熟悉的用語可能就是「梵志」。該詞意指「婆羅門」,差別在於前者為意譯,後者用音譯,不過這在一般專科詞典里都查得到。麻煩的是第一次提梵志,就冠上一個「異」字。把「異」放在一個指人的名詞或代名詞前,大體表達「不同」(如「異人」、「異己」)、「不平常」(如「異才」)或「特殊」(如「異技」)。不過這些意思,就《出曜經》的文句論,似乎樣樣不貼切。之前沒有談過婆羅門甲,哪裡來另一個不同的「梵志」乙呢?且從經文的描述來看,該婆羅門沒有任何異於常人的表現,把他形容成「特別」,也沒道理。所以只能說這個「異」顯然用得很不尋常。此外還得留意故事接著單獨用「梵志」,「異」字不再出現。

若是繼續往下讀《出曜經》這部《法句經》的注釋書,在第十卷《學品》就看到一則相關的因緣,討論因忿怒發生衝突的問題:「有異梵志為犬所嚙。梵志恚怒,身心熾盛,要治惡犬,使不暴虐。」10情況跟第二卷一樣,只是第一次說「異梵志」,後來直稱「梵志」。最後一例見於第十三卷《道品》11「吾已說道 愛箭為射 宜以自勖 受如來言」偈下,注里所說:「『吾已說道』者,或有眾生懈怠、慢惰,自相謂言:『若使如來神力自在者,何能不使我等成道果,又復不能躬自執道內我形中?』」這邊的「內」字要讀成ㄋㄚˋ,等於「納」。所以那些懶惰的人提出的邏輯是:假設如來真是威力神通無礙,怎麼不讓我們快一點脫離苦海證得菩提?怎麼不會親自把菩提放入我們身內?為揭發其中荒謬,該注便引述某修多羅里的故事:「猶如契經所說:『有異梵志來至世尊所,而問斯義,說偈曰:「我觀天世人 梵志行清凈 今我重自歸解我狐疑滯」。』此為何義?說曰:彼梵志者,受性頑鈍,懈怠慢惰:『欲使瞿曇沙門與我說道,早成其果,使我體中結使速得滅盡!』」可見,經文的「異梵志」,注里改為「彼梵志」。

除開「異梵志」外,《出曜經》的譯者也在別人身上用到「異」字。其中最常看到的是「異比丘」,如第一卷:「昔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有異比丘,日至城外曠野、塜間,路由他田,乃得達過。」第六卷:「昔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有異比丘從遠方來,至世尊所,頭面禮足,在一面坐。爾時比丘須臾退坐,前白佛言」第十一卷:「昔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時與數千萬眾前後圍繞而為說法。有異比丘即從坐起,偏露右臂,叉手合掌,前白佛言」12這些例子的敘述方式跟「異梵志」一致,不過在第十五卷的《利養品》終於看到不同的狀況,陳述方式為:「昔有一比丘往至世尊所,頭面禮足,叉手白佛言:。復有異比丘往至世尊所,白佛言…」13既然先有「一比丘」,後來出現了「異比丘」,就講得通,可以當「另外一個比丘」解。然而第二十九卷的《梵志品》載有較複雜的故事說:「爾時有一比丘世尊所,頭面禮足,白世尊言:…。爾時有一比丘詣佛所,頭面禮足,白世尊言:。復有異比丘世尊所,頭面禮足,前白世尊言:。復有比丘世尊言:…。復有異比丘頭面禮足,白世尊言:…」14除「有一比丘」、「有異比丘」外,尚有「有一比丘」。看來,「異+身分」的問題還是沒有解決。

