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拿白不拿」的東西最好別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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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未都有次提到家裡的一個保姆,挺有意思。她有時會偷拿他家東西也不拿值錢的,就是一頭蒜,兩片姜,半瓶花生米什麼的。

  馬老師發現後,就跟保姆說:“你喜歡或者需要什麼,說一聲再拿就不為過,反正有些東西我也不完。”但是保姆不說,也不改,該拿還是悄悄拿。

  這讓馬老師很煩,而且不放心,萬一哪天順走件文物呢?所以,不敢再用她了。

  對保姆的行為,馬老師表示不解:幹嘛要這樣呢?其實,保姆的心態,倒也不難理解:反正你家那麼多,反正我也不拿值錢的,反正你也未必會發現,反正發現你也不能怎麼著……

  當然,直接當面找你要那是不行的,一來沒面子,二來顯得我小氣。“家裡沒蒜了,能把你家這頭蒜送我嗎?”,說不出口啊。

省思:

  有些人喜歡悄悄占點小便宜尤其是窮苦過的人,能占的便宜不佔,就好像丟了什麼。

  長期物質匱乏導致的危機感,以及人性骨子裡的貪婪。讓我們常常不自覺地喪失了基本的道義准則和利弊判斷,然後做出一些不合常理的事。

  所以公交車的安全錘總是丟,公廁的免費廁紙總不夠用,咖啡館的漂亮餐勺總是少。打著送小禮物的旗號講堂賣保健品的商家,總能引來一大屋子人在那聽。

  人們會覺得:不拿不拿嘛,順手牽羊不算偷,反正這仨瓜倆棗的東西,拿了也不算罪大惡極,被發現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可是真沒什麼大不了嗎?未必。

  人的貪念是與生俱來的,但在無關緊要的小便宜面前,還是應該把控住自己。不要自貶人格,更不要因為那仨瓜倆棗,毀了自己一生。“不拿不拿”的東西,最好還是別拿。

THE END