《出曜經》的印度語言文本,學界尚未發現,上引諸例也就無從跟原典相對勘。所幸,漢譯阿含不乏「異比丘」例,提供重要線索。譬如單單《雜阿含經》第五十卷中,「異比丘」出現十八次。其中第一個出處見於第一三三二號小經15:「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有異比丘在拘薩羅國人間止住一林中,入盡正受,身體疲極,夜則睡眠。時彼林中止住天神作是念:『此非比丘法──於空林中入盡正受,夜著睡眠。我今當往覺悟之!』爾時天神往至比丘前而說偈言:『比丘汝起起 何以著睡眠 睡眠有何利 病時何不眠 利刺刺身時 雲何睡眠 起明斷無明 滅盡諸有漏 調彼後邊身 雲何睡眠』。時彼天神說是偈時,彼比丘聞其所說,專精思惟,得阿羅漢。」這個感人的故事,《別譯雜阿含經》里也有,且在華文的描繪技巧上還勝過《雜阿含》。其經文開頭說道:「有一比丘從俱薩羅國詣俱薩羅林,於中止住,晝日睡眠。時彼林中有天神,作是念言:『今此比丘處林而睡,甚非所宜,非沙門法,污辱此林!我於今者當覺悟之!』作是念已,即往其所,謦咳、彈指,而說偈言」16《雜阿含經》的「有異比丘」,在此則作「有一比丘」。這部小經正好也有巴利語的傳本可供參照,而一讀起《相應部》修多羅的序分  「eka  samaya  aññatarobhikkhu kosalesu viharati aññatarasmi vanasa  e. tena kho pana samayena sobhikkhu divaviharagato supati ...」17­­ 原來的疑惑便迎刃而解:「異比丘」的「異」對等於代名詞 「aññataro」 。沒錯,「aññataro」18 可以表達「另一個」或「不同的」,也就是古代譯師的「異」,但原來是指「二者當中一個」、「若干當中一個」,更重要的是佛經有個習慣,亦即把「aññataro」 當作不定代名詞(義同古文「某」、「一」),在故事裡用於第一次提具有某身分的某人物處19。因此,「有異比丘」、「有異梵志」譯成現代口語等於「有個比丘」、「有個婆羅門」。20如此看來,古代譯師把印度契經常用的不定代名詞「某」弄錯,翻作形容詞「異」,跟近代譯者將十分普通的不定代名詞「某一個」看成形容詞「一定」,其謬誤恰巧如出一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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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寫至此,筆者不禁想起近三十年前的一幕:在旅台蒙古老師包克的課堂上,聽先生提到蒙古語 !"# (「法」)這名詞,就很高興跟他說該詞淵源於希臘語$%μ'(,然而他老人家怎麼都不能接受這個事實

2 見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編輯委員會《重編國語辭典》(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1982 第五版)第 5021 頁。感謝鄭惠凱君協助尋獲此筆資料。

3 嚴格說來,從附帶的例句「因他性子執拗,主意一定,佛菩薩也勸他不轉」來看,「主意一定」等於「一旦打定了主意」或「一旦拿定了主意」,質言之,這個「一定」並不是一個語詞,否則所有前面加副詞「一」的動詞也都應該列為詞典里的詞條。不過讀者諸君往下看,就可以了解此處是《〈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的編者受《漢語大詞典》的誤導所致。

4 參見《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http://dict.revised.moe.edu.tw/cgi-bin/newdict/dict.sh?cond=%a4%40%a9w&piecelen=50&fld=1&cat=&ukey=-956268443&serial=1&recno=2&op=f&imgfont=1 ,january 27, 2009)。

5 參羅竹風主編《漢語大詞典》第一卷(上海,漢語大詞典出版社,1994 第一版第四次印刷)第 51b 頁。

6 兩個書證,前者為「她注意的是女孩子相貌的變化,和如何使她具有一定的學歷」,後者說:「只要腦子和身體各部分相應的官能擔負得了,並不勉強,就可以進行一定的學習和鍛煉。」《青春之歌》例句中用「和」來聯系兩個句子,是典型的歐化語法現象,華文造句本來並非如此。

7 德語對近代華語的影響,早年可能以法律、軍事、醫學、工程為主,等到大陸變色後,則偏重政治,因為馬克思、恩格思這兩位共產主義的重要理論家,著作多以德語寫成。

8 只看譯文的讀者對原著的掌握當然受影響,但不可否認,譯詞形成後,在某一政治社會環境經過大量的使用,就有自己的生命這一點從詞書編者為其中「一定」想出的界說看得出來,因為「相當的」、「適當的」、「某種程度的」,既不在華語「一定」本來的語義范疇內,又跟不定代名詞有段距離

9 見 t 4.212.618 a 5~7。

10 同上,660 a 20~21。依《大正藏》斠勘注,「嚙」,《宋》、《元》、《明》三藏都作「嚙」;「曰梵志」,三本作「梵志曰」。

11 以下經文見 t 4.212.683 a 14~25。

12 以上諸例分別見 t 4.212.612 a 25~26、643 b 20~22、666 a 10~12。

13 參見 t 4.212.690 a 5~13。

14 同上,768 c 16~769 a 1。

15 以下經文見 t 2.99.367 c 17~368 a 11。「入盡」,他本皆作「入晝」,茲從《聖語藏》。 另參《雜阿含經》第一0一號小經「一樹下坐,入盡正受」、「坐一樹下,入盡正受」(見 t 2.99.28 a 22、27),只有《宋》、《元》二本「盡」皆作「晝」。「墮睡眠」,《聖語藏》本作「隨睡眠」;「起明」起二十字,《聖語藏》當作長行。

16 見 t 2.100.489 c 7~11。

17 見 sa yuttanikaye paehame bhagesagathavagge vanasa yutte vanavaggeupaeehanasutta 。

18 以下語義資料,參 cone, margaret. adictionary of pali. part i: a-kh (oxford:the pali text society, 2001)第46a頁。

19 提過某人的存在後,接著便用指示代名詞,如經文 「so bhikkhu」的 「so」。

20 即使是規模龐大的《漢語大字典》、《漢語大詞典》,都沒有收「異」當不定代名詞的意思。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